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五度判死沒用!最高法院堅持讓他活 雙屍命案兇手陳福祥逃死定讞

看板Gossiping作者 (早起的蟲兒)時間2年前 (2023/05/02 16:35), 編輯推噓11(12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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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xuein (脫線烏賊)》之銘言: : ETtoday新聞雲 : 五度判死沒用!最高法院堅持讓他活 雙屍命案兇手陳福祥逃死定讞 : https://cdn2.ettoday.net/images/6803/d6803553.jpg
: ▲西門町停車場雙屍命案兇手陳福祥,獲判無期徒刑定讞。(圖/記者吳銘峯攝) :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2023年05月02日 15:20 : 發生在2015年間的西門町峨嵋停車場雙屍命案,2名販毒集團小弟因為黑吃黑,遭槍殺後屍 : 體被堆疊在汽車後座,震驚社會。兇手陳福祥歷經法院4度判處死刑,但均遭最高法院撤銷 : 。全案日前第五度判死後再度上訴,最高法院2日自為判決,撤銷死刑判決,改判處無期徒 : 刑定讞,陳福祥確定逃過死刑。 : 本案案發於2015年1月間,台中市販毒集團成員蔡宗育(24歲)、蔡鎧陽(21歲),因為大 : 哥遭捕後急需貨源。2人透過台中海線大哥陳威宇的關係,找上自稱有K他命10公斤的天道盟 : 不倒會成員陳福祥,雙方議定440萬元成交。 : 案發當天上午進行交易,陳福祥命2人將車開進人跡罕至的西門町峨嵋停車場6樓。車輛停妥 : 後,陳男說口渴,叫蔡鎧陽先去買飲料。蔡鎧陽離開後,陳男隨即掏槍壓制蔡宗育,企圖奪 : 走現金,但現金不在車上。陳男命蔡宗育打電話回報「貨已取到」,隨即連開4槍殺害蔡宗 : 育,之後又槍殺買飲料回來的蔡鎧陽。 : 陳男將2人屍體堆疊在後座,立刻離開走入電梯並清槍,全不顧忌電梯內尚有其他乘客,隨 : 即搭計程車前往陳威宇處,取走440萬現金後逃亡。警方發布通緝,並查出陳男喜歡瀏覽色 : 情網站,對他展開電信監控。多日跟監後,趁著陳男熟睡之際,警方在清晨6點半攻堅,霹 : 靂小組12秒內就破門而入,逮捕陳福祥,並以殺人罪嫌提起公訴。 : 由於手段實在太過兇殘,一審、二審、更一審、更二審,四度將陳男判處死刑,但均遭最高 : 法院撤銷發回。案件到了今年初的更三審,高院還是將他判處死刑,理由是雖認為陳男有教 : 化可能性,但考量他3分鐘內連殺2人、手段兇殘,實有與社會永久隔離之必要,無從以教化 : 可能性來迴避,故第五度判處死刑。 : 最高法院4月間針對本案召開言詞辯論庭,並於2日宣判。最高法院自為判決,將更三審的死 : 刑判決撤銷,改判處陳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定讞,即便事實審法院都將陳福祥 : 判處死刑,但他最終,還是確定逃過死刑。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30502/2490798.htm https://www.judicial.gov.tw/tw/cp-1888-857388-8f4f8-1.html 法盲來看看最高法院新聞稿 肆、本院判決理由要旨 一、撤銷改判(殺害蔡○陽之罪刑)部分中 (二)原判決有下列違誤 1.依兩公約「情節最重大之罪」必須從嚴解釋 2. 自行翻譯 陳嫌不是自始預謀連續殺害兩人,而是因為第二位被害者回來撞見,事跡敗露, 所以殺第二個。高等法院認定這不是「情節最重大之罪」。 p.s.要證明陳嫌一開始預謀連續殺害二人並取財,才符合的意思? 3.雖情節嚴重,仍需「考慮個人情狀事由」。 (三)本院就陳福祥此部分犯罪具體情節及個人屬性事項再重為檢視、審酌, 綜合判斷,認尚無處以死刑之理由: 1.罪刑可責性甚高。 2.a.無蓄意殺害蔡○陽之意,屬臨時起意之偶發性犯行,並非具計畫性預謀犯罪…… b.殺害第二人手法「仍與近距離行刑式槍殺或手段具有殘虐性、折磨歷程之殺人態樣 有別」……… c.「情節最重大之罪」的認定須從狹義解釋。 3.已道歉、賠償家屬二十萬元。因簽署兩公約,罪責上限無期徒刑,至少執行二十五年。 二、駁回(殺害蔡○育)部分 (一)不是蔡作勢攻擊陳嫌才殺人,而是陳嫌懷疑蔡有槍。不是取財而預謀殺人。 (看不懂求翻譯) (二)未全盤考量其犯罪動機,量刑不當。 嗯…比翻譯外文、報PAPER還難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28.25.17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83016525.A.06B.html

05/02 16:36, 2年前 , 1F
直接用兩公約大招吔 前面的都沒有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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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判死 就直接開大啊 反正沒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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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暴安良,以暴制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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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當興殺律師案判死依據反而直接引用兩公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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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加入聯合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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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公約只是藉口,不要被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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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版的黑暗大法師 只要能招換就是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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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本來就針對程序量刑看有沒有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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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就判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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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國民法官之後 就請他閉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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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拉 兩公約在上 法官用心證解釋兇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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捅人狅毆都是情緒行為 不算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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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毒蟲早點解脫不好嗎?!兇手只是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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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便啦 若真預謀 法官一樣有其他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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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法官不能針對量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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掉社會上沒用的一部分怎能算罪大惡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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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法官只有一審拉 自爽而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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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約你老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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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法官當然可以量刑啦 只不過依這個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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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這兩個無辜的人被殺都得不到公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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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法院的標準 只要判死刑的他都有理由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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伸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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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個身上88洞沒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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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殺的兩個也是黑到底 沒一起下去 沒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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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只是再找理由 底下徒子徒孫一起幫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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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好的陪審制硬是被綠共改成參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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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日淘汰這些法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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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約是法官用來自我保護跟自由心證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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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三審都可以開的絕招 沒良心就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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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還是人治?嘻嘻 法官自由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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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道大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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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五次法院 才開大絕招 真是太有良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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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16:50, 2年前 , 33F
