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最後補兩拳根本不能叫正當防衛吧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2周前 (2026/08/12 11:14), 2周前編輯推噓34(4814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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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hadmu (噓之收集者查德姆)》之銘言:

你今天手軟他回身攻擊反殺又是誰的問題
43 其實目前的畫面沒有顯示是抱摔後 老頭就「立刻」呈現最後的腦幹受損、吐血沫、癱瘓的狀態 也沒有影片或照片顯示抱摔的當下,老頭手上有沒有武器 這也是之後開庭雙方攻防與年輕人量刑輕重的關鍵 這件事情要分三階段時序看 1. 因為行車糾紛,老頭攔車並持刀攻擊年輕人。老頭犯強制罪、傷害罪。年輕人在車內 的任何反擊都是「正當防衛」,老人也許有輕傷但仍無事離開 2. 老頭攻擊完掉頭離開,「未控制」年輕人行動自由,但年輕人下車攻擊老頭,年輕人 犯傷害罪。當年輕人下車反擊的那一刻,「不法侵害是否依然存在」?如果不法侵害已不 存在,下車追擊的行為就是「報復」、「攻擊」、「傷害」,無法以「正當防衛」辯護 3. 根據threads上的影片,年輕人下車以快跑加抱摔讓老頭摔倒,但因為影片死角,目前 沒看到抱摔後有沒有扭打、互毆的行為。若此時老頭抱摔後沒有馬上昏迷,有持刀揮舞、 互毆的狀況,那最後那兩拳得以用「正當防衛」辯解。反之若沒有,追擊抱摔本身已經無 法成立正當防衛,則抱摔行為與死亡結果具備相當因果關係,高機率構成刑法第277條「 傷害致死」。補拳行為則可能被檢方拿來主張具備「不確定殺人故意」 結論是 1. 如果有證據證明抱摔後仍有互毆,且老頭仍持刀攻擊,年輕人有機會主張當時仍屬「 正當防衛」。若法院認定防衛並未逾越必要程度,則可能阻卻違法。若被認定「防衛過當 」,有可能還是可以依刑法第23條但書減輕或免除其刑 2. 如果有證據抱摔後,老頭「立刻」就是我們看到的癱瘓狀態,老頭手上沒刀,年輕人 還補了兩 拳,年輕人大概很高機會就是判「傷害致死」,只是致死原因是那個「抱摔」讓後腦勺觸 地是腦幹受損,不是那兩拳 3. 如果法醫驗傷,致死是後腦部位,那最後補的兩拳是「傷害罪」沒有「傷害致死」的 問題 無論如何 年輕人因為這路怒老頭而背上前科真的很遺憾 可能先認罪、和解賠償換取輕判較佳 傷害致死本刑是無期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 為了這老頭背上這刑期 人生都毀了 還是奉勸各位 生命誠可貴,遇到這種狀況不要下車 保護自己比較重要 下車不管打贏打輸,第一危險,第二不見得有利 遺憾….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37.17.2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86504485.A.C63.html ※ 編輯: astushi (114.137.17.24 臺灣), 08/12/2026 11: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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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後中國打過來你就不要反擊 1.34.119.155 08/12 11:16
保護自己最佳的方式是不要下車不要開窗 我建議的是保護自己生命安全為優先

08/12 11:17, 2周前 , 2F
打贏進法院 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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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 11:17, 2周前 , 3F
這是廝殺阿 對方都亮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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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 11:17, 2周前 , 4F
中國飛彈在外太空也沒在反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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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 11:17, 2周前 , 5F
被畫到手受傷了 為啥不能報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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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報復啊 報復就有報復的司法責任 留在車上趕快離開去就醫 保護自己,法律上也站得住腳 下車反擊,那就進到司法認定

08/12 11:17, 2周前 , 6F
判刑什麼的都是之後的事了 活下來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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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astushi (114.137.17.24 臺灣), 08/12/2026 11:20:08

08/12 11:18, 2周前 , 7F
現在驗屍大概就是在看撲倒撞到頭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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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 11:18, 2周前 , 8F
生 還是因為補那兩拳往生 這樣確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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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 11:18, 2周前 , 9F
刑責有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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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 11:19, 2周前 , 10F
脫離現實的法律有什麼價值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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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接近過失致死 另一是傷害致死 220.136.64.247 08/12 11:19
撲倒也是傷害致死 因為下車追擊的時候不法侵害已經結束 他要抗辯的關鍵是下車抱摔時 雙方有沒有「再」發生互毆 ※ 編輯: astushi (114.137.17.24 臺灣), 08/12/2026 11:21:45

08/12 11:20, 2周前 , 12F
去看沒打碼的影片啦 補刀前老頭就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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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去看threads 下車抱摔的那段影片 根本看不到抱摔之後發生是什麼事

08/12 11:20, 2周前 , 13F
了 那拳看起來也不會是致死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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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 11:21, 2周前 , 14F
搞不好阿北在車上就氣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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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 11:21, 2周前 , 15F
最後補的2拳是傷害罪? 公三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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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太武斷 死因會看致命傷的部位 死因是前腦被毆的位置,那補那兩拳就是傷害致死 死因是後腦腦幹,那傷害致死是抱摔,後面補兩拳只是傷害 ※ 編輯: astushi (114.137.17.24 臺灣), 08/12/2026 11:24:23

08/12 11:22, 2周前 , 16F
我問一下、如果對方裝死然後起身補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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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 11:22, 2周前 , 17F
呢?
08/12 11:22, 17F
法律是論件、論時序的逐一審理 就算後來老頭有別的攻擊行為 年輕人下車抱摔的行為還是傷害罪 只是如果老頭沒死,傷害罪沒有「致死」 年輕人的刑責也會比較輕

