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八里媽媽嘴雙屍案判賠 負責人呂炳宏再審敗訴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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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中央社. 2.記者署名:劉世怡. 3.完整新聞標題:. 八里媽媽嘴雙屍案判賠 負責人呂炳宏再審敗訴確定. 4.完整新聞內文:. https://is.gd/gVvpT5.jpg.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1日電)媽媽嘴咖啡店負責人呂炳宏因員工謝依涵犯下八里雙屍命案,遭判決連帶賠償死者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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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案件有爭議的地方主要是執行職務的認定. 然後當年最高法院的判決對執行職務的認定. 除了本身職務外另外擴張解釋到運用職務之便. 以及濫用職務上的機會而言. 既然認定是執行職務那本來就會適用民法188. 就是僱傭人就受雇人的侵權行為負連帶責任. 不過這個並不是說他要負擔最終賠償責任. 付完錢以後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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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覺酸民是不是搞錯爭點: 酸民一直番 "我怎麼知道員工要去殺人(. 老闆的注意義務)". ---------------------------------------------------. 但從這個新聞來看:. 呂炳宏是爭執: 謝是店外殺人的(高院不採), 跟執行職務無關(用特定地點. 來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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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新聞一直有個疑問 如果目擊或疑似目擊兇案 而未主動通報或協助 到底犯不犯法?. 或是不通報 有法律責任嗎? 很奇怪內 如果 今天剛好就趕時間 雖小目擊可能的凶案. 沒有主動通知 這樣就要一起賠錢 或背負法律責任? 我們的法律是長這樣子嗎??. 員工是行為獨立人 他今天的行凶動機又不是老闆指使 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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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回頭看這案子. 她做案才27歲. 這個是有病嗎??. 盜領可以領多少 值得兩條人命??. 她是不是有被洗臉不爽啊??. 照理說 被陳進福資助 應該要感恩. 後來演變成這樣 可能私下有撕破臉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5.230.219.28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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