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討論] 民眾黨立委提告A先生誹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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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到了法律小常識的時間了. 如果要告人. 首先原告要負起責任說明清楚. 人 事 時 地. 也就是. 誰在什麼時間 什麼地點 做了什麼事情. 所以你才會對他提告. 我就問 民眾黨. 你告的人姓名是誰就好了. (一般還要搭配地址,因為有同名同姓的問題). 有請邱委員回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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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一下. 你的意思是. 以後電視台隨便找一個人. 然後匿名說是某某某. 就可以隨意的指控任何人犯法,. 然後,. 電視台沒事,那個匿名指控別人的人. 也不會有事. 而被指控的那個人如果沒有做這件事,. 也只能自認倒楣的意思嗎?. 引述《Croy (科洛依)》之銘言:. -----. Sent f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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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很好啊,這樣增加了助理跟民眾黨的對立面,更不容易被摸頭了,而且如果A都是照實講,也沒有什麼好怕的,這個動作政治意義比法律意義大很多,主要就是穩定支持者的信心,套我們常常說的話「不告就代表是事實」,不管如何,這幾天一定要維穩,剩下的等選後上法院再說,而且即便告不成,對方也不一定會反控「誣告」,怎麼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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