08/12 11:23, 2周前 , 18F
法官就有一說一不會跟你假設的啦
08/12 11:23, 18F

08/12 11:23, 2周前 , 19F
討論這個到底意義何在?
08/12 11:23, 19F
我看大家義憤填膺我可以理解 但千萬不要小看後續法律責任的問題 不能把大眾教育成因為他先攻擊我的,所以我做什麼反擊都可以

08/12 11:25, 2周前 , 20F
大概就跟芝諾悖論一樣 只是搞到現實人物
08/12 11:25, 20F
※ 編輯: astushi (114.137.17.24 臺灣), 08/12/2026 11:29:11

08/12 11:25, 2周前 , 21F
打最後一拳的時候 死者的臉就已經
08/12 11:25, 21F

不一樣了 你看不懂嗎 114.136.204.14 08/12 11:25
你有影片顯示年輕人哪一個攻擊行為讓老人變成最後這樣嗎? 法官沒看到證據都不敢說的 你好厲害看最後的影片就可以知道過程了? 不要傻傻的 把這些過程都還原 才能找出讓年輕人輕判的可能 不是在那邊喊老人該死 年輕人就可以脫罪 我也想幫年輕人找出一條生路好嗎

08/12 11:28, 2周前 , 23F
唸了法律就知道法律根本智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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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astushi (114.137.17.24 臺灣), 08/12/2026 11:32:00

08/12 11:30, 2周前 , 24F
有人是不是連前提條件都沒看清楚,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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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 11:30, 2周前 , 25F
害罪的前題,文中已列舉是基於抱摔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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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 11:30, 2周前 , 26F
已經癱瘓了。這時候,繼續追擊,那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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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195 則推文
還有 29 段內文
08/12 14:23, 2周前 , 222F
你告訴我刑法哪一條規定「不准殺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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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 14:23, 2周前 , 223F
08/12 14:23, 223F

08/12 14:24, 2周前 , 224F
現行台灣的法律,就是不贊成殺人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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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 14:47, 2周前 , 225F
誰幾秒瞬間可以判斷他是癱瘓 還是還沒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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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 14:47, 2周前 , 226F
應 對戰任何瞬間都可以反轉 尤其有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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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 14:47, 2周前 , 227F
情況下 誰先倒很難說 這就是生死搏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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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 14:47, 2周前 , 228F
局面 開局就只能一人贏 是動刀的開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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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 14:49, 2周前 , 229F
寧願活著抄心經 有悔意 也別當那個贏了
08/12 14:49, 229F

08/12 14:49, 2周前 , 230F
法律丟了性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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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 14:59, 2周前 , 231F
這論點忽略了一件事 這老人有前科 之前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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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面前沒有差別待遇

08/12 14:59, 2周前 , 232F
拿鋁棒敲車窗 再回車拿鐵鋸傷人 所以回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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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 15:00, 2周前 , 233F
不代表危險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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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 15:00, 2周前 , 234F
如果李離開前有放話「你等著 我拿xx」之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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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 15:00, 2周前 , 235F
的話 也就不算脫離危險 葉的反擊也算是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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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 15:00, 2周前 , 236F
當防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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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astushi (114.137.17.24 臺灣), 08/12/2026 15:08:10

08/12 15:07, 2周前 , 237F
或者對方有嗆能查車牌會烙人對你家人動手
08/12 15:07, 237F

08/12 15:08, 2周前 , 238F
那爲阻卻可能的危險也是能反擊
08/12 15:08, 238F

08/12 15:11, 2周前 , 239F
所謂回車就結束危險是指正常情況 但是無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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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 15:11, 2周前 , 240F
撞行車糾紛會拿刀出來輸贏的 已經不能用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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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 15:11, 2周前 , 241F
常情況論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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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 15:24, 2周前 , 242F
推,這篇滿理性討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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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 15:25, 2周前 , 243F
100分,什麼時候要加入司改
08/12 15:25, 243F

08/12 15:40, 2周前 , 244F
08/12 15:40, 244F
※ 編輯: astushi (114.137.17.24 臺灣), 08/12/2026 15:49:00

08/12 16:00, 2周前 , 245F
連續技斷不了招
08/12 16:00, 245F

08/12 18:20, 2周前 , 246F
樓主只是善意提醒大家如何在各方面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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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 18:20, 2周前 , 247F
保護自己 一樓也可以聯想到中國 傻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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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 21:33, 2周前 , 248F
學到了 謝謝大大 但還是希望年輕人能被
08/12 21:33, 248F

08/12 21:34, 2周前 , 249F
判低一點
08/12 21:34, 249F

08/12 22:06, 2周前 , 250F
原波邏輯清晰 條理分明
08/12 22:06, 250F

08/12 22:14, 2周前 , 251F
有沒有一種可能是老頭說要回去拿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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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 22:14, 2周前 , 252F
猛的武器
08/12 22:14, 252F

08/13 00:26, 2周前 , 253F
打輸醫院,打贏法院
08/13 00:26, 253F

08/13 03:10, 2周前 , 254F
我倒覺得還好,原po 確實就事論事而已
08/13 03:10, 254F

08/13 03:10, 2周前 , 255F
。但說真的台灣司法要讓人看不起,就是
08/13 03:10, 255F

08/13 03:10, 2周前 , 256F
重判這個年輕人,厲害,讓大家看看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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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3 03:10, 2周前 , 257F
有多爛
08/13 03:10, 257F
希望他能被輕判 請法官審酌 ※ 編輯: astushi (114.137.134.117 臺灣), 08/13/2026 12: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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