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民眾黨立委提告A先生誹謗
告很好啊,這樣增加了助理跟民眾黨的對立面,更不容易被摸頭了,而且如果A都是
照實講,也沒有什麼好怕的,這個動作政治意義比法律意義大很多,主要就是穩定支持者的
信心,套我們常常說的話「不告就代表是事實」,不管如何,這幾天一定要維穩,剩下的等
選後上法院再說,而且即便告不成,對方也不一定會反控「誣告」,怎麼樣都是Z大於B
民眾黨這兩天無論高,柯面對記者的回答,包含這次提告,都是最合理正確的做法,
幕僚終於腦子上線了,恭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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