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驚悚影片!女闖紅燈走斑馬線遭撞 倒地再被後車輾過拖行慘死

看板Gossiping作者 (紅色十月)時間3年前 (2022/11/07 13:39), 3年前編輯推噓2(8615)
留言29則, 19人參與, 3年前最新討論串4/31 (看更多)
跟大家分享一下車禍案例要注意什麼, 今天早上也幫人處理了一件車禍。 事實部分: 以下面兩張截圖看來,機車騎士的方向是紅燈, 行人的方向就會是綠燈。 所以這個路口是多時相的路口嗎? (依另外一篇回文的照片看來:是!) 行人的方向有行人指示燈嗎?當時顯示什麼? (依另外一篇回文的照片看來:紅燈!) https://i.imgur.com/FoL1bHB.jpg
https://i.imgur.com/OujeuBO.jpg
交通規則部分: 1. 交通規則沒有規定綠燈方向的車子經過路口要減速。這好像是長久以來以以訛傳訛的 說法,有些法官也這樣以為,但其實經過路口本來就不用減速。(和法官在法庭上當庭翻 過條文確認) 2. 行人在斑馬線上有絕對的路權。 法律實務: 死者為大,法官會隨便找個理由判兩個駕駛人都有罪:過失傷害致死。理由會是未注意車 前狀況、超速(如果沒超速,怎麼會看不到行人,然後就可以證明駕駛人超速了) 個人自保方式: 1. 台灣和國外不同,在斑馬線上請東張西望。 2. 如果你被撞了之後還活著,請努力爬回斑馬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6.90.10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67799554.A.F76.html ※ 編輯: court0043 (49.216.90.102 臺灣), 11/07/2022 13:39:59

11/07 13:40, 3年前 , 1F
你是新聞都不看完就急著喊"事實"
11/07 13:40, 1F
你有點社會經驗的話,就知道記者講的只能是參考, 事實要由自己看影片來寫。 ※ 編輯: court0043 (49.216.90.102 臺灣), 11/07/2022 13:41:53

11/07 13:40, 3年前 , 2F
不用減速不過那條路的速限是多少?
11/07 13:40, 2F
就是一般市區道路的速限, 但車速在實務上是不可能證明的, 法院的做法就是努力、誘騙當事人說出自己超速、自己車速超過50之類的。

11/07 13:41, 3年前 , 3F
你要看道路交通安全規則103條
11/07 13:41, 3F
抱歉我沒講清楚,沒有設置紅綠燈的路口是應該減速, 不過一般案例、這個案例,是有紅綠燈號誌的, 所以沒有減速與否的問題。 但第二項、第三項已經重申行人在斑馬線上有絕對的路權。 ※ 編輯: court0043 (49.216.90.102 臺灣), 11/07/2022 13:46:11

11/07 13:42, 3年前 , 4F
經過斑馬線就是要減速
11/07 13:42, 4F

11/07 13:43, 3年前 , 5F
看第一點就知道為什麼台灣車禍永遠少不了
11/07 13:43, 5F
所以有一些人在法庭上永遠勝不了。

11/07 13:43, 3年前 , 6F
兩台車過馬路那個速度 誰來看都覺得太快吧
11/07 13:43, 6F
法官也會這樣想,但不會講, 因為法官知道車速是無法證實的,所以他不會用超速這個理由, 除非兩個開車的都自己承認超速。 當然可以用監視器的時間、實際上距離去換算, 但實際上因為監視器的時間未經過校準,當事人可以抗辯誤差值太大。

11/07 13:44, 3年前 , 7F
你可以 拿對自己有利的條文
11/07 13:44, 7F
每個人都是拿對自己有利的條文。

11/07 13:45, 3年前 , 8F
上面另外一條就是對斑馬線有利的 誰大
11/07 13:45, 8F

11/07 13:46, 3年前 , 9F
斑馬有霸王條款
11/07 13:46, 9F
以加州法律而言,其實不管是不是有斑馬線, 行人就是有完全的路權。 The distress has the right of way, 而且不限交通工具, 他們有那種陸海空交錯的路口. ※ 編輯: court0043 (49.216.90.102 臺灣), 11/07/2022 13:51:13

