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音樂女師遭中壢警大外割還遭拘9小時 

看板Gossiping作者 (XXX)時間2年前 (2021/10/26 14:05), 編輯推噓73(12653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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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蘋果日報 2.記者署名:張沛森 3.完整新聞標題:音樂女師遭中壢警大外割還遭拘9小時 2人互控結果出爐 4.完整新聞內文: 1名音樂老師詹慧玲今年4月22日為桃園葉姓警員盤查後,不僅被葉員當街大外割拋摔,還 扣留她整整9個小時,並為警方依侮辱公務員罪嫌送辦;詹女事後也怒控警方執法過當, 對葉員提告強制、傷害、妨害自由等告訴,桃園地檢署今天(26日)偵結,對2人均不予 起訴處分。 桃園地檢署表示,不起訴理由係以葉員的攔檢盤查不符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之構成要 件,故詹女侮辱公務員罪不予起訴。 而葉員主觀上認為詹女行跡可疑趨前盤查,未有犯強制罪的故意,詹女亦對葉員口出「你 真的很蠢」等語,葉員認為其構成侮辱公務員罪嫌之現行犯,而對其使用強制力及大外割 逮捕,及拘禁在派出所,過程中也因基於職權,避免葉女衝到大馬路上受到更大傷害,故 不具犯刑法妨害自由及傷害等罪之故意,不構成妨害自由和傷害二罪。 桃園地檢署指出,葉員係中壢警分局興國派出所警員,今年4月22日上午7至9時執行巡邏 轄區內治安要點路段勤務,上午8時47分騎乘巡邏機車行經桃園市中壢區新興路附近,見 詹女獨自行走在路邊,葉員主觀上認為詹女形跡可疑遂上前攔檢盤查,要求其提供個人身 分資料。 但詹女認為依法無據,拒絕提供,二人幾經溝通、爭執無效後,詹女對葉員口出「你真的 很蠢」一語,葉員認其已構成侮辱公務員罪之現行犯,遂加以逮捕,又因詹女抗拒,故施 以強制力,並以柔道 「大外割」方式壓制,造成詹女右側前臂手肘、左側腕部、右側膝 部等處擦傷。 最後,詹女被上銬帶回興國派出所接受調查,並上腳鐐,至同日上午11時50分製作警詢筆 錄結束,解送至中壢警分局及桃園地署應訊。詹女因而對葉警員提出涉犯公務員假借職務 上之機會故意犯強制、傷害、妨害自由等罪嫌之告訴。至於中壢分局則移送詹女侮辱公務 員之罪嫌。 桃園地檢署表示,侮辱公務員罪構成要件之一必需是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葉員雖主 觀上認為係依照《警察職權行使法》等規定,合理懷疑詹女有犯罪嫌疑或有犯罪之虞,而 對其攔檢盤查,但據檢察官會同雙方勘驗密錄器後,認為詹女受盤查之前,神色服儀正常 、舉止無異常之處,客觀上並無任何情狀或事實,足認其已達有犯罪嫌疑或有犯罪之虞之 程度。 因此警方不能僅因其出現在治安熱點區域,即任意攔檢盤查,故葉員之攔檢盤查行為尚非 於法有據,縱使詹女於偵查中坦承當時有對葉員口出「你真的很蠢」一語,但因該攔檢盤 查不符公務員需是「依法」執行職務之構成要件,故不構成該條之犯罪。 至於葉員之攔檢盤查固然於法無據,但其依據詹女出現在治安熱點區域,又攜帶2件行李 ,面容清瘦等客觀情狀,依其個人執法經驗,主觀上產生詹女有犯罪嫌疑或為失踨人口之 疑慮,從而上前盤查,應非出於妨害詹女行動自由之犯罪故意,而係誤認有符合《警職法 》之攔檢盤查情狀發生,此種對於阻卻違法事由之認知錯誤(學理上稱容許構成要件錯誤 ),由於不具犯罪故意,故不構成刑法強制罪,且該罪亦無處罰過失犯之規定。 另外,葉員於詹女口出「你真的很蠢」一語後,認為其構成侮辱公務員罪嫌之現行犯,而 對其使用強制力及柔道技法逮捕及拘禁在派出所,雖造成詹女人身自由受到限制,並使其 受有傷害,但因葉員有上開阻卻違法事由之認知錯誤,且在派出所施以戒具即腳鐐係依據 「警察機關逮捕現行犯作業程序」之規定而為,故不具犯刑法妨害自由及傷害等罪之故意 ,因此不構成上述2罪。 且由於詹女於逮捕過程中,有激烈抗拒及衝往馬路之危險舉動,故葉員以柔道技法「大外 割」將之壓制在地,避免產生更大之傷害,認未逾必要之程度,無過當之情事,且已盡注 意義務,故此部分亦不構成過失傷害罪。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tw.appledaily.com/local/20211026/O2KTMJPVEJHQRBUSIBO22FABBA/ 6.備註: 簡單的說,警察對於阻卻違法事由之認知錯誤所進行的任何行為 儘管造成傷害也不會構成犯罪,也不會被因為過失而處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4.118.18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35228316.A.BA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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讚 女老師通通關起來 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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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成大外割九小時,體力未免太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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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14:07, 2年前 , 3F
不配合就算了,幹嘛罵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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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14:07, 2年前 , 4F
新聞有進步了 以前不管怎麼摔永遠都是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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肩摔 現在還寫得出大外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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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14:07, 2年前 , 6F
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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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配合就被限制自由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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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怪會中槍 畢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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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14:08, 2年前 , 9F
活該,拿個証件是會死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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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啥不是兩人都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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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知道就砸電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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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真的又辛苦又可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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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14:09, 2年前 , 13F
水唷 警察職權行使法果然是個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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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14:09, 2年前 , 14F
文都不看的 失智列車發車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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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14:09, 2年前 , 15F
回去再多打幾個小朋友出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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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14:09, 2年前 , 16F
沒吧 現在不是不管怎麼摔都說是大外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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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顯替員警開脫,不執行公務可以攔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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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沒被告就是爽業績 有被告就是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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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意 怎樣都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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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14:10, 2年前 , 20F
中壢安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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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執行公務可以大外割? 該評鑑檢察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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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14:10, 2年前 , 22F
小英民進黨執政,台灣民主人權大倒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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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也太瞎了,已經這麼明顯的執法&EQ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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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14:11, 2年前 , 26F
還有女外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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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14:11, 2年前 , 27F
問題(雙方都是)結果不起訴,那到底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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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14:11, 2年前 , 28F
有什麼會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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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14:11, 2年前 , 30F
也好啦 不過女的被白摔一次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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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14:12, 2年前 , 31F
怎麼又變成講"你真的很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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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14:12, 2年前 , 32F
幹,認知錯誤全部大外割到鼻青眼腫都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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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14:12, 2年前 , 33F
會有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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讚啦 不愧是警察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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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14:12, 2年前 , 35F
幫警方脫罪吧 沒執行公務還可以大外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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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14:12, 2年前 , 36F
看過影片就知道警察很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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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14:12, 2年前 , 37F
搓圓仔湯搓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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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14:13, 2年前 , 38F
這是地檢署的認知,法院不一定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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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14:13, 2年前 , 39F
大門五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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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207 則推文
10/26 18:51, 2年前 , 247F
希望法官的家人被摔成智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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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18:51, 2年前 , 248F
違法盤查但合法大外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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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19:33, 2年前 , 249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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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19:36, 2年前 , 250F
厲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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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19:37, 2年前 , 251F
下次把法官摔成智障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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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19:39, 2年前 , 252F
只能走民事侵權行為了 桃園地檢法院都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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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19:58, 2年前 , 253F
不打不成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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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20:06, 2年前 , 254F
網路帶風向囉~一堆天才小釣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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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20:36, 2年前 , 255F
太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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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21:10, 2年前 , 25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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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21:14, 2年前 , 257F
女的就覺青反核仔啊 在黨的治理下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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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21:14, 2年前 , 258F
不感謝言論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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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21:21, 2年前 , 259F
這他媽是三小?警察這樣搞真的沒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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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21:30, 2年前 , 260F
桃園,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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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21:32, 2年前 , 26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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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21:40, 2年前 , 262F
垃圾鴿子
10/26 21:40, 262F

