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阿滴不認代言房產「沒良心」!專家再列5點砲轟:太天真

看板Gossiping作者 (洛書)時間1年前 (2022/06/24 16:48), 1年前編輯推噓18(22426)
留言52則, 32人參與, 1年前最新討論串6/7 (看更多)
我是巢運成員、OURs都市改革組織的洛書。前兩天我針對長群享享這個乙工宅做了一些初步介紹(#1Yik-djc),收到很多人的疑惑。 但最近四天有三場演講,實在有點沒時間,只就大家的疑惑做一點補充。希望熱度還沒退完。 Q:之前也有很多很多乙工宅都沒事,這件事有什麼好大驚小怪? A:過去的舊案的確通常就是只能就地合法了,台灣通常就是幾個人違法的話,法律可以處理人;一堆人違法的話,就變成人處理法律。 先前台北市的大彎北段違規商業宅有兩千戶以上,台北市的都市計畫委員會也只能讓步,讓這些違規戶每坪繳納5.21萬的代金就可以合法,甚至無法抵銷與合法住宅之間的差價。但其實2018年時這筆代金是想要收每坪最高18萬元的,只是不斷受到民意壓力調降。(圖片就是大彎北段的居民「抗議」的照片) https://i.imgur.com/fn7JgPd.png
我認為如果回饋代金如果無法具備懲罰性質,連抵銷掉差價的功能都沒有,那麼對購買合法住宅的民眾是不公平的。對於當時貪小便宜、購買違法商業宅的住戶而言,就能夠獲利退場。 舊案是只能這樣處理,新案當然就要加強查緝,杜絕這件事情再次發生,這兩件事是不衝突的。 我在2019年也針對大彎北寫過一篇文章,供大家參考: https://reurl.cc/LmrNxX Q:這次長群享享他擺明就說自己是乙工用地,阿滴也都說這是作工作室使用,有什麼問題嗎? A:要在乙種工業區搞建案當工作室當然沒有問題,但就是要把他們盯到爆,讓他們就「真正按照規定使用」,絕對不能讓他們偷偷當住宅。 長群享享其實已經透過法律顧問,盡可能做到「暗示你可以當住宅,但沒有跨過那條線」這件事了。但這畢竟是灰色地帶,如果被放在聚光燈下檢視,其實還是經不起檢驗的。 比方說長群享享自己在某些發文裡面有直接提到「住戶」、有人貼出該社區在戶外晾衣服、有一些網路平台也都直接說這是住宅等等,真的要細查細論,很難過關的。 如果做到這個程度,這建商在那個區位蓋163戶所謂的「工作室」能都賣出去,也算他的本事。 Q:長群享享會不會被罰?阿滴有責任嗎? A:前面有提到,長群享享已經做到盡可能規避責任了,他們也絕對不會公開廣告說可以當住宅使用,只是透過暗示而已。 但如果真的有人去細究各種證據向公平會檢舉,那麼公平會還是可能會根據《公平交易法》第21條「與商品相關而足以影響交易決定之事項,為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之表示或表徵」、「在明知或可得而知情形下,仍製作或設計有引人錯誤之廣告」,對建商與廣告商進行開罰。 如果本案被認定違反《公平交易法》,那麼阿滴作為廣告薦證者(代言人),就很可能也必須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因此,這與阿滴業配時說了什麼沒有關係,關鍵是如果他代言的產品被認定廣告是「引人錯誤」,而他又是代言人,那他就可能會需要連帶負責。 我覺得這對阿滴來說是很虧的,因為這建商本來就名聲不好資本又厚,被罰就摸摸鼻子賺下一筆就好;但對吃名聲的YT而言,這是很大的傷害,所以才說代言還是要謹慎。 Q:到底什麼是住宅使用?我自己的工作室不能放床睡覺嗎?還是我一週不能超過幾天在工作室睡覺? A:其實就只是盡可能讓這個建案作為住宅很難用,給一堆限制,這樣市場賣價就不好了。 但如果要說有人就只是要有個地方睡覺而已,其他什麼水啊電啊稅啊戶籍啊這些都不管,那也就真的防不勝防,而且工作忙起來睡在工作室也不行的話,政府也未免管太多。 目前《建築法》77條可以進到社區看建築物構造及設備,但沒辦法進入屋主家裡面。因此能針對的都是讓這個商品整體獲利能力下降,沒辦法完全處理個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9.12.5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56060520.A.C37.html ※ 編輯: limitroy (118.169.12.58 臺灣), 06/24/2022 16:49:11

06/24 16:49, 1年前 , 1F
台灣政府最會的就是就地合法 吵這個無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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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4 16:49, 1年前 , 2F
06/24 16:49, 2F

