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蔣萬安說了!京華城容積變更符合程序 合法與否「由法院認定」

看板Gossiping作者 (台南好冷)時間1年前 (2024/09/09 23:09), 1年前編輯推噓17(20335)
留言58則, 23人參與, 1年前最新討論串22/22 (看更多)
※ 引述《Neymar (內馬爾)》之銘言: : ※ 引述《ilovettb (4%白蠊教民眾堂專版)》之銘言: : : 這段期間 小草的浮木 就是章萬安 : : 國蔥拿出 市府公文 : : https://imgur.com/hJSVpaW
: : 小草馬上在八卦版洗 : : 沒想到 李四川馬上出來打臉 : : 白喊「蔣市府認京華城案合法」 李四川:僅符合程序 : : 憨草智商太低 : : 我來解釋給憨草聽 : : 我去農業局申請農地農用 農業局也核准了 : : 程序都對 : : 結果我被調查局抄了 : : 我主張我依程序申請 一切合法 農業局也核了 : : 調查局:大哥 你不是種高麗菜 你是種大麻唉 : : 憨草:一切合法 : 手機排版請見諒: : 以下純粹法律討論,圖利罪成立要件中,怎麼分辨是圖利還是便民?就是明知違法還故意 : 為之。 : 美河市的兩個小官,是竄改數據,這個行為不用說一定是違法。 : 京華城20%獎勵的時序為 : 1. 本案都委會通過是2021年用都市計畫法准用都市更新獎勵。(地方政府有裁定20%上限 : 權力) : https://i.imgur.com/gGpSxbt.jpeg
: 2. 2024年監院通過糾正案認為20%獎勵於法無據。 : 3. 北市其他都市計畫開發案(例如南港輪胎)也都給予其他容積獎勵(非都更) : https://i.imgur.com/eAME22R.jpeg
: 4. 圖利罪要明知違法而為之,依照上述的界定,要如何證明"明知違法"而故意為之? : 5. 目前法官在裁決書都寫到客觀上的違法,是參考監察院糾正。然而本案目前為止尚未 : 就20%獎勵是否違法有正式行政判決。 : ============== : 監院提出糾正,認為於法無據。 : 前後任北市府認為程序合法, : 因為當初是用都市計畫開發, : 就像南港輪胎開發案一樣是用都市計畫給予容積獎勵。 : 程序上不違法,因為一切照流程來 : 用都市計畫的方式 : 爭議點在於,準用都市更新的獎勵 : 套用在非都市更新的都市計畫裡面 : 監察院提出糾正,也只是認為: : 你非都市更新怎麼可以準用都更獎勵? : 但是如上所說,非都市更新就不能有容積獎勵嗎? : 再highligh一次: : https://i.imgur.com/wPP5SmZ.jpeg
: 都市計畫於法定容積外增加容積額度的依據有: : 1. 法律與法規命令 : 2. 自治條例與自治規則 : 3. 都市計畫書 都市計畫法 第 22 條 細部計畫應以細部計畫書及細部計畫圖就左列事項表明之: 一、計畫地區範圍。 二、居住密度及容納人口。 三、土地使用分區管制。 四、事業及財務計畫。 五、道路系統。 六、地區性之公共設施用地。 七、其他。 前項細部計畫圖比例尺不得小於一千二百分之一。 第 23 條 細部計畫擬定後,除依第十四條規定由內政部訂定,及依第十六條規定與主要計畫合併擬 定者,由內政部核定實施外,其餘均由該管直轄市、縣(市)政府核定實施。 前項細部計畫核定之審議原則,由內政部定之。 細部計畫核定發布實施後,應於一年內豎立都市計畫樁、計算坐標及辦理地籍分割測量, 並將道路及其他公共設施用地、土地使用分區之界線測繪於地籍圖上,以供公眾閱覽或申 請謄本之用。 前項都市計畫樁之測定、管理及維護等事項之辦法,由內政部定之。 細部計畫之擬定、審議、公開展覽及發布實施,應分別依第十七條第一項、第十八條、第 十九條及第二十一條規定辦理。 第 24 條 土地權利關係人為促進其土地利用,得配合當地分區發展計畫,自行擬定或變更細部計畫 ,並應附具事業及財務計畫,申請當地直轄市、縣(市)政府或鄉、鎮、縣轄市公所依前 條規定辦理。 https://webgis.udd.gov.taipei/book/P084011.pdf 台北市政府在民國84年已經用都市計畫21條公告都市計畫實施, 這個案子的主管機關的權限在台北市政府手上。 今天台北市長說,行政流程符合行政程序法,那按照都市計畫法第22條提出的細部計畫, 請問是違法哪一條法律? : 所以監察院認為,準用都市更新獎勵有疑慮,提出糾正。 : 但是真的代表這20%獎勵,市政府無法裁定? : 到底有沒有違法,還是得等行政官司的宣判吧? : 回頭來看,要怎麼認定柯P : 是明知違法而故意為知? : 圖利罪要定罪,相對困難許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75.181.135.16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25894593.A.ABF.html

