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內政部:已將「退中籍申請表」給李貞秀到職前未辦理放棄應解職
共 7 篇文章
首頁
上一頁
1
2
下一頁
尾頁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hurtmind (智障!)時間2小時前 (2026/02/03 11:36), 編輯資訊
0
0
1
內容預覽:
行政院為了落實兩國論,是確實的修了行政法. https://reurl.cc/xKr8ze. 2025年10月29日修正了《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許可辦法第30條。. 本次修正重點,係明定大陸地區人民申請在臺灣地區定居,應備文件除「喪失大陸地區戶籍證明」之公證書外,並須繳附「未
(還有819個字)

推噓1(2推 1噓 19→)留言22則,0人參與, 10小時前最新作者globalera (a balanced life)時間11小時前 (2026/02/03 03:05), 10小時前編輯資訊
0
0
1
內容預覽:
各位晚安,我是錢律師。我看這則新聞,內政部基本上應該只是表明政府的立場,屆時應. 該不會真的把李貞秀解職,畢竟依我國國籍法第20條第1項的規定,立法院才是要不要將. 李貞秀解職的最終有權決定機關,而立法院顯然應該不會將李貞秀解職。又兩岸人民關係. 條例第21條規定,應已將大陸地區人民擔任我國公職須具
(還有279個字)

推噓0(0推 0噓 8→)留言8則,0人參與, 11小時前最新作者Orisinal (http://orisinal.com)時間12小時前 (2026/02/03 01:24),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引述《violetking (夢想就在前方(♂)》之銘言:. 聽你在說. 民進黨敢大聲的理由有一部分就是你這種出來拿錯誤概念亂搞一通的人在支持. 憲法增修條文十一條就跟你說了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間人民的區別,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就跟你說了大陸地區人民的定義,就是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之人民,我問你這邊
(還有243個字)

推噓6(7推 1噓 35→)留言43則,0人參與, 16小時前最新作者violetking (夢想就在前方(♂)時間17小時前 (2026/02/02 21:02), 16小時前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第 21 條. 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除法律另有規定外,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十年,不得登記為公職候選人、擔任公教或公營事業機關(構)人員及組織政黨;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二十年,不得擔任情報機關(構)人員,或國防機關(構)之下列人員:. 一、志願役軍官、士官及士兵。. 二、義務役軍官及
(還有519個字)

推噓-2(1推 3噓 19→)留言23則,0人參與, 16小時前最新作者wwewcwwwf (桃園竹野內 豐)時間18小時前 (2026/02/02 19:59), 18小時前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中華民國承認雙重國籍. 但屢屢因為雙重國籍事情 常上新聞. 尤其是有中國籍的 就是有國安問題. 上次要求中國配偶回中國 中國和台灣的小孩回中國. 否則不放棄中國籍 就滾出台灣. 但拿歐美日澳加的 生病回來用健保. 還可以兒子女兒 親戚 孫子拿美國籍. 自己在台灣大撈特撈用特權 當美國阿公. 卻不曾聽
(還有288個字)
首頁
上一頁
1
2
下一頁
尾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