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立院三讀 起訴書一審判決後才公開
法務部實務
法務部對於起訴書公開時點及配套措施之意見
https://reurl.cc/GA8ogD
法務部對於起訴書公開時點及配套措施之意見:
一、刑事案件經檢察官偵查終結提起公訴,未經裁判確定前,仍受無罪推定原則之
適用。是以,若在案件偵結時,隨即公開起訴書讓所有民眾上網查詢而取得,經由
媒體報導,恐形成輿論公審,造成未審先判的負面效應。尤其,如果採行人民參與
審判制度,更應該避免未受法律專業訓練的平民法官在參與審判前,即因外界討論
起訴書內容而對案件產生既定立場,或對被告是否犯罪存有定見。綜上,考量無罪
推定原則及被告受公平審判之權利,應於一審判決後公開起訴書,方能在公眾利益
與當事人權益之間取得衡平。
很久沒來逛政黑
沒想到現在這邊的白蓮教徒跟塔綠班程度剩這樣
從法條公佈到現在 這幾年 法務部不管是自己的單位意見
還是到立法院進行的業務報告
https://reurl.cc/DAzdeQ
2、建立權責相符、透明公開的檢察官辦案體系
(1)透過起訴書資訊的透明化,使大眾可以加強對檢察官執行職務妥適性的監督,但衡平
考量無罪推定原則及被告受公平審判的權利,起訴書公開的時點應在第一審判決之後,本
部於106年10月11日將「法院組織法」第83條修法建議案函送司法院,經司法院院會通過
函請行政院會銜,行政院會甫於107年3月15日通過「法院組織法」第83條修正草案及「法
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並由行政院與司法院會銜送請大院審議。
都不斷強調起訴書的公開在兼顧無罪推定原則及被告受公平審判的權利
應公開的時間點 就是在一審裁判書公開後
結果在政黑 有些人昧於政黨競爭 硬要說成在一審判決前公開都可以
要不要跟法務部也喬一下
還是你們這些人已經是無政府狀態了
: → wiliyss: “應”這個字的定義柯學沒學過? 42.72.92.153 08/19 20:15
: 噓 wetteland: 立法理由完全沒有任何法定拘束力 123.193.251.26 08/19 20:16
: → wetteland: 法律本文清清楚楚,就別東拉西扯了 123.193.251.26 08/19 20:17
: 你沒甚麼信用了
: 但你還是有每天在政黑發五篇文章瞎扯的自由
: ※ 編輯: larusa (36.231.22.33 臺灣), 08/19/2023 20:18:42
: 噓 jkids: https://i.imgur.com/oFPnGtW.jpg
![](https://i.imgur.com/oFPnGtW.jpg)
111.83.205.112 08/19 20:18
: → jkids: 這個才是現行法條…… 111.83.205.112 08/19 20:18
: 所以跟我貼的有甚麼不一樣?
: ※ 編輯: larusa (36.231.22.33 臺灣), 08/19/2023 20:20:07
: → SubaruDuck: 不得提前公佈法規就會寫了不是。 61.224.143.1 08/19 20:19
: → win8719: 人家是看法條規定~不是看為何要立法 114.44.83.203 08/19 20:21
: → jkids: 應於=必須於,也就是最遲要在裁判書公開後 111.83.205.112 08/19 20:21
: → jkids: ,公開起訴書,讓人民知道你不是亂起訴 111.83.205.112 08/19 20:21
: → SubaruDuck: 法規都寫那時應公開 61.224.143.1 08/19 20:22
: → jkids: 規定的是最遲,會誤解為在之後才可以的, 111.83.205.112 08/19 20:22
: → jkids: 應該沒有任何法學常識 111.83.205.112 08/19 20:22
: 有意見你去跟立法院說啊
: 立法理由是他們寫在立法院的網站上的
: 你跟我說幹甚麼
: ※ 編輯: larusa (36.231.22.33 臺灣), 08/19/2023 20:23:35
: → cplzgr: 濕地記者是哪一個人呀?(我知道Id 濕地, 114.47.5.40 08/19 20:23
: → cplzgr: 是有這個記者嗎 114.47.5.40 08/19 20:23
: 推 win8719: 你貼立法理由出來~然後叫人去跟立法院說? 114.44.83.203 08/19 20:24
: 噓 netboy789: 現在起訴書是精簡版 136.23.34.82 08/19 20:24
: 推 SubaruDuck: 不然就叫國昌開直播說應於是啥意思給 61.224.143.1 08/19 20:25
: → SubaruDuck: 大家聽聽 61.224.143.1 08/19 20:25
: → win8719: 你在扯說要看立法理由~然後叫人去跟立法 114.44.83.203 08/19 20:25
: → win8719: 院說? 114.44.83.203 08/19 20:25
: 你們對立法院的內容有意見 不是去找立法院說
: 難不成這條當初是我立的?
