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哇哈你真的很過分
關於商業團,其實我本來也很不喜歡,因為我打從爬山開始一直到現在都是自組
但深入了解登山世界,加上認識幾團經營高品質團的朋友以後,
才發現原來「商業團」只是一種概稱,有好幾種面貌,不全是我們印象中那種樣子
在這邊解答幾個您的問題:
1. 包車如果是九人座,那是算「趟」的,一次付的錢包含「上山、下山」,單趟比較貴
但是20人中巴費用是用「天」來計算的,行情一天大概要10000左右。
你假設20人,那單日車資就500了,這個司機不可能退,前一晚接人到民宿算殺必死。
2. 不管合約有沒有用,費用怎麼算一開始就有跟你說了,雖然一般來說我們不會研究合約
3. 九九山莊睡袋、包餐大部分是阿清團隊承包的,一個人頭一晚是1000,三天兩夜就是
2000元,出發前一天食材就會先運上去,這部分當天取消是無法退費的,全世界皆然。
4. 九九山莊費用現場繳交,一晚200,總共400,應可爭取退此部分費用。
5. 領隊費用,低價團一個領隊一天大概3000,因為一個領隊要帶8~10幾人都有可能,一天
領隊費假設他們20人配兩個領隊,一個人就是300
6. 行政費用大概200/人
7. 這樣算下來,已支出費用就是:
車資500+民宿600+領隊費用300+行政費用200+食材睡袋2000=3600,
還沒包含保險成本和其餘雜支等,扣下來哇哈其實只拿走你2300而已。
(哇哈有統編,可以開發票,但要加收5%,所以這價錢是免稅價)
8. 哇哈當然有從其中賺取差額,大家出社會混飯吃的,不然為啥要開公司?
9. 有契約在先,不退費,下次打八折,就跟聯航補償方案一樣,不給現金給你折價卷,
強迫你下次再來消費,這算是公關處理上的失敗,觀感很差,但「完全沒有不妥」
10.為什麼沒有不妥?不退費太扯了吧!?很明顯,哇哈走的是「廉價團」路線,你自己
在選擇商業團的時候選了廉價團,就要承受廉價團所帶來的風險和可能的損失。
我所認識的精緻團,大霸3天團一個人收7500,6個人配有1個領隊,降雨機率過高可以
由團員表決是否取消,扣除成本後全額退費,就跟正常航空公司差不多。
而廉價航空般的哇哈,3天只收5900,1個領隊要帶10人,風雨無阻,取消不退費,你說呢?
所謂「劣幣驅逐良幣」,台灣商業團的素質會起不來,跟人民的選擇有關。「廉價團」其
實也沒啥不好,就跟「廉價航空」一樣,一樣能飛到目的地,一樣能帶你登頂,只是中間
你必須承受類似「航班取消不退費」、「無法更改座位」、「空服員不足」、「服務極簡
」之類的消費品質。廉價的東西之所以廉價,因為他們早已把風險轉嫁到你身上,將行程
取消不退費所賺取的價差,拿來補貼平時低廉的團費,這是早就算好的。
簡單來說,精緻團就是把你要面臨的風險讓你自己承擔,所以一但遇到風險你才有保障。
而廉價團就是把你要面臨的風險,轉嫁到已經面臨風險的隊伍身上,在他們出事的時候獲
得而外的利潤來補貼「你低廉的團費」。這時候,你只能祈禱你不是面臨風險的人,就跟
祈禱不是房市的最後一手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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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行程取消拍拍,費用被吃掉也拍拍,但選了廉價團就要有「搭上廉航」的認知,因
為你支持一個「廉價的消費文化」,給整體商業團帶來的是負面的影響。哇哈的領隊也很
專業,我在嘉明湖跟他打過照面,但他一個人要帶太多人,實在分身乏術。至於為何要做
廉價團?因為需求就在那裡,轉型是一個緩慢的過程,哇哈很老了,只能慢慢來。
如果你出國從來不搭廉價航空,那你又為什麼要選擇廉價團上山呢?
如果經費許可,下次還是選擇精緻團吧,行程有任何閃失,他們都能保障你應有的權益。
因為他們平常出隊所獲得的利潤,就足以支持公司的運作了,可以讓公司承擔行程取消的
風險。而且6個人配一個領隊,真的是比較妥當的帶法,有餘裕處理任何可能的風險,也不
會讓隊伍拖得太長,甚至可以拆隊,快的一隊、慢的一隊,風險低非常多。
服務、風險,這些都是要錢的,靠山吃飯的人風險很大,有沒有聽過一整個月都沒收入的?
下雨倒團、抽不到山屋倒團,沒有保證出團這種事,有寫「保證出團」的團請大力檢舉。
平常看似很賺,但事實是隨時可能吃土,這就是為什麼只有高獲利能承擔高風險。
我們在靠北台灣低薪的同時,有沒有想過我們支持的是怎麼樣的一個消費文化呢?
只有當體認到無形的服務、風險、知識、經驗都是需要用金錢來「尊重」的時候,台灣的
消費文化才能提升,這都是你我一次次的選擇所塑造而來的。
如果還是覺得太貴,這邊有一個FB社團,登山健行自組隊:
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1607370439539384/?fref=ts
裡面有三萬人,任你揪,但所有風險都要自己負擔喔!
