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高:預算法63條規定,人事費可以流出到業

看板HatePolitics作者 (我是牛我反芻)時間1年前 (2022/11/14 19:49), 編輯推噓14(19521)
留言45則, 34人參與, 1年前最新討論串7/8 (看更多)
※ 引述《Deraemon (嗲啦A夢)》之銘言: : ※ 引述《win8719 (win8719)》之銘言: : : 第 63 條 : : 各機關之歲出分配預算,其計畫或業務科目之各用途別科目中有一科目之經費不足, : : 科目有賸餘時,得辦理流用,流入數額不得超過原預算數額百分之二十,流出數額不 : : 過原預算數額百分之二十。但不得流用為用人經費,且經立法院審議刪除或刪減之預 : : 目不得流用。 : : 先不論啥流用啥 : : 這裡寫的很清楚賸餘的時候才能辦理流用 : : 人事費應該是實報實銷~而且進去個人帳戶阿 : : 所以啥情況人事費用可以有多餘的給你流道別得地方去 : : 可以告訴我嗎? : 大大,律師之所以值錢,就是因為法律寫得很複雜,除了本法,還有施行細則、要點等 : 預算法本法第63條只寫這樣, : 但是「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28條第1項第2款有補充: : (二)各計畫科目內之人事費(不含編列於統籌科目之退休撫卹經費), : 不得自其他用途別科目流入,如有賸餘亦不得流出。 : (三)除第二款之規定外,其餘各一級(不含二級以下)用途別科目間之 : 流用,其流入、流出數額均不得超過原預算數額百分之二十。但 : 經立法院或議會審議刪除或刪減之預算項目不得流用,並確實依 : 預算法第六十三條但書規定之執行原則辦理。 : 人事費用是連流出都不行的,最最嚴格,完全不得他用的預算科目。 塔綠班很好笑 這部預算法是行政法規 底下的細則是政院用的行政規則 違反了有什麼刑責? 頂多行政處罰被記過之類的 高虹安重點是 既然預算法有規定 就不符合刑法的貪污要件 一堆人看不懂重點 我也是笑笑 還律師很值錢 笑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36.100.2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668426547.A.09F.html

11/14 19:49, 1年前 , 1F
11/14 19:49, 1F

11/14 19:50, 1年前 , 2F
11/14 19:50, 2F

11/14 19:50, 1年前 , 3F
土安城就是機關我就說了~
11/14 19:50, 3F

11/14 19:50, 1年前 , 4F
那個....你確定高自己挪用助理人事費適用預算法規定?
11/14 19:50, 4F

11/14 19:50, 1年前 , 5F
高虹安應該要找你 專業的
11/14 19:50, 5F

11/14 19:51, 1年前 , 6F
安土城啦
11/14 19:51, 6F

11/14 19:51, 1年前 , 7F
你怎麼沒陪安安出來開記者會
11/14 19:51, 7F

11/14 19:51, 1年前 , 8F
你趕緊向高虹安自介
11/14 19:51, 8F

11/14 19:51, 1年前 , 9F
別再鍵盤了 要救救到底
11/14 19:51, 9F

11/14 19:51, 1年前 , 10F
對 你說的都對
11/14 19:51, 10F

11/14 19:52, 1年前 , 11F
笑到肚子痛
11/14 19:52, 11F

11/14 19:52, 1年前 , 12F
好多雲法律專家。
11/14 19:52, 12F

11/14 19:53, 1年前 , 13F
你好棒快去幫土城安辯護,加油
11/14 19:53, 13F

11/14 19:53, 1年前 , 14F
3k日常
11/14 19:53, 14F

11/14 19:53, 1年前 , 15F
第三個星期了 還有人弄不懂人事費跟作業費的區別...
11/14 19:53, 15F

11/14 19:53, 1年前 , 16F
...
11/14 19:53, 16F

11/14 19:53, 1年前 , 17F
第一 是安土城提的 第二 他提了也是違反= =
11/14 19:53, 17F

11/14 19:54, 1年前 , 18F
這咖確定不是反串嗎 XD
11/14 19:54, 18F

11/14 19:54, 1年前 , 19F
那所有被判刑的立委/議員是?
11/14 19:54, 19F

11/14 19:55, 1年前 , 20F
他門是安土城嗎?能跟安土城比嗎?一堆頭銜的安土城~
11/14 19:55, 20F

11/14 19:59, 1年前 , 21F
高鼻快找他當律師,他願意捐公積金
11/14 19:59, 21F

11/14 20:03, 1年前 , 22F
你錄取了 快去報到 高委員需要你
11/14 20:03, 22F

11/14 20:03, 1年前 , 23F
政黑版這麼多厲害的人趕快去報名高虹安的助理呀
11/14 20:03, 23F

11/14 20:05, 1年前 , 24F
但是薪水要記得回捐喔~~
11/14 20:05, 24F

11/14 20:07, 1年前 , 25F
柯韓粉新浮木XD 真的一直拿這個高潮
11/14 20:07, 25F

11/14 20:11, 1年前 , 26F
真的笑死 XDDDDDDDDDDDDDDDDD
11/14 20:11, 26F

11/14 20:13, 1年前 , 27F
很顯然高鼻安連請律師的費用都想省下來 很符合她一
11/14 20:13, 27F

11/14 20:13, 1年前 , 28F
路走來的行為跟人設
11/14 20:13, 28F

11/14 20:13, 1年前 , 29F
高鼻安應該要請你去當她的律師
11/14 20:13, 29F

11/14 20:13, 1年前 , 30F
反串要講
11/14 20:13, 30F

11/14 20:14, 1年前 , 31F
陳水扁學長
11/14 20:14, 31F

11/14 20:19, 1年前 , 32F
趕快捐錢,大水庫理論就有救了!
11/14 20:19, 32F

11/14 20:29, 1年前 , 33F
高鼻安是機關嗎?她有編列個啥預算?胡亂引用法條還
11/14 20:29, 33F

11/14 20:29, 1年前 , 34F
自以為很聰明?
11/14 20:29, 34F

11/14 20:30, 1年前 , 35F
讚...憲法沒規定 我就沒犯法
11/14 20:30, 35F

11/14 20:33, 1年前 , 36F
反串的有夠爛
11/14 20:33, 36F

11/14 20:33, 1年前 , 37F
這在反串嗎?
11/14 20:33, 37F

11/14 20:34, 1年前 , 38F
認真?
11/14 20:34, 38F

11/14 20:40, 1年前 , 39F
國會助理辦公室是政府機關嗎?
11/14 20:40, 39F

11/14 21:34, 1年前 , 40F
各位!!還不一定喔,大水庫理論適不適用先看黨證,藍
11/14 21:34, 40F

11/14 21:34, 1年前 , 41F
色的那種黨證就OK,這種藍色混砸其他顏色,有可能也
11/14 21:34, 41F

11/14 21:34, 1年前 , 42F
適用
11/14 21:34, 42F

11/14 22:22, 1年前 , 43F
我覺得你說的對 去高那邊上班記得不要遲到杯子要洗
11/14 22:22, 43F

11/14 22:46, 1年前 , 44F
可憐,人事費不能流用都不知道
11/14 22:46, 44F

11/15 03:10, 1年前 , 45F
對,快去救高
11/15 03:10, 45F
文章代碼(AID): #1ZSYip2V (HatePolitics)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以下文章回應了本文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7 之 8 篇):
文章代碼(AID): #1ZSYip2V (HatePolit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