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中選會否決鞭刑、交通罰鍰專款專用 在野提3公投案僅重啟核電通過

看板Gossiping作者 (智障!)時間3天前 (2026/08/28 22:45), 編輯推噓0(113)
留言5則, 5人參與, 3天前最新討論串7/10 (看更多)
偉大的現任政府,再次用行政審查解釋權,否決了最高民意代表機構決議。 政策創制還是直接制定法律,這幾個考試委員說文解字自己判定就能拒絕民意多數決議? 台灣的民意代表真是很卑微,所有決議都可以被行政審查技術性拒絕。 以前可以有這樣的公投題目, 「你是否同意民法婚姻規定應限定在一男一女的結合?」 這是不是等於要直接創立法律?現在要公投鞭刑,確被拒絕說不能直接創設法律。 最可笑就是給不給過用投票多數決,表示同樣的題目這次否決,未來換人審查就可能通過 ,現在是人人都可以是大法官,考試委員也要做大法官來定義法律文字位階,每一個行政 官員都這麼大。 民主國家的民意代表有屁用,民意絕對不能大過行政,民意只能做參考,當然,如果政黨 輪替相信說法又會改變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9.91.4.16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87928353.A.C68.html

08/28 22:47, 3天前 , 1F
綠能
08/28 22:47, 1F

08/28 22:55, 3天前 , 2F
藍白中選會委員一致否決喲
08/28 22:55, 2F

08/28 23:15, 3天前 , 3F
大法官不給過,我現在自己生出幾個大法官
08/28 23:15, 3F

08/28 23:44, 3天前 , 4F

08/28 23:58, 3天前 , 5F
就說癥結在兩公約了
08/28 23:58, 5F
文章代碼(AID): #1gaPyXne (Gossiping)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7 之 10 篇):
文章代碼(AID): #1gaPyXne (Gossi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