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大群館違法 柯P:改為又昱自行出租就合法
共 16 篇文章

推噓9(18推 9噓 52→)留言79則,0人參與, 6年前最新作者LAKobeBryant (Forever Superstar)時間6年前 (2018/07/03 14:25), 6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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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就是使用上不符合規定. 如果換個房東使用上還是一樣. 也是不符合規定啊. 肥宅我建議啦. 限期改善2個月改成8個月啦. 抽籤抽完了就讓學生住完下個學期啊. 之後要怎麼弄再怎麼弄啊. 兼顧法律與抽到宿舍的學生住宿權!!. 5樓你說有沒有道理~.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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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9(9推 0噓 78→)留言87則,0人參與, 6年前最新作者ILike58 (小菊花)時間6年前 (2018/07/03 14:36),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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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柯文哲應該只有看它是集合住宅,以為任美鈴收回自租就解套了,我想他應該是不曉得原本就是一房租兩個不相干的人,其實還是違法。. 不過以李慶元的資料來看,連建物都不合法,如果他捅上去,大概只剩砍掉重練了。. -----. Sent from JPTT on my Google Pixel 2.. --

推噓6(7推 1噓 16→)留言24則,0人參與, 6年前最新作者gay7788 (批踢踢喵勃啞)時間6年前 (2018/07/03 14:43),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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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安,本肥,理組,法盲. 想請教各位文組法律高手. 本肥一直看到推文有人說. 蘇光頭說他選贏了就會幫學生. 意思是不是說. 你要選我,我才會幫你. 這樣有沒有賄選問題阿. 真心求解,理性勿戰. 喔對了,我4柯P婉君,勿戰我柯,3Q.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0

推噓32(55推 23噓 177→)留言255則,0人參與, 6年前最新作者gn02118620 (Howard)時間6年前 (2018/07/03 15:17), 6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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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來說就是脫褲子放屁. 因為執照沒問題,就是集合式住宅. 所以侯家想租誰就租誰. 誰也管不著. 他租文大可不可以,可以. 他分租給學生住可不可以,可以. 就算他分租給學生,集合住宅還是集合住宅. 不會因為侯友宜租給學生大群館就變成學生宿舍. 就跟你公寓有四雅房,四雅房分租給學生不會變宿舍一樣. 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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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4(4推 0噓 27→)留言31則,0人參與, 6年前最新作者gerychen (邪惡肥宅)時間6年前 (2018/07/03 15:49), 6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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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就是集合住宅. 合法的蓋,但是使用是違法的. 該案子從頭到尾都不是用建築技術規則去檢討. 要用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去管制自治條例. https://goo.gl/0xyHua. 第二條 本自治條例用詞定義如下:. 寄宿單位:供一人以上居住使用,而無個別廚房之建築物。. 寄宿舍:含一個以上寄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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