: ※ 編輯: larusa (36.231.22.33 臺灣), 08/19/2023 20:26:18
: → win8719: 人家是告訴你~要看法條規定~不是看立法 114.44.83.203 08/19 20:25
: → win8719: 理由 114.44.83.203 08/19 20:25
: → win8719: 是你有意見~ 114.44.83.203 08/19 20:26
: → win8719: 人家都說了看法條~不是看立法理由 114.44.83.203 08/19 20:26
: 我當然有意見
: 因為法條寫的也是起訴書應於一審裁判書公開後 公開起訴書
: 是溼地這種人解釋成在那之前都可以
: 到底是誰在曲解法令
: 看得懂中文 且 還有良知的應該都知道
:
: ※ 編輯: larusa (36.231.22.33 臺灣), 08/19/2023 20:29:31
: 噓 jkids: 又來了,裝睡的人叫不醒 111.83.205.112 08/19 20:27
: → win8719: 因為執行跟立法理由完全不相關~是跟法條 114.44.83.203 08/19 20:28
: 噓 terrymoon: 柯粉不要找浮木了啦 58.115.204.121 08/19 20:28
: → win8719: 現在是你一直拿立法理由來當浮木 114.44.83.203 08/19 20:28
: → win8719: 然後現在是你有意見應該你去跟立法院說 114.44.83.203 08/19 20:28
: → win8719: 為何法條不定死要一審審判後才公開 114.44.83.203 08/19 20:29
: → win8719: 應你不懂意思嗎?上面有解釋 114.44.83.203 08/19 20:29
: → win8719: 真的看的懂中文跟有良知才知道 114.44.83.203 08/19 20:30
: 噓 aprendes: 始應:這時才有義務要公開->最慢這時要 223.137.239.244 08/19 20:33
: → aprendes: 公開。 223.137.239.244 08/19 20:33
: 推 win8719: 應就是一審判完就一定要公開 114.44.83.203 08/19 20:33
: → win8719: 沒有說一審審判完"不得"公開 114.44.83.203 08/19 20:34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1.22.3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692449118.A.AF7.html
推
08/19 20:49,
10月前
, 1F
08/19 20:49, 1F
→
08/19 20:50,
10月前
, 2F
08/19 20:50, 2F
第二段的意思是現行制度對於如何通案的公開起訴書沒有相關的法條規範
所以法務部才另外訂了 檢察機關書類公開應行注意事項
https://reurl.cc/7kGem1
這個注意事項詳細規範了如何公開檢察機關的相關政府文書
不要看到適度公布載有個人資料之起訴書。就當作浮木抓著不放
※ 編輯: larusa (36.231.22.33 臺灣), 08/19/2023 20:59:06
噓
08/19 20:51,
10月前
, 3F
08/19 20:51, 3F
→
08/19 20:51,
10月前
, 4F
08/19 20:51, 4F
→
08/19 20:51,
10月前
, 5F
08/19 20:51, 5F
→
08/19 20:52,
10月前
, 6F
08/19 20:52, 6F
噓
08/19 20:52,
10月前
, 7F
08/19 20:52, 7F
→
08/19 20:52,
10月前
, 8F
08/19 20:52, 8F
→
08/19 20:52,
10月前
, 9F
08/19 20:52, 9F
→
08/19 20:52,
10月前
, 10F
08/19 20:52, 10F
![](https://i.imgur.com/zAdUzxM.jpg)
→
08/19 20:52,
10月前
, 11F
08/19 20:52, 11F
![](https://i.imgur.com/TJYjKqU.jpg)
→
08/19 20:52,
10月前
, 12F
08/19 20:52, 12F
→
08/19 20:53,
10月前
, 13F
08/19 20:53, 13F
→
08/19 20:53,
10月前
, 14F
08/19 20:53, 14F
→
08/19 20:55,
10月前
, 15F
08/19 20:55, 15F
→
08/19 20:55,
10月前
, 16F
08/19 20:55, 16F
推
08/19 20:55,
10月前
, 17F
08/19 20:55, 17F
→
08/19 20:55,
10月前
, 18F
08/19 20:55, 18F
→
08/19 20:55,
10月前
, 19F
08/19 20:55, 19F
→
08/19 20:55,
10月前
, 20F
08/19 20:55, 20F
→
08/19 20:56,
10月前
, 21F
08/19 20:56, 21F
推
08/19 20:58,
10月前
, 22F
08/19 20:58, 22F
→
08/19 20:58,
10月前
, 23F
08/19 20:58, 23F
→
08/19 20:58,
10月前
, 24F
08/19 20:58, 24F
→
08/19 20:59,
10月前
, 25F
08/19 20:59, 25F
→
08/19 20:59,
10月前
, 26F
08/19 20:59, 26F
→
08/19 20:59,
10月前
, 27F
08/19 20:59, 27F
噓
08/19 21:00,
10月前
, 28F
08/19 21:00, 28F
→
08/19 21:00,
10月前
, 29F
08/19 21:00, 29F
推
08/19 21:06,
10月前
, 30F
08/19 21:06, 30F
噓
08/19 21:28,
10月前
, 31F
08/19 21:28, 31F
→
08/19 21:28,
10月前
, 32F
08/19 21:28, 32F
噓
08/19 21:30,
10月前
, 33F
08/19 21:30, 33F
→
08/19 21:32,
10月前
, 34F
08/19 21:32, 34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