06/24 16:50, 1年前 , 3F
新加坡人阿滴名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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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4 16:50, 1年前 , 4F
我好像2020公宅問題中離兩年都沒理我耶..
06/24 16:50, 4F

06/24 16:52, 1年前 , 5F
推 希望這種建商都大賠賣不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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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4 16:52, 1年前 , 6F
推,就地合法是最大的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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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4 16:52, 1年前 , 7F
其實就鄉民有經過長群享享時 看到有晾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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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4 16:53, 1年前 , 8F
就拍個照 傳給相關單位去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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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4 16:53, 1年前 , 9F
加強管制跟壓低價格是矛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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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4 16:53, 1年前 , 10F
一人檢舉不夠 那就100人檢舉 1000人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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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4 16:53, 1年前 , 11F
推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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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4 16:54, 1年前 , 12F
pu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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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4 16:55, 1年前 , 13F
然後我猜測 建商可能沒想到阿滴原來這麼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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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或許找其他ytr來 就不會被爆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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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4 16:55, 1年前 , 15F
修法進屋複檢+檢舉獎金 打房不難用心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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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4 16:59, 1年前 , 16F
我是覺得可能35 9面那些覺得這案子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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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4 16:59, 1年前 , 17F
臭不接啦,阿有個本身臭味嗅覺麻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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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4 16:59, 1年前 , 18F
就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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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4 17:07, 1年前 , 19F
沒上新聞沒事 現在上新聞 熱心民眾可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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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4 17:08, 1年前 , 20F
超級城市裡面也是 住商混合一般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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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4 17:14, 1年前 , 21F
就檢舉起來阿 讓裡面住戶住了後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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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4 17:15, 1年前 , 22F
之後消費者就會不買這種灰色地帶的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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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4 17:16, 1年前 , 23F
推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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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4 17:18, 1年前 , 24F
阿滴保證以後會帶大家抗爭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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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4 17:19, 1年前 , 25F
推 詳細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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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4 17:23, 1年前 , 26F
推 詳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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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4 17:26, 1年前 , 27F
大灣北段不就是政府橫向聯繫不足?後來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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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4 17:27, 1年前 , 28F
靠稅籍資料認定居住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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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4 17:28, 1年前 , 29F
問題是一開始就不該給他申報為住宅稅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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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4 17:34, 1年前 , 30F
推分享,就是阿滴團隊太菜R,想要跨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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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4 17:34, 1年前 , 31F
房地產代言結果踩到雷還想硬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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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4 17:36, 1年前 , 32F
還說自己有做功課ㄏㄏ,正常潔身自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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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4 17:36, 1年前 , 33F
公眾人物根本就不想跟這種有爭議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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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4 17:37, 1年前 , 34F
扯上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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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4 17:42, 1年前 , 35F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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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4 17:52, 1年前 , 36F
黑到飢不擇食了吧,落實黑心覺青的生意手
06/24 17:52, 36F

06/24 17:52, 1年前 , 3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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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4 17:59, 1年前 , 38F
原來巢運還在歐?什麼時候遊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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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4 18:16, 1年前 , 39F
沒事 流量密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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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4 18:17, 1年前 , 40F
巢運可以先搞定頂樓加蓋嗎?不然那麼多
06/24 18:17, 40F

06/24 18:17, 1年前 , 41F
房子誰買?
06/24 18:17, 41F

06/24 18:30, 1年前 , 42F
展場能不能當工作室?
06/24 18:30, 42F

06/24 18:31, 1年前 , 43F
只要展場不能當工作室(一般事務所)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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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4 18:31, 1年前 , 44F
用,這廣告一樣涉有廣告不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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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4 18:44, 1年前 , 45F
反正為了選票就會合法了
06/24 18:44, 45F

06/24 18:55, 1年前 , 46F
06/24 18:55, 46F

06/24 19:46, 1年前 , 47F
滴能兒早臭名昭彰,並不是今天才臭的
06/24 19:46, 47F

06/24 19:50, 1年前 , 48F
99%機率就地合法 台灣是人治社會 不要不信
06/24 19:50, 48F

06/24 19:50, 1年前 , 49F
06/24 19:50, 49F

06/24 21:31, 1年前 , 50F
有人去檢舉被政府稽查的話,被罰款或拆除隔
06/24 21:31, 50F

06/24 21:31, 1年前 , 51F
間設備的機率還是很高吧XD
06/24 21:31, 51F

06/25 12:13, 1年前 , 52F
別蹭熱度好嗎
06/25 12:13, 5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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