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大法官若不能擔負憲法最後一道防線 學者︰台灣憲政恐陷「民主內戰」

看板Gossiping作者 (紅色十月)時間1年前 (2024/07/05 10:20), 1年前編輯推噓4(4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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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ames7923 (詹姆士Q)》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自由時報 : 2.記者署名: : 謝君臨/台北報導 : 3.完整新聞標題: : 大法官若不能擔負憲法最後一道防線 學者︰台灣憲政恐陷「民主內戰」 : 4.完整新聞內文: :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林思銘近日提案修正「憲法訴訟法」,將條文中的大法官「現有總額 : 」,明定為必須三分之二(十位)大法官才得以行使職權,東吳大學法律學系專任特聘教 : 授張嘉尹對此表示,這是完全曲解「現有總額」意義的修法提案,當大法官不再能擔負守 : 護憲法的最後一道防線,台灣的憲政秩序將陷入「民主內戰」。 剛好最近韓劇「政壇旋風」有演到彈劾總統, 還有搜索、扣押大法官們的橋段,特別有感覺, 就研究了一下我國的政制。 (旋風? 隱喻「神風特攻隊」?) 人家劇本很敢寫, 那一段的劇情劈頭就點出問題: 憲法審判, 其實是政治審判, 會很受輿論影響!! 這真的很對...在過往被喻為神般存在於台灣的神話,一點都不正常, 因為如果是神, 就不須要由行政權提名、由國會同意.. 由二個政治機關共同決定!! 換言之, 大法官的選任, 本來就是政治決定, 而政治決定, 就代表每一個席位都錙銖必較。 然後翻了我們的憲法訴訟法..3個人就可以駁回聲請這件事,已經很令人shock, 第30條的內容,竟然是: 判決,除本法別有規定外,應經大法官現有總額三分之二以上參與評議,大法官現有總額 過半數同意。 怎麼會用「現有總額」這種不專業字眼? 要知道, 政治任命, 就會有政治抵制, 而政治抵制本來就會是常態、也是被認為可以接受的, 那當發生政治抵制時, 「現有總額」是什麼意思? 殘存的人數? 還是就15人? 就果就15人,那為何用「現有總額」這個字眼? 「三分之二」也是很怪, 大法官的席位就是錙銖必較, 也才會有任期錯開的設計, 用三分之二, 不就把任期錯開的目的給迴避了?? 對,如果要15名大法官審議才能開始審理, 國會可以用「否決任命」的方式, 使憲法裁判無法進行, 但換個方向講, 今天如果是總統被彈劾, 總統不也是可以用「拒絕提名」的方式, 讓彈劾案無法被審議?? 所以看事情是一體兩面, 但制度應該如何, 仍然必須依據: 制度目的、長治久安!! 如果制度就是要由政治任命、不是羅馬教皇指定, 那就該由政治走政治的方式:提名+同意 而不是在政治抵制發生的時候, 硬要說: 這樣仍然應該給它繼續審理下去。 7名大法官卸任, 8名的三分之二審議即6人即可開議, 然後5人表決就可通過, 5/15= 1/3 這會是一個少數大法官就可以決定的判決, 少數人就可以決定, 是哪門子長治久安的設計? 根本在找架打!! 我才認為連那個「三分之二」都該廢掉, 嫌人太多、審判的難度會太高, 就該把員額從15人改成9人. (查了一下美國和韓國, 人數沒這麼多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6.225.15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20146042.A.C31.html

07/05 10:21, 1年前 , 1F
以前國民黨執政法律亂訂現在多數還不修
07/05 10:21, 1F
這條文真的該修. 這其實也反映了「國會優先」本來就是台灣政制, 不然為何大法官的組織法、行為法全由國會制定?! ※ 編輯: court0043 (49.216.225.157 臺灣), 07/05/2024 10:25:09

07/05 10:26, 1年前 , 2F
這幾十年來的修憲哪個不是綠營在推動的,
07/05 10:26, 2F

07/05 10:26, 1年前 , 3F
法律有利的就留著,不利的趕快改掉,綠營
07/05 10:26, 3F

07/05 10:26, 1年前 , 4F
這樣搞幾十年了啦
07/05 10:26, 4F

07/05 10:27, 1年前 , 5F
有本書講中華民國修憲史,找來看看吧
07/05 10:27, 5F

07/05 10:27, 1年前 , 6F
因為任期不一,有缺額是正常,審案也不
07/05 10:27, 6F

07/05 10:27, 1年前 , 7F
能塞車,只好這樣立法,如果要等人齊再
07/05 10:27, 7F
實際上, 大法官們已經過份使用制式理由駁回聲請, 搞得本應該是最大量的憲法訴願, 現在根本少之又少、清一色就是不受理。 看得出來大法官仍只想做以前的憲法解釋類, 畢竟憲法訴願無法成就個人的歷史地位。 所以這個「塞車」問題, 不會是個理由, 反而都機關權限問題、都到憲法法庭了, 也受理了, 卻不由15名大法官審議、投票,才是一整個怪!!

07/05 10:28, 1年前 , 8F
審也行啊!就讓他塞車吧
07/05 10:28, 8F

07/05 10:29, 1年前 , 9F
修憲最大變革是李登輝時代,政治強人又
07/05 10:29, 9F

07/05 10:29, 1年前 , 10F
國會多數,就掌握修憲權,跟藍綠無關
07/05 10:29, 10F
※ 編輯: court0043 (49.216.225.157 臺灣), 07/05/2024 10:38:37

07/05 10:44, 1年前 , 11F
你說得很對,大法官要的是青史留名,他
07/05 10:44, 11F

07/05 10:44, 1年前 , 12F
們可以用文字改變這個國家,這是多大的
07/05 10:44, 12F

07/05 10:44, 1年前 , 13F
誘因?其實就是實質修憲了!至於是不是
07/05 10:44, 13F

07/05 10:44, 1年前 , 14F
符合國家利益?那就不好說了!
07/05 10:44, 14F

07/05 11:08, 1年前 , 15F
留學德國回來的 就是比你大
07/05 11:08, 15F

07/05 11:21, 1年前 , 16F
現在的大法官都是民進黨養的狗
07/05 11:21, 16F

07/06 08:31, 1年前 , 17F
還是立場偏差的垃圾,亂釋一通
07/06 08:31, 1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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