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驚悚影片!女闖紅燈走斑馬線遭撞 倒地再被後車輾過拖行慘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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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法律邏輯就是:管不動、講不聽就改用恐怖手段. 就像當年推行機車戴安全帽,一開始沒有罰則就沒人鳥. 直到政府直接寫明不戴就罰錢,不跟你囉嗦. 才成功推行騎車戴安全帽. 但這是好的嗎?大多數人戴安全帽只是為了不要被罰錢,也就是說支撐戴安全帽行為的就只是「恐怖」而已. 路權也一樣. 因為本來就是基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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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台北為什麼那樣管嗎?. 因為本來是外來政府,是統治者啦. 不知道以前歷史的可能不清楚. 以前的政治選舉,只有上下衝突. 台北市長是官派而不是民選. 這種上下衝突的政治久了,就變成往上衝撞就是英雄. 上面的人負責做,下面的人負責挑毛病. 但是如果緊箍咒開放了,下面翻身上去的人就不會做事. 更甚至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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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闖紅燈的部分. 當然違反交通法規. 但不代表汽車開那麼快把人撞死就有正當性. 事實上. 交通法規寫得很清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3 條). 「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遇有行人穿越、攜帶白手杖或導盲犬之視覺功能障礙者時,無論有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號誌指示,均應暫停讓行人、視覺功能障礙者先行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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徒法不足以自行,重罰沒有執法,也是沒用,所以提高見警率才是重點。. 行人走斑馬線,也不一定是闖紅燈,也有可能快走完的時候,變紅燈,這時候汽機車也是要讓行人先行通過,所以才會有那條規定。. 這次車禍,那條路那麼大條,不走快一點,可能走不完,行動遲緩的老弱,更是不可能走完。. 備註:苛政猛於虎,交通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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