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內政部:已將「退中籍申請表」給李貞秀到職前未辦理放棄應解職
看板Gossiping作者Orisinal (http://orisinal.com)時間17小時前 (2026/02/03 01:24)推噓0(0推 0噓 8→)留言8則, 2人參與討論串5/7 (看更多)
※ 引述《violetking (夢想就在前方(♂)》之銘言:
: → peter98: 國籍法在兩岸人民條例之上 73.150.0.123 02/02 21:29
: → peter98: 如果你覺得兩岸人民條例有問題 建議你向 73.150.0.123 02/02 21:32
聽你在說
民進黨敢大聲的理由有一部分就是你這種出來拿錯誤概念亂搞一通的人在支持
憲法增修條文十一條就跟你說了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間人民的區別,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就跟你說了大陸地區人民的定義,就是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之人民,我問你這邊關
國籍什麼關係? 照憲法本文全中國人民都是中華民國國民,關國籍什麼關係?
你倒是說說如何得出國籍法在兩岸關係條例之上的? 天啟的嗎?
早就說了DPP要玩人可以,改掉兩岸關係條例,要不乾脆廢掉嘛
連憲法本文跟增修條文一起改掉更好,愛怎麼玩隨你
DPP很明顯就做不到,只好拿一堆毫無關聯的規定硬是要卡別人 這樣只會顯得很low
膝蓋想也知道沒人可能拿到放棄中國國籍證明,一個金門人說要放棄中華民國國籍,
在沒有其他身分的場合中,你覺得偉大的DPP政府會同意嗎? 中國只認你台灣是一省,
會同意你放棄國籍? 沒有常識也要有點邏輯好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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