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獨/余正煌曝2鐵證自清沒抄襲 嘆「有點累,無妄之災」

看板HatePolitics作者 (醉)時間1年前 (2022/07/27 17:24), 編輯推噓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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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i.imgur.com/ZIDauUz.jpg
其實除了余提出的兩點 還有很多文意不通順的錯字 證明這一定是有人抄另一個人的 不要在凹什麼發想,題目,架構。 也不要再說什麼老師教的都一樣了 就和大家說說,誰先寫錯字的吧 好比說隨便看看圖中文字 "在政治勢力的分配,香山區是傳統的國民黨" 前面這個"是"就極度不通順,可能是要打"上"=>在政治勢力的分配上 這擺明就是抄錯的 不要再說什麼沒有人抄襲的鬼話了 不是林抄余就是余抄林 ※ 引述《tsubasawolfy (悠久の翼)》之銘言: : → skylion: 他有引用余的論文 07/27 16:21 : → skylion: 余是基於林的架構 加上自己的文句 林引用時也有採用 07/27 16:22 : → skylion: 是基於林的初稿的架構 07/27 16:23 : → skylion: 林的初稿中 人名都是A B C 文句也很簡陋 07/27 16:24 : → skylion: 他有添加上自己查的資料 比如說三者的細節背景 一些理論 07/27 16:25 : → skylion: 而且是陳同意余架構方法可以一樣 07/27 16:25 : → skylion: 而且只有方法一樣 對象和結論不一樣 07/27 16:26 : 引用不是單純cite一句文獻就好 : 引用格式都有規範,嚴一點還要你換句話說 : 教育部這個最寬鬆的標準上次就叫你去看了,看也不看繼續掰 : 教育部校園學術倫理教育與機制發展計畫 : 台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 : https://ethics.moe.edu.tw/ : 基礎核心單元 : -> 0110_學術寫作技巧:引用著作 : --> 學術寫作技巧:引用著作 : ---> 需有"引用"之行為 : https://ethics.moe.edu.tw/files/demo/demo_u23/index.html : https://i.imgur.com/YIlAWOc.png
: 臺灣高等法院92年度上易字第2348號刑事判決進一步說明,「對他人之著作有自己之見 : 解,以自己之文筆、表現形式簡單介紹他人著作之見解,然後加以評論,固為法之所許, : 惟引用他人文章與評論部分尚須令人足以辨別兩者之區分。」 : "從研究倫理的觀點來看,對於引用他人著作的要求更為嚴謹。畢恆達(2010,頁73-77) : 指出,如果是一字不動的引用原文,應該要在原文前後加上引號,而若引文英文字數超過 : 40字,或中文字數超過三行時,引文就必須自正文中獨立出來,自成一段,透過左邊的邊 : 界縮排的方式來明顯標示出引用的段落,而不需要再加引號。如此一來,讀者才能清楚理 : 解哪些部分是引用他人著作,哪些部分是作者個人的創作,也才能清楚區隔相關的文責。" : 教育部還很貼心的弄了四十字以上的範本給有閱讀障礙的 : https://i.imgur.com/TMNIG4q.png
: 所以不看上面名字的話,你可以清楚區分下面的林智堅版跟余正煌版嗎?? : https://i.imgur.com/ZIDauUz.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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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7 17:28, 1年前 , 1F
還行吧
07/27 17:28, 1F

07/27 17:29, 1年前 , 2F
.....
07/27 17:29, 2F

07/27 17:30, 1年前 , 3F
這就是抄襲的證據啊 連錯誤的地方都照抄
07/27 17:30, 3F

07/27 17:31, 1年前 , 4F
兩隻猴子無限時間打字回答你這個問題
07/27 17:31, 4F

07/27 17:51, 1年前 , 5F
總統賈伯士市長賈論文
07/27 17:51, 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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