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余下半輩子還要混嗎???
當公務員就不能捍衛自己的名譽嗎?
就活該要幫人背鍋嗎?
一個基層公務員,把這些吞下去問題才大
首先,你不能收任何來路不明的補償
被抓到就是關
再來,自己承認抄襲,如果過去幾年有領取和學位升等有關的薪資,都要吐出來,還沒算懲
處。
就算吞了,還要去配套和林的說法,這個就是謊言,容易有漏洞,被抓出來,又是一條罪。
他不是余文,余文是約聘,他是自己考上調查局的正式公務人員,沒需要吞這種東西。
----
Sent from BePTT on my iPhone 13 Pro Max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9.234.23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659068930.A.986.html
推
07/29 12:35,
1年前
, 1F
07/29 12:35, 1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8 之 8 篇):
討論
17
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