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問卦] 何不立法 舊屋超過40年未都更立即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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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8(9推 1噓 18→)留言28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aymeric時間10年前 (2016/02/09 14:40),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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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一篇只有一句話對了 就是房子年限不是問題 品質才是. 要說四十年前的法規low 所以房子差 這其實不完全正確. 而是三、四十年的房子 可以挺過九二一的 遠比現在新蓋的房子 牢固的多. 因為在錢淹腳目的年代 除了部分早衰的建商會偷工減料外 其他蓋房子沒在偷工減料的. 看看以前蓋的老房子 堅固的
(還有40個字)

推噓5(5推 0噓 27→)留言3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mgdesigner時間10年前 (2016/02/09 14:24), 10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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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這是非常腦殘的一件事情..... 這次震災凸顯出來的問題,不是新舊、美觀問題,而是品質、安全問題。. 重點是有無設計對付地震、有沒有偷工減料?. 40多年前的房子的問題是當時的KMT政府的安規要求很low(只有60分),安規已經夠low了,還更
(還有1639個字)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fifa186時間10年前 (2016/02/09 12:41),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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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8(19推 1噓 40→)留言6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ususa時間10年前 (2016/02/09 12:18),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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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觀念是可以的. 但細節可以討論. 例如40年強制都更的年限可能太短了. 又或者可以從課稅的角度push. 例如房屋稅 屋齡愈大的應該課愈重. 這樣子老房子持有成本增加就愈能推動更新. 另外提供一定屋齡的房子參與都更有更多優惠. ps.某些建築物如果符合"古蹟"的保留條件就不在此限. --.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imac100時間10年前 (2016/02/09 12:01),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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