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大法官不足額仍同意受理 綠委聲請憲法訴訟法釋憲、暫時處分案
現有總額不就是八人嗎?
八乘以三分之二等於五又三分之一人
所以只要六人參與評議
參與的過半數同意也就是四人同意就能受理
寫一堆其實也就是說
就算大法官剩一個人也能決定受不受理
※ 引述《ato0715 (熊)》之銘言:
: ※ 引述《zoeapezoo ()》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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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聯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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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宏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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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法官不足額仍同意受理 綠委聲請憲法訴訟法釋憲、暫時處分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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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版規
: :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針對憲法訴訟法修正條文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暨暫時處分一案,憲法
: 法庭
: : 5月12日舉行公開說明會,經依憲法訴訟法第32條第2項評議後,5月14日經大法官過半
: 數同
: : 意受理。
: : 目前大法官只有8位,憲訴法第32條第2項規定「聲請案件之受理,除本法別有規定外,
: 應經
: : 大法官現有總額三分之二以上參與評議,參與大法官過半數同意;未達同意人數者,應
: 裁定
: : 不受理。」
: : 國民黨與民眾黨立委聯手修正後的憲訴法部分條文,規定大法官未達15人,總統應於2
: 個月
: : 內補足提名,參與評議的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10人,宣告違憲時,同意違憲宣告的大法
: 官人
: : 數不得低於9人。憲法法庭決定受理後,何時能開庭仍是未知數。
: : 由於新法已經公告施行,在未補足大法官前,憲法法庭的任何動作都引來極大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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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規定不能受理
: 但是卻硬是受理了
: 這代表甚麼??
: 這代表我國法律的守護者、法律的門面、法律的最高裁決者
: 直接示範何謂違反我國法律並且沒有任何羞愧
: 我國的司法直接被這群大法官踩在腳底下摩擦
: 摩擦後還問其他人
: 你能耐我何??
: 所以請不要再說台灣是法治國家了
: 台灣不配談法治
: 中華民國才配談,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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