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大法官不足額仍同意受理 綠委聲請憲法訴訟法釋憲、暫時處分案

看板Gossiping作者 (茚)時間8月前 (2025/05/16 13:59), 編輯推噓4(6226)
留言34則, 15人參與, 8月前最新討論串7/20 (看更多)
法律叫你人數未達應裁定不受理 然後現在直接受理? 法律上的應 是指你只能這樣做 沒有其他選擇誒 太屌了吧 現在大法官真的是太上皇誒 不用定法律了啦 直接宣告賴清德說了算 党即是法 想關誰就關誰 坦克直接開出來 還比較有種一點 我法盲啦 有誰可以告訴我 這受理的法律基礎是什麼? ※ 引述《zoeapezoo ()》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 例如蘋果日報、自由時報(請參考版規下方的核准媒體名單) : ※ Yahoo、MSN、LINE等非直接官方新聞連結不被允許 : 聯合 : 2.記者署名: : ※ 若新聞沒有記者名字或編輯名字,請勿張貼,否則會被水桶14天 : ※ 外電至少要有來源或編輯 如:法新社 : 王宏舜 : 3.完整新聞標題: : ※ 標題沒有完整寫出來 ---> 依照板規刪除文章 : 大法官不足額仍同意受理 綠委聲請憲法訴訟法釋憲、暫時處分案 : 4.完整新聞內文: : ※ 社論特稿都不能貼!違者刪除(政治類水桶3個月),貼廣告也會被刪除喔!可詳看版 :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針對憲法訴訟法修正條文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暨暫時處分一案,憲法法 : 5月12日舉行公開說明會,經依憲法訴訟法第32條第2項評議後,5月14日經大法官過半數 : 意受理。 : 目前大法官只有8位,憲訴法第32條第2項規定「聲請案件之受理,除本法別有規定外,應 : 大法官現有總額三分之二以上參與評議,參與大法官過半數同意;未達同意人數者,應裁 : 不受理。」 : 國民黨與民眾黨立委聯手修正後的憲訴法部分條文,規定大法官未達15人,總統應於2個 : 內補足提名,參與評議的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10人,宣告違憲時,同意違憲宣告的大法官 : 數不得低於9人。憲法法庭決定受理後,何時能開庭仍是未知數。 : 由於新法已經公告施行,在未補足大法官前,憲法法庭的任何動作都引來極大關注。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 ※ 當新聞連結過長時,需提供短網址方便網友點擊 : https://reurl.cc/EVavlm : 6.備註: :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以天為單位),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 請? : ※ 備註請勿張貼三日內新聞(包含連結、標題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21.37.16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47375186.A.862.html

05/16 14:01, 8月前 , 1F
大法官上面沒二審 所以也不能怎樣www
05/16 14:01, 1F

05/16 14:02, 8月前 , 2F
我們的制度對超過道德下限的人沒用
05/16 14:02, 2F

05/16 14:03, 8月前 , 3F
阿就2/3參與且一半同意 沒啥問題啊
05/16 14:03, 3F

05/16 14:03, 8月前 , 4F
哪個部分沒照著做了
05/16 14:03, 4F

05/16 14:03, 8月前 , 5F
法西斯:只要可以增進種族國家族群
05/16 14:03, 5F

05/16 14:03, 8月前 , 6F
的勢力與權力,司法可以不獨立!法
05/16 14:03, 6F

05/16 14:04, 8月前 , 7F
律規則可以打破...
05/16 14:04, 7F

05/16 14:04, 8月前 , 8F
在台灣,就是專為 閩南族群在打破這
05/16 14:04, 8F

05/16 14:04, 8月前 , 9F
些律法的規則.….
05/16 14:04, 9F

05/16 14:04, 8月前 , 10F
阿怎麼只判決沒修裁定 不就這樣
05/16 14:04, 10F

05/16 14:04, 8月前 , 11F
阿共有在管你這個?
05/16 14:04, 11F

05/16 14:04, 8月前 , 12F
臺灣其實本來就不是追求民主,而是
05/16 14:04, 12F

05/16 14:05, 8月前 , 13F
閩南種族的法西斯....
05/16 14:05, 13F

05/16 14:10, 8月前 , 14F
現有總額是8名吧,之後開庭才會卡到
05/16 14:10, 14F

05/16 14:10, 8月前 , 15F
15*2/3=10人的門檻,紅明顯
05/16 14:10, 15F

05/16 14:13, 8月前 , 16F
舒服 有人要高血壓了
05/16 14:13, 16F

05/16 14:17, 8月前 , 17F
黨說要有光 就有了光
05/16 14:17, 17F

05/16 14:23, 8月前 , 18F
看法條應該是可以受理吧,只是不能做成有效
05/16 14:23, 18F

05/16 14:23, 8月前 , 19F
宣告,不知道理解的對不對
05/16 14:23, 19F

05/16 14:28, 8月前 , 20F
小弟想請教:憲法法庭說明會是針對三讀程
05/16 14:28, 20F

05/16 14:28, 8月前 , 21F
序是否合法召開的,那現在這個受理,是針
05/16 14:28, 21F

05/16 14:28, 8月前 , 22F
對憲訴法條文本身審查。有什麼關聯?
05/16 14:28, 22F

05/16 14:32, 8月前 , 23F
10個以上參與評議,5個以上同意,才
05/16 14:32, 23F

05/16 14:32, 8月前 , 24F
能受理,哈哈,大法官
05/16 14:32, 24F

05/16 14:37, 8月前 , 25F
問題不在受理啦,法庭還是有可以決定是否
05/16 14:37, 25F

05/16 14:37, 8月前 , 26F
受理權限。問題在DPP明明依法沒有聲請人
05/16 14:37, 26F

05/16 14:37, 8月前 , 27F
資格, 大法官還強行扭曲立院規定受理
05/16 14:37, 27F

05/16 15:04, 8月前 , 28F
違憲的法律不能限制大法官。大法官可以宣
05/16 15:04, 28F

05/16 15:04, 8月前 , 29F
告法律溯及既往違憲,所此法律自始至終都
05/16 15:04, 29F

05/16 15:04, 8月前 , 30F
無效,自然是合法判決。你可以查「溯及違
05/16 15:04, 30F

05/16 15:04, 8月前 , 31F
憲」,就會發現本來就寫在憲訴法裡
05/16 15:04, 31F

05/16 15:10, 8月前 , 32F
現在重點是大法官失控後沒有制衡的方法
05/16 15:10, 32F

05/16 15:11, 8月前 , 33F
違法受理案件 任意創制法律 罄竹難書
05/16 15:11, 33F

05/16 15:27, 8月前 , 34F
窩叫你C.jpg
05/16 15:27, 34F
文章代碼(AID): #1e9jHIXY (Gossiping)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以下文章回應了本文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7 之 20 篇):
文章代碼(AID): #1e9jHIXY (Gossip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