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高虹安:例如?

看板HatePolitics作者 (念)時間1年前 (2022/11/13 06:51), 編輯推噓1(102)
留言3則, 2人參與, 1年前最新討論串6/11 (看更多)
個人覺得,在這件事中,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觀點跟想引用的法條,這樣拿出來討論其實是很 好的,可是直接斷定這件事情違法或不違法的論調,應該還是要更謹慎一點,我們畢竟不是 承辦檢察官或是法官,不知道最後結果如何,如果最後結果跟你心裡的預期不一樣,是不是 又要出來喊司法不公或是抗議司法被國家控制?司法今天有一部分無法被信任就是因為大家 對於案件看到的資訊或根據自身經驗而有所定見。 前面看到一篇大大的論點基調是建立於 「薪水由立法院直接撥到助理戶頭-已由公款變私人款項」 「進到助理戶頭後助理如何使用,無論是捐出或是與辦公室內規如何約定都不在法律規範的 條件中」 以上如果我解讀有錯,還請該原Po見諒。 我的觀點是:因為主要來源是「公款」,所以無論最後是否已變成私人款項,中間的所有過 程都有相關法律層面的問題 舉個極端的例子,今天一家廠商得標公家合約,完成標案並驗收完成後政府撥款(公款變私 款) 但後來被人檢舉此案有貓膩,可能有收受紅包圖利廠商之嫌,檢察官立案調查後,可能也是 要考慮是否有對價關係啊,不當政治獻金來源之類的,很難直接根據單一事實就決定違法與 否,甚至沒辦法單純只參考一個法條 無論今天公款有無變成私款,重點是他金流的過程,而不是因為他現在是公是私,就代表是 否有沒有違法 以上純屬個人觀念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5.231.6.9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668293500.A.F99.html

11/13 06:56, 1年前 , 1F
又不是沒看過檢察官收賄過。最近還有媒體說被民眾黨介
11/13 06:56, 1F

11/13 06:56, 1年前 , 2F
入影響呢
11/13 06:56, 2F

11/13 07:39, 1年前 , 3F
例如?例如呢?
11/13 07:39,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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