10/26 22:00, 2年前 , 263F
法官7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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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22:33, 2年前 , 264F
警察一開始於法無據過去盤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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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22:33, 2年前 , 265F
然後老師說他很蠢 並直接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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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22:34, 2年前 , 266F
接著被大外割 然後上手銬 送警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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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22:34, 2年前 , 267F
這樣子警察沒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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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22:35, 2年前 , 268F
只說認知錯誤???? 啊是警察搞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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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22:36, 2年前 , 269F
垃圾司法 真的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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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22:58, 2年前 , 270F
警察主持正義,沒事兒沒事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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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23:20, 2年前 , 271F
司法改革 可笑至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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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23:33, 2年前 , 272F
判的不錯 智商在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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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23:34, 2年前 , 273F
這算是地檢署認證的警察的確很蠢吧?
10/26 23:34, 273F

10/26 23:36, 2年前 , 274F
檢察官:這警察的確夠蠢,所以別和他計較
10/26 23:36, 274F

10/26 23:36, 2年前 , 275F
整段看下來我覺得就是這個意思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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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23:37, 2年前 , 276F
誰要衝到大馬路 寫這樣都不會心虛?
10/26 23:37, 276F

10/26 23:51, 2年前 , 277F
好爽喔,繼續練習大外割 希望有天能派上用場
10/26 23:51, 277F

10/27 00:04, 2年前 , 278F
嘻嘻
10/27 00:04, 278F

10/27 03:57, 2年前 , 279F
被法院摸頭耶
10/27 03:57, 279F

10/27 08:21, 2年前 , 280F
垃圾法律
10/27 08:21, 280F

10/27 10:00, 2年前 , 281F
法盲又出現了,法院都還沒進去在那罵法官。
10/27 10:00, 281F

10/27 23:58, 2年前 , 282F
台灣法律人就是笑話啊
10/27 23:58, 282F

10/28 00:02, 2年前 , 283F
白痴法官,非依法有據,所以警察不依法行
10/28 00:02, 283F

10/28 00:02, 2年前 , 284F
政囉?
10/28 00:02, 284F

10/28 09:23, 2年前 , 285F
10/28 09:23, 285F

10/28 09:43, 2年前 , 286F
低能鬼島司法改革
10/28 09:43, 28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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