如果不想花錢,也不想自己承擔風險打點瑣事,在選擇廉價團的同時,也請給經營廉價團
的公司一個尊重,人家是出來混飯吃的,不是做慈善的,自己選的就要自己承擔,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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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分享一個我和哇哈的小故事XD
去年我獨攀南湖,全部按規定申請,太管處也核發入園證,也有申請入山證。
第一天我到雲稜午餐,巧遇哇哈一行人,那時是一個老領隊和一個年輕領隊。
老領隊看到我就跟我哈拉,結果發現我獨攀,開始巴拉巴拉批判我:
「獨攀太危險啦!」
「年輕人太衝啦!」
「獨攀犯法啊!」
「怎麼沒有請領隊啊!」
心底OS「入園證在手,嗆我嗆毛的喔...」,我沒應答他,默默吃午餐(我D1住南湖)
最後他念完,補嗆一句:「你百岳幾座?」
我:「50。」
他:「0.0!!」他一怔,然後就默默轉身走了。
雖然是老字號商業團的老領隊,但也別隨便看不起任何一個路人,自大是很危險的事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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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18.1.21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iking/M.1496294221.A.EA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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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等這不是重點吧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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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 商業團的老領隊很容易百岳看天下,這正常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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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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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沒跟過商業團的朋友呢~
舉例來說,上次在加羅湖丟包一整團人,捅出大婁子那個商業團,是出名的走低價路線派
他們的大霸三天,一個人要6900,哇哈整整便宜人家1000元,這不是廉價,什麼是廉價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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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大哥讓我真的去研究一下民法契約
一個企業對不特定多數消費者所訂定之契約,都屬定型化契約,哇哈這個條款也算。
而契約無效,在民法中有這樣的規定:
民法第247-1條 依照當事人一方預定用於同類契約之條款而訂定之契約,為左列各款之
約定,按其情形顯失公平者,該部分約定無效:
一、免除或減輕預定契約條款之當事人之責任者。
二、加重他方當事人之責任者。
三、使他方當事人拋棄權利或限制其行使權利者。
四、其他於他方當事人有重大不利益者。
哇哈目前的退費方式來看,頂多可以用第三條解釋,但是礙於天災關係,可能會很難打
再來,契約解除和賠償也有規定:
民法第259條 契約解除時,當事人雙方回復原狀之義務,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
外,依左列之規定:
一、由他方所受領之給付物,應返還之。
二、受領之給付為金錢者,應附加自受領時起之利息償還之。
三、受領之給付為勞務或為物之使用者,應照受領時之價額,以金錢償還之。
四、受領之給付物生有孳息者,應返還之。
五、就返還之物,已支出必要或有益之費用,得於他方受返還時所得利益之限度內,請求
其返還。
六、應返還之物有毀損、滅失或因其他事由,致不能返還者,應償還其價額。
用第五條來解釋,「得於他方受返還時所得利益之限度內」,意思就是不能大賺,但也不
是一定要退費那方虧本,如果照原PO的算法,下次打8折再去扣掉,其實在民法可以接受的
限度之內,要打也是非常困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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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公平正義嘛...
一來,哇哈不是用騙的,觀感很差但不違背民法前提下的契約內容就寫在那邊,消費者接
受之後,發生風險而反悔進而想求償,我個人不太認為可以算公平正義,不然廉價航空大
概整天被吉爆就好了。
二來,大霸團有5900、6900、7500的選擇,一樣的天數,一樣的行程內容,一樣把你送上
山,但你就選了最便宜的那團,難道就該跟最貴的團有一樣的服務和權益嗎?收費高的就
不能用對消費者更友善的契約來做出差異化嗎?花更多錢的人是笨蛋嗎?
同種的東西,在選擇廉價商品的時候,你應該知道自己犧牲了什麼,而不是要求對方提供
跟高成本團隊一樣的品質和服務,因為貪小便宜不上那樣的服務,也是台灣社會的縮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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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400我覺得是哇哈必須退的(抱歉之前沒查清楚),應該要爭取
不過結局是已經退1200現金,那我想就沒必要再繼續追下去了,畢竟有合約在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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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都在文末附被哇哈屌嗆再洗他們臉的故事了,是要護航個雕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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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從干卓萬下來,覺得跟大鬼湖比起來,根本就是大眾觀光旅遊路線(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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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霸志工基本上完全以「管理者」的心態自居,但基本上他們「完全沒有權限」
只能嘴你,然後他們又很愛嘴,所以聽聽就好XD
相較之下,太管、玉管的志工友善多了。
至於為什麼我會對雪管的志工不友善,最主要就是因為我被他們屌嗆過,超不爽。
※ 編輯: slapycoco (122.118.1.217), 06/01/2017 15:4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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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應該不會,哇哈走廉價路線算是大家都知道的事
而且我也沒說廉價不好啊,只是說選擇廉價的同時我們要知道自己犧牲了什麼而已XD
還有說選擇這樣的團就要給該公司一個尊重,算有補血了啦XD
(雖然後面的小故事真的很好笑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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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從頭到尾沒有說哇哈「劣質」啊QQ
真正劣質的我覺得有兩間,一間兩個字一間三個字,那真的是我想幹飛的劣質,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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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格不等於品質,但品質與價格還是成正比呀XD
不然大家買ALTIS就好,買IS200幹嘛呢?一樣都是TOYOTA,都會動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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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不要誤導人家啊,我只帶朋友上山的... 還有偶而受委託去支援這樣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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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跟他講我的網路身份啦,現場看起來毫無反應是個路人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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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不流通也是一個點,你說到重點了
對一般人來說哇哈的價錢看起來是頂天貴沒錯,可是其實哇哈在合約裡就有說清楚像這次
事件中的情況,是不會退費的,有合約在先,購買前沒有先看清楚,出事了才靠北人家
這樣的心態真的不太好,因為哇哈不是獨占事業,他只是眾多登山公司的其中一家,自己
選則這間那麼就要有為自己選擇負責的責任呀(因為合約一開始就有寫,這才是癥結點)
※ 編輯: slapycoco (122.118.14.168), 06/02/2017 15:0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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