11/07 13:48, 3年前 , 10F
你是說我花了雞腿換了張執照還要看斑馬線
11/07 13:48, 10F
正確。 這是文明國家的普遍性原則, 你在歐洲任何國家、美國任何州都一樣。

11/07 13:48, 3年前 , 11F
上的人的臉色?豈不是變成跪著開車?
11/07 13:48, 11F

11/07 13:50, 3年前 , 12F
上面有行人 不管有無交警或號誌都要讓行人
11/07 13:50, 12F
※ 編輯: court0043 (49.216.90.102 臺灣), 11/07/2022 13:53:21

11/07 13:57, 3年前 , 13F
想請問103條第3項,連未劃設都要讓的話
11/07 13:57, 13F

11/07 13:58, 3年前 , 14F
是不是我亂走都沒關係了
11/07 13:58, 14F
理論上是, 所以你在日本、歐洲任何國家、美國任何州、澳洲任何省份, 你還沒有到路口,車輛就會大老遠停下來, 這不是因為他們比較有水準,而是交通規則就是如此、 賠償方式、判定誰有路權就是如此, 台灣的法官也越來越有水準、也在國外混過, 雖然最後還是亂用什麼未注意車前狀況, 但是判決結果越來越跟外國一致. 反正結論對就對了。 其實交通案件有很多眉眉角角啦, 不要聽這邊一堆人在那邊胡扯、什麼明眼一看就知道是超速之類的。 ※ 編輯: court0043 (49.216.90.102 臺灣), 11/07/2022 14:02:21

11/07 13:59, 3年前 , 15F
可以噴死不讓我的車,前提是我沒死
11/07 13:59, 15F

11/07 13:59, 3年前 , 16F
開車如何自保
11/07 13:59, 16F
保險! 尤其在台灣這種普遍不遵守不遵守交通規則的地方, 不論開車的、行人都一樣。 然後打聽一下口碑,市面上好幾家便宜的爛保險公司是打死不賠, 讓你有打不完的官司。 ※ 編輯: court0043 (49.216.90.102 臺灣), 11/07/2022 14:03:54

11/07 14:07, 3年前 , 17F
行人最大~
11/07 14:07, 17F

11/07 14:32, 3年前 , 18F
法條不是過路口要減速 是過斑馬線要減速
11/07 14:32, 18F

11/07 15:22, 3年前 , 19F
車速沒那麼難判斷啦
11/07 15:22, 19F

11/07 16:45, 3年前 , 20F
可惜這裡是台灣
11/07 16:45, 20F

11/07 18:38, 3年前 , 21F
不用看交通法規,用頭腦想
11/07 18:38, 21F

11/07 18:39, 3年前 , 22F
路口減速是本能,法規是死的
11/07 18:39, 22F

11/07 21:12, 3年前 , 23F
台灣問題之一是無懼斑馬線已經寫入駕駛腦袋
11/07 21:12, 23F

11/07 22:22, 3年前 , 24F
行人+斑馬線基本上是無敵的
11/07 22:22, 24F

11/07 22:22, 3年前 , 25F
不管號誌是什麼都一定有責任
11/07 22:22, 25F

11/07 22:22, 3年前 , 26F
多或少的差別而已
11/07 22:22, 26F

11/08 02:38, 3年前 , 27F
綠燈不用減速的前提是視線清楚
11/08 02:38, 27F

11/08 02:38, 3年前 , 28F
這兩台都直接撞下去..清楚在哪?根本盲開吧
11/08 02:38, 28F

11/09 09:52, 3年前 , 29F
推你的認真回文跟回覆推文
11/09 09:52, 2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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