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是否該開放被檢舉者前來抗辯

看板HateP_Picket作者 (@@@@@@@)時間7年前 (2016/09/01 22:34),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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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heoEpstein (Cubs)》之銘言: : : → hw102050: 覺得都通知了,就乾脆讓當事人抗辯說明,因為檢舉文中 08/31 15:44 : : → hw102050: 當下的情境並非板主能知道的, 08/31 15:44 : : → hw102050: 也許檢舉文是斷章取義,也許板主對被檢舉人的語氣有了誤 08/31 15:45 : : → hw102050: 解,透過說明都能釐清這些東西 08/31 15:45 : (可以回文講比較清楚) : 你講的問題,都可以透過一件事去瞭解:「板主在判決前去看原文甚至原討論串」。 : 所以我才說這制度如今已經變成是: : 一、板主偷懶卸責 : 二、鼓勵檢舉斷章取義 : 而非什麼民主先河之類美好的誇大自吹自捧。 : 而你講的「語氣有誤解」更是幾乎不會影響到板務的判決,違規就是違規。 : 像是「我操你媽死全家」這句,就算找林原惠用甜美的聲音講,那還是一句罵人的話。 : 「斷章取義」更是板主要自己去發現的,不然豈不是鼓勵斷章取義的檢舉? : 不然,萬一被檢舉人覺得這檢舉蠢到爆,板主又偷懶沒去看原文, : 就這樣逕下判決,這不叫冤罪什麼叫冤罪? : 還是說各位板主與前板主的想法是: : 「檢舉斷章取義」是被檢舉人自己要去提醒板主的,板主不負查證原文責任。 : 目前我看起來,你們就是這樣子的想法,板主很忙,沒空看原文。 : 被檢舉人不在政檢板推文提醒板主去看原文的話,是被檢舉人自己倒楣喔~ 不管你有沒有抗辯, 我都會去看整串原文、推噓文。 寄信請你抗辯, 不是叫你一定要抗辯, 只是通知你,告訴你可以做這個動作 至於抗辯的用意, 只是讓你表達一下, 你在發文、推噓文過程中, 你原本的用意是什麼? 有沒有被檢舉人曲解? 至於檢舉人、和被檢舉人的論點合不合理, 板主還是會做最後判斷。 如果你不太care,覺得被檢舉之後, 還要被板主通知,是很困擾的事, 那我也可以就此不通知。 這個通知,只是讓不常看hatep_picket的板友, 知道自己被檢舉而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9.122.14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472740445.A.96E.html

09/02 10:44, , 1F
ok,謝謝kim板主回應。
09/02 10:44, 1F
文章代碼(AID): #1No3nTbk (HateP_Pick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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