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討論] 通訊投票根本就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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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129條,已經說了以普通、平等、直接及無記名投票之方法行之。. 英國 、韓國 、日本上下議院議長之選舉都是採「無記名投票」 ,在内政部訂頒的「會. 議規範裡面也是維持對人之選舉採「無記名投票」 、對事之表決係採「記名投票」之方. 式。. 通訊投票根本就違憲! 請藍白有常識好嗎? 先修憲再來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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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投票一樣可以設計成無記名好嗎. 通訊投票的設計 選票彌封好後寄出. 拆封後,先核對投票人資格,之後彌封的選票直接就投入票匭貼上封條不開票. 等開票時再一起拆封開票就好,這樣你哪知道誰投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20.72.111 (臺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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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可以說明如何解決以下問題. 賄選的人 要求被賄選者 在他面前簽選完. 把選票彌封好 之後由賄選的人 寄出. 這種不能接受的賄選行為. 您說的通訊投票該如何避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6.51.13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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