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得票最多之一組為當選,40%>33%嗎?

看板HatePolitics作者 (畫一隻雞)時間2月前 (2024/03/06 21:39), 編輯推噓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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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hal ( )》之銘言: : 一直有人說憲法沒規定不能兩輪 : 其實一百輪也可以 : 但你每一輪都要是票最多的那個 : 因為只要某一輪你是亞軍 : 那就違反憲法票最多的規定 : 所以可以兩輪 : 但第二輪就只能是首輪第一名者參加 : 這樣就不會違憲又可以兩輪制了 如果說憲法沒規定一輪,所以二輪也可以… 那我也可以說 憲法沒規定一輪,所以41輪也可以啊 那每個月的5日進行 手機投票 任何人都可以自行宣佈參選 然後進入候選名單 每拿1萬票得1分 40輪後最高分的二個人,成為最後的候選人 進行最後一輪的實體紙本投票 你們真的認為憲法沒寫死 所以就可以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71.25.6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09732391.A.142.html

03/06 21:42, 2月前 , 1F
來個一百萬輪如何
03/06 21:42, 1F

03/06 21:48, 2月前 , 2F
也對,當一百萬輪還沒選完,還沒有最終的
03/06 21:48, 2F

03/06 21:49, 2月前 , 3F
的選舉結果時,原總統繼續當,當到選完一
03/06 21:49, 3F

03/06 21:49, 2月前 , 4F
百萬輪有結果後。
03/06 21:49, 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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