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真心看不懂IWIN這齣在演哪齣
推 raes88097: 我想說要去寫狀了,這個討論真是費腦力 220.136.97.118 02/25 17:26
→ raes88097: ,光是這個討論串,光譜每個階段支持 220.136.97.118 02/25 17:26
→ raes88097: 者都有,今天要就現有法規討論還是要針 220.136.97.118 02/25 17:26
→ raes88097: 對你們說的衛福部下一步目標來討論?這 220.136.97.118 02/25 17:26
→ raes88097: 個就搞不定了,先把戰場畫好啦 220.136.97.118 02/25 17:26
打掃一下戰場吧
少防法: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
兒福法: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現況總之是這樣
刑235不用管 這個從頭到尾沒他的事
IWIN組織是兒福法第46條成立的
講白了是個行政組織的防火牆
用來快速處理網路兒少屁事的
(好比哪邊有霸凌、洩漏個資、18禁沒防護)
IWIN收到舉報後一般會先警告
不聽就會轉交給各地方政府做裁處
不過如果牽涉到「兒童色情」
IWIN能做的事情就是直接送檢警跟社會局
因為主法是少防法8, 36-39
那現在問題就出在「創作的兒童色情」
算不算是「兒童色情」
衛福部、以及他同掛的NGO展翅協會是說, "算"
而且還給不出個標準, 隨便他扯淡
那這樣一來會有什麼結果
1. IWIN移送到各地市政府社會局後,
社會局就能以少防法第8條進行斷網措施
(這他媽的竟然是民主國家的機制)
也就是說, 只要不符合衛福部標準的內容,
一律得下架, 跟有沒有做18禁防護無關
而且還可能被移送檢警, 要跑法院
2. 「目前」少防法36-39, 在法界實務是「看作者定義」,
所以其實已經納入虛擬創作兒少了, 但就是給各方一個交代;
但這只是實務見解, 不是判例也不是什麼規範,
那未來法界會不會轉向衛福部標準看齊?
打了這麼多, 我也累了
看的懂就懂, 看不懂就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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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9.7.18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08854450.A.0C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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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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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剛好少防法36-39修成了個模稜兩可、不清不楚的怪物
※ 編輯: wahaha99 (118.169.7.181 臺灣), 02/25/2024 17:56:41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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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算
我國即使還有新聞局審出版品的年代
也頂多把胸部塗黑假裝有胸罩
沒說不能出現性描述的
你要不要想想自己在說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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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從頭到尾沒有刑235的事
從頭到尾不是主法也沒有引援
你想繼續吵架我是懶的奉陪
※ 編輯: wahaha99 (118.169.7.181 臺灣), 02/25/2024 17:5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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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扯實務運作的前例基礎是吧
那我也已經說了 法院實務就是從「作者設定」
這夠不夠實務運作? 夠不夠前例基礎?
那法院實務相安無事這麼久, 現在是刑235的事嗎?
衛福部跟IWIN是刑235授權的?
說人槓精咧, 懶得打你臉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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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wahaha99 (118.169.7.181 臺灣), 02/25/2024 18:0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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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你到底想廢話什麼東西,
總之在釋617後, 色情創作物在台灣是合法的,
只是需要分級制度來避免輕易暴露在大眾之中
那你要說, 問題就是 "分級制度",
抱歉, 就不是
現在是少防法36-39的問題,
我這篇寫的很清楚了,
創作跟持有就直接刑罰,跟你有沒有分級無關
這到底干刑235個屁事,
別人沒義務在這邊不停教你這些最基本的狀況
※ 編輯: wahaha99 (118.169.7.181 臺灣), 02/25/2024 18:4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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