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藍委推勞基法7大修正 雇主召回休假勞工須給交通費

看板Gossiping作者 (飛)時間3周前 (2024/04/30 13:58), 2周前編輯推噓14(362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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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acBookAir12 (New Mac Water)》之銘言: : 這真的又是一個智障修法~ : 現在勞基法本來就沒有所謂的試用期~ : 這法如果真的修過,就是直接告訴雇主~可以把薪資直接打八折唷。 : 而且雇主可以玩的眉角更多。 : 現行作法就是約定好薪水四萬,進去就是四萬~ : 以後會變成32k唷~ : 看來給藍色的53席真的太多了,dpp過去八年雖然亂搞立院, : 但至少不會去搞這些看起來就是很87的修法~ 你如果看不懂中文 或連白話文都看不懂可以明說 不用這樣斷章取義 "試用期最長不超過3個月,試用期薪不得低於應聘工資80%" 目前勞基法並未有試用期的條文依據 大部分公司都用"你我都不熟悉 所以雙方試一下"的話術 來合意"試用期" 且比如說 你應聘的工作 薪資可能是55000 很多公司會用教育訓練等其他理由 說試用期薪資會低於你要應聘的薪資 然後跟你說 等試用期結束後 可以再談薪資 現在如果將試用期改為有法條依循 不再是資方單方面與你合意開始試用期(甚麼試用過後在談 甚麼期間教育訓練支出) 而是須依循法令 試用期薪資不得低於你原應聘的工資80% 結果你直接曲解甚麼薪資打八折? 你閱讀能力還好吧? : ※ 引述《GivemeApen (走林森北路回家)》之銘言: : : 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 : 1.媒體來源: : : 中央社 : : 2.記者署名: : : 2024/4/29 12:42(4/29 12:51 更新) : : 中央社記者范正祥台北29日電 : : 3.完整新聞標題: : : 藍委推勞基法7大修正 雇主召回休假勞工須給交通費 : : 4.完整新聞內文: : : 國民黨立委牛煦庭等人今天共同提出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法案內容涵蓋入職、在 : : 職、離職等各項勞動權益,聚焦7大修正概念,包括雇主於勞工休假時緊急召回出勤,雇主 : : 須負擔召回勞工的交通費等額外成本,包含車票、機票及其他支出。 : : 勞動節將至,國民黨立委牛煦庭、吳宗憲、黃建賓、游顥今天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公布共 : : 同領銜提出的勞基法修法版本,主張針對勞工試用期法制化、不得拒絕發給非自願離職證明 : : 書、雇主強迫或誘騙勞工簽署自願離職書將處罰鍰、雇主欠薪通報義務、雇主欠薪得強制執 : : 行、休假召回成本補償、天災退避權等制度進行修正。 : : 牛煦庭表示,現行勞基法針對勞工試用期沒有法律明文規定,導致有些雇主利用試用期占勞 : : 工便宜,因此修正草案,主張建立試用期法制化,試用期最長不超過3個月,試用期薪水不 : : 得低於應聘工資80%,雇主必須在試用期提供勞工職訓,幫助勞工適應職場。 : : 吳宗憲指出,現行勞基法條文有許多地方待改進,例如雇主不想支付資遣費,可能會用強迫 : : 或誘騙方式,要勞工簽自願離職書,勞工一旦簽署,未來如果想走法律途徑為自己討回公道 : : ,其實很難站得住腳;或是離職時勞資雙方不歡而散,雇主經常會故意不給非自願離職證明 : : 書,導致勞工無法請領失業給付,失業給付看得到領不到。 : : 他說,修正草案禁止雇主強迫或誘騙勞工簽屬自願離職書,違者處新台幣30萬元至150萬元 : : 罰鍰;如果勞工非自願離職,雇主也不可拒絕發給非自願離職證明書。 : : 游顥表示,按期給付工資是勞工的基本生活權,為保障勞工薪資,解決雇主惡意欠薪及惡性 : : 倒閉,導致勞工領不到工資的問題,修正草案主張雇主不僅有未按時給付薪資的通報義務, : : 法案也賦予主管機關在雇主欠薪時,有強制執行的法源依據。 : : 黃建賓指出,為了勞工日常的權益,這次提出的修法版本要求,雇主於勞工休假時緊急召回 : : 出勤,雇主須負擔召回勞工的交通費等額外成本,包含車票、機票及其他支出,避免雇主濫 : : 用緊急召回,讓勞工能夠放心安排假期活動。另外,新增天災退避權,當出現天災導致勞工 : : 通勤有危險性時,勞工可以拒絕出勤,保障勞工權益。 : : 牛煦庭表示,這次修法範圍涵蓋入職、在職、離職等各個勞動階段,通過後可望提升勞工權 : : 益保障;未來法案付委審查後,將積極聯繫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召委協助排審法案,儘 : : 早審查、儘早通過。(編輯:謝佳珍) :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 : https://bit.ly/4bhybLO : : 6.備註: : : 以前沒有試用期 : : 現在提議3個月試用期+8成薪 : : 基本工資27470*0.8=21976 : : 一夕夢迴馬英九22K 啊抱歉是低於 : : 以後老闆就是8成薪用3個月再換人 : : 終於把國家還給小草了 : : 反正我站資方嘻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5.184.2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14456730.A.1CA.html

