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一個法律邏輯問題 是有道理還是強辯?

看板Gossiping作者 (隔絕)時間1年前 (2024/07/26 13:04), 編輯推噓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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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oVan (超威)》之銘言: : 話說本肥很好奇 : 助理有加班 領加班費 : 這點應該完全沒問題吧 : 助理在家回覆長官的賴算不算加班 硬要凹也可以算吧 : 然後A助理領的加班費 : 以長官權威逼迫交出來當公積金 : 是她跟助理之間的事情 : 真要說的話應該是這點有問題? : 那應該是用恐嚇取財罪等等的去辦吧 : 怎麼會用貪污是不是?? : 這樣算邏輯死亡還是邏輯正確 https://tpd.judicial.gov.tw/tw/cp-2850-2505155-badf1-151.html 判決書還沒上網,先看新聞稿吧 你的問題只是高虹安被起訴的一部分 簡單說,高虹安有罪部分,是報助理加班費的基準給人家浮報 至於公積金部分,北院認為不構成貪污 只是之前新聞焦點都在公積金這一塊 讓大家以為高虹安只幹了這件事 在這基礎上大家吵成一團 比較好奇的是 既然「公積金充其量只是助理不樂之捐」的說法 一審法院是支持的 那草民會不會繼續喊司法不公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1.115.7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21970294.A.242.html

07/26 13:05, 1年前 , 1F
不管啦 司法不公
07/26 13:05, 1F

07/26 13:07, 1年前 , 2F
高虹安助理在面試時就是一口價 加班要浮報
07/26 13:07, 2F

07/26 13:07, 1年前 , 3F
一開始就知道加班費要上繳 不會給助理
07/26 13:07, 3F

07/26 13:08, 1年前 , 4F
沒回繳的變成欠委員的 會被催收
07/26 13:08, 4F

07/26 13:10, 1年前 , 5F
所以是助理加班費的部分呦 @@
07/26 13:10, 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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