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議] 版主可以幫忙當個證人嗎??

看板HateP_Picket作者 (@@@@@@@)時間7年前 (2016/12/06 22:04), 編輯推噓14(14011)
留言25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5 (看更多)
※ 引述《HellKitty (山貓.山性貓.地獄貓:D)》之銘言: : foolfighter去士林地檢署控告小弟公然侮辱 : 問題是蠢吱並沒有指特定人 : 只是泛指認同周美青兆豐案洗錢的人 : 而且本版一項對於蠢吱 屎蛆 支那賤畜 和狗日皇民都在列為可允許的用詞 : 如果因為蠢吱一詞被告 : 那政黑可能就要滅版拉 : 小弟應該會聲請檢座傳三位版主到庭向檢察官說明一下 : 不好意思麻煩囉 : 感恩囉 : 地獄貓敬啟 雖然遲了比較多天, 但是在此重申,政黑板規的其中一條 第七章 14.本板板務僅為版面秩序維護者/版規解釋/仲裁者,無法為任一版友之言論背 或限制其言論(除違反版規外),本板版由此善盡善良管理人的責任。 也就是說,你們在政黑板鬧得再兇, 我頂多只能針對犯規者禁水桶或刪文, 但是扯上法律糾紛,這根本就不關板主群的事。 不可能在現實生活中,找板主來協助你處理糾紛! 你們在法律上,都可以為自己的言行負責了, 什麼可以做,什麼不該做,難道自己不知道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8.199.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481033066.A.A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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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都不肯幫愚鬥,我很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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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m原來罵北七對Zmitteryer沒事,對其他網友就要水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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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造私人恩怨是沒錯,可是我可沒在板上亂罵人喔,為何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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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你的標準前後不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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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OHJ1liH (HateP_Picket)這篇文章卻有罪,kim版主給z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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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teryer特權罵人北七就直說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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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zm判決有點扯 應該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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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kim能改正 我還是看好kim未來的表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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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北七我一看就知道在罵hellkit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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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主只會說不開心去找小組長,幹嘛不一開始公正點,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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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麻煩小組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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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叫地獄貓當初檢舉沒附上她罵你「白七」的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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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檢舉不全,怪板主沒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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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 我道歉,一時眼殘沒看到,誤會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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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w你研究機器人可能太累了^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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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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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ce openpilot code搞到兩眼昏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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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7 17:25, , 22F
啥 你是做機器人的喔...厲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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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7 17:44, , 23F
騙吃騙喝的 這世界很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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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7 22:20, , 24F
山哥直接去告ZM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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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8 02:20, , 25F
告是一定會的,只是我目前有戰場在打,反正文章跑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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