04/30 13:59, 3周前 , 1F
來帶風向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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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14:00, 3周前 , 2F
偷換概念帶風向+1 隔壁洗了好幾頁,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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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帶風向的啦,真的懂的就會知道一堆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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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跟塔綠班側翼計較啦,畢竟人一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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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規定比沒規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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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根本假試用期名義刻意壓低薪資,而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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腦就ㄘ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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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本沒訂期限,只會講自己公司多好拿全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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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平台他們不帶風向薪資就真的要打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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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14:01, 3周前 , 10F
真的耶看錯了"得低於應聘工資80%"所以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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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複製到一個字 是我疏忽 但原文的確是"不得低於"喔 不用在那邊曲義

04/30 14:01, 3周前 , 11F
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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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這樣修法 南部慣老闆會生氣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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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14:01, 3周前 , 13F
還有啥基本工資打八折不到22K這種荒謬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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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只是想洗臭藍白 洗腦死忠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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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14:01, 3周前 , 15F
為啥不是全薪還想幫老闆省錢是不想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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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14:01, 3周前 , 16F
票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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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14:01, 3周前 , 17F
給薪資給試用三個月也合法 謝謝白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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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你這樣怎麼馬囧22K會變定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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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14:01, 3周前 , 19F
笑死 給的起55000的公司有這種破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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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14:02, 3周前 , 20F
有這種破問題的都說領基本工資的 不過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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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14:02, 3周前 , 21F
我無關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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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14:02, 3周前 , 22F
推 有寫比沒寫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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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14:02, 3周前 , 23F
55K想太多了,現在都是先給最低再往上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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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例而已 但我今年剛跳槽 的確高於這數字

04/30 14:02, 3周前 , 24F
一堆還說啥試用期之前修法拿掉了 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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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14:02, 3周前 , 25F
DPP故意帶風向的辣 他們就是想在落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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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design0606 (36.225.184.22 臺灣), 04/30/2024 14:03:58

04/30 14:03, 3周前 , 26F
是目前實務上就還有 勞資雙方用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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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14:03, 3周前 , 27F
要也都是28談起,要到55K除非管理/ic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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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14:03, 3周前 , 28F
馬英九的時候也是22K起,結果變成22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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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14:03, 3周前 , 29F
雖然樓主講的正確 但實際就是會有人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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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14:03, 3周前 , 30F
玩法律 法律訂的越明確 就有人會濫用 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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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塔綠班帶的風向也不能說是曲解法條 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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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14:03, 3周前 , 32F
糊空間減少 好壞見仁見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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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14:03, 3周前 , 33F
一般員工剛進入職場能有30K就要偷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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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design0606 (36.225.184.22 臺灣), 04/30/2024 14:05:40

04/30 14:04, 3周前 , 34F
用試用期到時候不續聘也簡單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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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14:04, 3周前 , 35F
22k已經搞過了 藍白不要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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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128 則推文
還有 19 段內文
04/30 15:31, 3周前 , 164F
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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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耶 鄙人從來沒見過薪資那麼低的 ※ 編輯: design0606 (36.225.184.22 臺灣), 04/30/2024 15:44:28

04/30 15:46, 3周前 , 165F
這篇正本清源,不要讓那些帶風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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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15:46, 3周前 , 166F
得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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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15:51, 3周前 , 167F
應聘薪資打8折可能會比最低薪資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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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就在洗以後資方開最低薪資試用期就好 八成還比最低薪資低 但問題是他們以為大家眼睛跟它們一樣瞎了 看到最低薪資還去應聘的 ※ 編輯: design0606 (36.225.184.22 臺灣), 04/30/2024 15:56:45

