Re: [問題] 關於 加重結果犯的 預見可能性

看板HolySee作者 (~~飛揚~~)時間18年前 (2006/03/30 00:15), 編輯推噓6(609)
留言15則, 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4/6 (看更多)
學長你好,有些地方不太清楚,想請問一下。 有關於預見可能性的主觀說和客觀說的差異。 就我的了解,所謂的客觀說就是從一般人的觀念下去出發,(也就是PD師所 說的共同主觀),來判斷行為人於行為的當時有沒有預見的可能,進而決定 行為人是否要負上過失的責任。 (未考慮注意義務,因為我是修黃榮堅老師的課,對通說很不熟:P) 而黃榮堅老師所主張的主觀說,是以行為人的個人能力情況作為衡量預見可 能性的標準。換句話說,就是放到行為人的角度去觀察判斷,行為人行為當 時本身對於法益侵害的發生,是否有預見與回避的可能性,而是定過失的成 立。 但奇怪的是,黃老師自己都說對於一個人的認知狀態,或認知能力的判斷, 現實上還是得根據某一些存在的事實去進行推論的工作。而他在其基礎刑法 學上更進一步的指出,要藉由自然律的知識(人所認知的自然世界的因果律的 穩定性)來決定預見可能性的高低。而其進一步在書上的下一段指出要如何確 定行為人的自然律知識,則是藉由假設"相同條件的人會有相同的自然律知識" ,所以行為人如果與特定人有相同的條件,則特定人所具有的知識,行為人 也應該具備。 意思也就是,在判斷行為人的主觀狀態上,須要把與行為人相同條件的人放在 行為人行為當時的狀況下去思考,相同條件的人對於利益侵害的發生有沒有預 見可能性。如果有,則推論行為人具有預見可能性,也就是過失。 在黃老師的理論來說,雖然他所主張的是主觀說,但他所依據的判斷,並不是 簡單的行為人自己說"我沒有想到會發生這種事。",並不是單純以行為人的自 己認為,來判斷的。而是再去依據現實上一定的客觀狀況,來決定行為人的認 知狀況。 王皇玉老師說這叫主、客觀理論。 但我不懂的是,如此一來,主觀說和客觀說是不是只是剩下"量"的區別? 也就是客觀理論所考慮的因素,只是一般普通的人,普羅大眾的共同主觀。 而主觀理論的人,所考慮的因素,除了那些大眾的共同主觀之外,還包含了 特定某些人的共同主觀。主觀說只是比客觀說多考慮一些現實上已存在的因 素。 例如,一個駕駛在開車遇到緊急狀況,而不小心撞傷人。而這個駕駛是新手 駕駛員。從客觀說的判斷,以一般人的情況下是可以預見避免這個狀況的, 所以該新手駕駛有過失。但主觀說則會去考慮駕駛員是新手的情況,用其他 新手駕員的狀況去判斷該新手駕駛員遇到緊急狀況能不能預見避免。所以主 觀說判斷的,是新手群的共同主觀,相對於一般人的共同主觀只是多一個考 慮因素。 又該駕駛如果是有安全駕駛的認證(新竹安駕中心專門訓練員XD),客觀說依 然是一般人的共同主觀,而主觀說則是專門訓練員的共同主觀。多一個駕駛 職業身份上的考慮。 所以,主觀說實際上名為主觀,但是不是只是披著表皮的客觀說呢? 又若客觀說不是像我所以為的只以一般人的共同主觀為判斷標準,也會隨行 為人身份而變化,那主客觀理論真正的區別標準何在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11.109

03/30 02:42, , 1F
請參照主觀與客觀之間第一篇 XD
03/30 02:42, 1F

03/30 02:45, , 2F
主觀說會披著客觀外衣,是理論基礎與操作技術的落差
03/30 02:45, 2F

03/30 02:47, , 3F
雖然很想去探究行為人的心理系統,但是技術上辦不到
03/30 02:47, 3F

03/30 02:50, , 4F
所以只能取跟行為人很像的那些人的平均為判斷參考
03/30 02:50, 4F

03/30 02:53, , 5F
而,行為人心中到底有些什麼,不靠外在的證據是看不
03/30 02:53, 5F

03/30 02:59, , 6F
出來的,除非法官會溯及既往的讀心術。
03/30 02:59, 6F

03/30 03:00, , 7F
客觀說會有主觀的東西混進去(我對客觀說不熟,請學
03/30 03:00, 7F

03/30 03:01, , 8F
們補充),則是因為客觀的世界若不是被人所觀察到,
03/30 03:01, 8F

03/30 03:02, , 9F
則不可能進入人為的司法系統中運作。
03/30 03:02, 9F

03/30 03:03, , 10F
由於很想睡,先亂入一個結論--「體與用」、「理論
03/30 03:03, 10F

03/30 03:04, , 11F
與技術」的妥協,造成外表上殊途同歸,但是要注意各
03/30 03:04, 11F

03/30 03:05, , 12F
說的中心思想不同會影響細部操作,尤其在邊緣事例。
03/30 03:05, 12F

03/30 05:46, , 13F
黃師的過失是只有主觀預見可能性 他不像通說拉了主觀注
03/30 05:46, 13F

03/30 05:47, , 14F
意義務加上客觀預及注 所以通說變成以一般謹慎第三人 黃
03/30 05:47, 14F

03/30 05:49, , 15F
依一般人處相同立場考量...過失那念起來很痛苦
03/30 05:49, 15F
文章代碼(AID): #14AhA-xE (HolySee)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4AhA-xE (HolySe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