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大群館違法 柯P:改為又昱自行出租就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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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就是使用上不符合規定. 如果換個房東使用上還是一樣. 也是不符合規定啊. 肥宅我建議啦. 限期改善2個月改成8個月啦. 抽籤抽完了就讓學生住完下個學期啊. 之後要怎麼弄再怎麼弄啊. 兼顧法律與抽到宿舍的學生住宿權!!. 5樓你說有沒有道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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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來說就是脫褲子放屁. 因為執照沒問題,就是集合式住宅. 所以侯家想租誰就租誰. 誰也管不著. 他租文大可不可以,可以. 他分租給學生住可不可以,可以. 就算他分租給學生,集合住宅還是集合住宅. 不會因為侯友宜租給學生大群館就變成學生宿舍. 就跟你公寓有四雅房,四雅房分租給學生不會變宿舍一樣. 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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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就是集合住宅. 合法的蓋,但是使用是違法的. 該案子從頭到尾都不是用建築技術規則去檢討. 要用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去管制自治條例. https://goo.gl/0xyHua. 第二條 本自治條例用詞定義如下:. 七 寄宿單位:供一人以上居住使用,而無個別廚房之建築物。. 八 寄宿舍:含一個以上寄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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