這根本唯一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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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16:52, 2年前 , 34F
只能說幸好那時外送不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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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16:53, 2年前 , 35F
不然沙第二個 不小心被外送看到不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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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當法官不是蠢蛋 但內部造就廢死環境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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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說啥蠢不蠢的 醫生律師都有政治死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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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遠不會有情節最重大之罪 只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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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人可以在辦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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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裡面幻想出一個更嚴重更駭人的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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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就不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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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說這次最高法院竟然認為因為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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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離行刑式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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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程開槍更殘忍所以不構成 那下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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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行刑式開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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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就會說因為沒有一刀一刀割到你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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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流光亦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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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嚴重之罪 這種論理模式 基本上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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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在騙自己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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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大眾 我有遵循兩公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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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就是廢死的信仰拿起來拜 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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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審五個合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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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的法官都是法盲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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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17:28, 2年前 , 54F
以後殺人有悔意說不是故意的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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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持要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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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就這樣 為了廢死找一堆北七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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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這樣不算最嚴重罪刑 還不如大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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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認台灣不能判死刑看起來還不那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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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障 講究罪刑法定邏輯推理的刑法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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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這些法官自己搞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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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18:17, 2年前 , 61F
台灣法院真有公信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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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18:21, 2年前 , 62F
垃圾殺垃圾,應該要頒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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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18:34, 2年前 , 63F
翻譯:沒殺到法官在乎的人都不算最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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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18:34, 2年前 , 64F
怎能承認不判死,殺到恐龍的人得判死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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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19:05, 2年前 , 65F
垃圾殺垃圾,是好事,獎勵不判死,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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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2 20:29, 2年前 , 66F
25年關出來人事已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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