09/09 23:11, 1年前 , 1F
法官覺得~~要辦你不用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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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 23:12, 1年前 , 2F
實質影響力說,法定職權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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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草白天保全 晚上鍵盤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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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 23:13, 1年前 , 4F
這麼厲害 鄭深元律師不知道 阿北找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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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的律師不會懂都市計畫,都市計畫技師 全國1076名 (111年),比律師稀有呢。 ※ 編輯: nic0911 (175.181.135.160 臺灣), 09/09/2024 23:15:58

09/09 23:13, 1年前 , 5F
卡提諾法學院出來指教法院跟北市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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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 23:14, 1年前 , 6F
花30%錢買到50%不能過太爽,弄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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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太多懶得看 你覺得對就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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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百個國賠,只有87會把司法人員當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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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人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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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然就是朝廷走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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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 23:18, 1年前 , 11F
監察院講的很清楚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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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 23:21, 1年前 , 12F
所以你是都市計畫技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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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 23:25, 1年前 , 13F
厲害的是有人直接認定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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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 23:29, 1年前 , 14F
問題在25條,故意不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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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人管容積率到底是幾%了,明明就是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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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上基準的20%容獎是672%,現在媒體側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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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 23:31, 1年前 , 18F
洗840就變840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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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 23:32, 1年前 , 19F
所有黨媒標題都是這樣洗,連法官都採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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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 23:33, 1年前 , 2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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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檯面上辦案動機是公務員收賄,都人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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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獲了,還有擴大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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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 23:34, 1年前 , 23F
...講啥呢?問題都在容積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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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 23:35, 1年前 , 24F
查不到金流還要羈押繼續取供,真是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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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 23:35, 1年前 , 25F
容積率哪裡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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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是收賄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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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vin31a2: 自己去看吧 36.227.202.11 09/09 23:35 在高雄市就沒問題了XD 第二十九條 本府適用土地使用分區管制、建蔽率或容積率規 定有疑義時,得提送都委會審定。 https://urban-web.kcg.gov.tw/KDA/web_upload/KDA03/KDA0303/20240619171310-7.pdf ※ 編輯: nic0911 (175.181.135.160 臺灣), 09/09/2024 23:37:17

09/09 23:37, 1年前 , 27F
你慢慢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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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nic0911 (175.181.135.160 臺灣), 09/09/2024 23:3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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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都不背書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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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條也引用錯誤,都說台北市不適用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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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都市計畫書細部計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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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 23:45, 1年前 , 33F
黨就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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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 23:47, 1年前 , 34F
細部計畫 = 大送錢 = 合法 X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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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 23:47, 1年前 , 35F
黨說不行就是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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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 23:48, 1年前 , 36F
財團自行擬定"送錢計畫" 北市府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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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 23:49, 1年前 , 37F
一切符合24條,沒有違法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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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 23:50, 1年前 , 38F

09/09 23:52, 1年前 , 39F
你認為什麼就什麼吧,當看戲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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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0 00:03, 1年前 , 40F
去FB看蘇偉碩的分析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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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0 00:21, 1年前 , 41F
講一堆法官一句話不採信狡辯-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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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0 00:33, 1年前 , 42F
講對自己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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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0 00:38, 1年前 , 43F
台北市不適用省細,難道高雄市就適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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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0 00:38, 1年前 , 44F
有人該不會不知道最早以前只有兩個直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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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0 00:39, 1年前 , 45F
就是台北市跟高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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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0 02:12, 1年前 , 46F
要辦收賄就用收賄罪嫌疑聲押,要保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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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0 02:12, 1年前 , 47F
證據就是收賄的證據;哪有收賄尚無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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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0 02:12, 1年前 , 48F
改用圖利嫌疑押人,保全收賄證據的,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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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0 02:12, 1年前 , 49F
是開眼界了,還浮動偵查程序,此例一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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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0 02:12, 1年前 , 50F
,以後要羈押一個人真的不要太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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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0 02:22, 1年前 , 51F
你有保全收賄證據必要,至少釋明被告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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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0 02:22, 1年前 , 52F
收賄嫌疑,那既然有收賄嫌疑就直接用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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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0 02:22, 1年前 , 53F
賄押人就好,何必用圖利?顯然沒辦法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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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0 02:22, 1年前 , 54F
明嘛,等同於告訴法官「雖然不能釋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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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0 02:22, 1年前 , 55F
賄,但能不能先用別條押起來讓我們慢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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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0 02:22, 1年前 , 56F
找證據?」,這種情況下法官還能准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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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0 02:22, 1年前 , 57F
真的很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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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0 02:48, 1年前 , 58F
辛苦你了,傻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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