04/30 16:00, 3周前 , 168F
三萬沒有低於最低薪資,但打8折就低於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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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16:00, 3周前 , 169F
薪資,所以如果薪水三萬,試用期要打8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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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這是修法時的一個爭議點 目前最低工資27,470 如面試職缺薪資如你說 三萬 試用期不得少於80% 以80%計算=24000 低於"法定最低薪資" 那麼 修法是否與最低薪資一併修正 比如試用期 不得少於80%應聘職位薪資 如上述薪資低於最低薪資 則以最低薪資計算 不過 如果你是應徵者 看到這薪資 又知道試用期最低八成計算 你可以選擇要不要選擇此職務 ※ 編輯: design0606 (36.225.184.22 臺灣), 04/30/2024 16:10:05

04/30 16:11, 3周前 , 170F
問題是這種法案有定錨效應,以後一律打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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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16:11, 3周前 , 171F
折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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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16:12, 3周前 , 172F
應該要禁止試用期的存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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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16:12, 3周前 , 173F
好如果打八折後損失薪資找你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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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16:18, 3周前 , 174F
還要應聘者選擇喔? 真是一條好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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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16:20, 3周前 , 175F
只要薪資低於34337元,試用期都會低於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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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16:20, 3周前 , 176F
最低薪資…想必新鮮人薪水都超過這數字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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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不自己選 誰幫你選? ※ 編輯: design0606 (36.225.184.22 臺灣), 04/30/2024 16:25:48 所以在一定的的金額一定會與基本工資相牴觸 修法一定都是全盤考量 當某些法條與原法基本精神牴觸 自然會調整 而且沒三讀就篤定一定會最低工資 我都不敢這麼說了 怎麼一票人未看先知? ※ 編輯: design0606 (36.225.184.22 臺灣), 04/30/2024 16:27:22

04/30 16:28, 2周前 , 17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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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16:30, 2周前 , 178F
有的選,還需要這條法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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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16:30, 2周前 , 179F
這跟何不食肉糜有什麼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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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已經是工作選擇你 而不是你選擇工作 是不是除了哀嘆就業市場的窄門把你拒之門外 就沒有其他方法了? 都是別人的錯 自己永遠是對的 幹天幹地怨社會 自己永遠沒有責任? ※ 編輯: design0606 (36.225.184.22 臺灣), 04/30/2024 16:37:18

04/30 16:44, 2周前 , 180F
要求太高 有腦就不是塔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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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16:44, 2周前 , 181F
我出社會後找過的工作從來沒有在跟你試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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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16:45, 2周前 , 182F
期打折 這法案過了以後公司拿這這條跟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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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16:45, 2周前 , 183F
說前三個月領八成你會賠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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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16:47, 2周前 , 184F
你不懂老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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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16:50, 2周前 , 185F
不知道新鮮人是不是都可以找到34337以上
04/30 16:50, 185F

04/30 16:58, 2周前 , 186F
8成那條根本沒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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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17:09, 2周前 , 187F
定錨效應你懂嗎? 不懂還是領八成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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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17:20, 2周前 , 188F
領基本薪資的人都是不得不去的人,不然誰想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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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17:20, 2周前 , 189F
作業員
04/30 17:20, 189F

04/30 17:22, 2周前 , 190F
看推文想反駁的先看清楚這篇的說法,
04/30 17:22, 190F

04/30 17:22, 2周前 , 191F
不然都一直重複那幾句
04/30 17:22, 191F

04/30 17:29, 2周前 , 192F
對國民黨修的法這麼有信心?看來是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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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17:29, 2周前 , 193F
被國民黨虐過,不然就是被虐不怕的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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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17:30, 2周前 , 194F
04/30 17:30, 194F

05/01 09:38, 2周前 , 195F
你的文章我大部份贊同 但你可以去問問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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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1 09:38, 2周前 , 196F
風暴那時的畢業生 多少人被22K搞到
05/01 09:38, 196F

05/01 09:40, 2周前 , 197F
你沒有 不代表當時大環境都沒有
05/01 09:40, 197F

05/01 13:46, 2周前 , 198F
板主一直說開基本薪水的為什麼要去,剛出
05/01 13:46, 19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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