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不退定金挨告詐欺 房東被當詐團凍結帳戶

看板Gossiping作者 (ㄌㄉㄌㄊ)時間3周前 (2024/04/09 12:29), 編輯推噓-2(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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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153-1 「當事人互相表示意思一致者,無論其為明示或默示,契約即為成立」。 新聞處明確指出電話中講明看屋後3天猶豫期,2月到4月明顯超過3天。 民法249 定金,除當事人另有訂定外,適用左列之規定: 一、契約履行時,定金應返還或作為給付之一部。 二、契約因可歸責於付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不得請求返還。 三、契約因可歸責於受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該當事人應加倍返還其所受之定金。 四、契約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應返還之。 很明顯就是規責於租客,因為當初談妥的是猶豫期3天 這個case除非房東明顯施以詐術 ex 看屋的時候放高級歐洲傢俱+日本家電 ;入住的時候變二手Ikea + 貼牌大陸家電 或是看A屋租B屋 不然你這個誣告詐欺妥妥成立好嗎? 如果你只是報警房東可能就忍了 畢竟請律師10萬起 你報警還濫用詐騙警示導致房東帳號有污點 這誰能忍? 如果陳述事實,警察自己判斷之後通報銀行,那大概無罪的可能性比較大;如果筆錄自己添油加醋 ,例如讓警察誤認為是租房詐騙 除了誣告還可能吃使公務員登載不實 一個七年以下、一個三年以下 那差不多可以先去監獄外面試吃探監餐了 -- Sent from nPTT on my iPhone 12 Pro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5.151.21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12636961.A.313.html

04/09 12:34, 3周前 , 1F
誣告了99.99%都不會成立的啦
04/09 12:34, 1F

04/09 12:38, 3周前 , 2F
誣告是不會成立的
04/09 12:38, 2F

04/09 12:39, 3周前 , 3F
除非原告明知道對方沒有詐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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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9 12:39, 3周前 , 4F
誣告要幾乎到虛構事實才可能成立,這種沒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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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9 12:40, 3周前 , 5F
當詐欺的只會當是誤解,不會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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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9 12:40, 3周前 , 6F
上前面有人說的 為了陷害人故意匯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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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9 12:41, 3周前 , 7F
塊再去告這才叫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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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9 12:42, 3周前 , 8F
因為莫名其妙給人家錢再去告人詐欺 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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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9 12:42, 3周前 , 9F
是要故意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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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9 12:49, 3周前 , 10F
醒醒,以為誣告那麼好成立喔
04/09 12:49, 10F

04/09 12:50, 3周前 , 11F
台女仙人跳不成亂吉都沒誣告了
04/09 12:50, 11F

04/09 15:07, 3周前 , 12F
要成立誣告確實有難度 這件應該沒辦法
04/09 15:07, 1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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