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翁達瑞/給郭董上的一堂法律課

看板Gossiping作者 (前一代戰神)時間2年前 (2021/06/03 12:43), 編輯推噓4(5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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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面有幾點邏輯謬誤, 引述: #批准緊急使用核可 #提供訴訟豁免保護 #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這三個法律條件都有「管轄權」的限制,只在美國(或德國)本土有效,不及於 其他國家 。為了規避國際訴訟,藥廠會限制疫苗的施打地點,禁止買家轉運到其 他國家。這也是日 本要捐贈疫苗給台灣,必須先修改採購合約的原因。 一、上述自己都寫說美國聯邦法律的管轄權限制,是在美國或是德國本土有效, BNT為德國藥廠,德國藥廠跟台灣民間企業簽約,就跟上海復興跟BNT取得代理 權是B2B,曾幾何時美國聯邦法律適用在德國領土。 二、上海復興當初投資BNT取得銷售權,地區為"中國大陸" https://s.newtalk.tw/album/news/583/60b5860ba87c4.jpg
若要規避主權問題,為何不能用"中華台北"等地區作為合約簽署;BNT合約裡面沒 有規定一定要使用『中國台灣』 那這位教授又何來要限制自己要掉入主權爭議的 自我矮化設限? 三、Pfizer 跟 復興 都是因為投資BioTech而相對取得地區的代理權與銷售權, BioTech也沒因為對口不是中國政府就處理不了上述三項條件。 四、BioTech的英文合約沒有規定一定要用國家名義去簽屬合約,前述更沒有所謂大中 華地區之爭的問題。 拿美國聯邦法律來套用在德國領土,與德國藥廠,再解釋德國藥廠與台灣政府的主權 問題,這到底? 拿出德國法律相關解釋還可以說得通。 講穿了,就是合約裡面的那一句話「本次簽訂之供貨協議,所屬轄區為中國大陸」, 你DPP自己要把中國大陸套為中華民國台灣,或是任何你DPP覺得不失主權面子,而又 引發與中國的爭議問題。 照上海復興與Pifzer看來,BioTech並沒有限制對口要是政府,就你CDC卡授權文件證 明,到要問你到底要BioTech授予你在台灣之銷售權?還是代理權? 要在台之效授權 原廠BioTech在當初簽約的時候已經告訴你怎麼做了,問題是你拉的下臉嗎? ※ 引述《aquaria (潛水中)》之銘言: : 請問板上的大大們, : 有人轉這篇給我看。 : 乍看之下好像有道理但這人感覺很沒可信度。 : 自稱曾任教多所美國大學,署名後面寫美國大學教授。 : 正常人不是應該清楚寫自己在哪幾學校教過什麼課嗎? : 然後看他先前的文章有種綠腦粉的氛圍,超怪的。 : 有神人可以幫忙分析一下他的論點哪裡有問題嗎?謝謝~ : https://www.facebook.com/100006693133292/posts/3029548737278201/?d=n : 全文如下: : 給郭董上一堂法律課 : 翁達瑞 / 美國大學教授 : 郭董事業做很大,但經常出爾反爾,承諾的投資計畫不是取消就是縮水。原因之一就是郭 : 董好大喜功,在法律條件沒搞清楚前,就大事張揚。 : 這次郭董又犯了老毛病,未搞清疫苗跨國買賣的法律規範,就誇口要從德國進口五百萬劑 : BNT疫苗到台灣。我看在眼裡,心理為郭董著急,只好隔空幫他上一堂法律課。 : 郭董要進口的BNT(輝瑞)疫苗,尚未獲得「正式使用核可」,而是以「緊急使用核可」 : 的方式上市。銷售緊急使用核可的疫苗,藥商要承擔極大的法律風險。因為疫苗沒有正式 : 核可,藥廠無法購買「產品責任險」。 : 為了讓疫苗順利上市,美國聯邦政府提供藥廠「訴訟豁免」保護,除非藥廠有「故意的行 : 為不端」,不管疫苗出了什麼差錯,施打疫苗的消費者都不能到法院提告。 : 美國政府提供的「訴訟豁免」,剝奪人民對藥廠提告的權利。萬一疫苗出了差錯,人民求 : 償無門。因此,聯邦政府還要提撥一筆準備金,以便疫苗出錯時補償受害人。 : 簡單講,輝瑞疫苗可以順利上市,美國聯邦政府提供三個法律條件: : #批准緊急使用核可 : #提供訴訟豁免保護 : #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 這三個法律條件都有「管轄權」的限制,只在美國(或德國)本土有效,不及於其他國家 : 。為了規避國際訴訟,藥廠會限制疫苗的施打地點,禁止買家轉運到其他國家。這也是日 : 本要捐贈疫苗給台灣,必須先修改採購合約的原因。 : 疫苗要跨國轉運,不論銷售或捐贈,當地政府也要提供上述的三個法律條件。首先,當地 : 政府要批准緊急使用核可。接著,當地政府要提供藥商訴訟豁免保護。最後,當地政府要 : 承擔疫苗出錯的損害賠償責任。 : 企業或慈善機構缺乏公權力,無法提供這三個法律條件,所以藥廠只與政府交易。就算有 : 企業或慈善機構願意出資採購疫苗,當地政府仍然要「共同簽署」採購合約。 : 把這三個法律條件放在兩岸的互動,其複雜的程度又提高許多。 : BNT疫苗的大中華區代理權,掌握在上海復星手上。復星取得代理權時,就有人放話台灣 : 休想買到疫苗。衛福部向德國原廠洽購時,果然因為國家稱謂的爭議(中華民國、台灣、 : 或中國台灣),採購案被擋了下來。 : 郭董自認可讓這個採購案起死回生,手法就是由永齡基金會扮演白手套,避開買方國家稱 : 謂的問題。郭董未免太天真了吧! : 就算這批疫苗由永齡出錢購買,衛福部也要共同簽署採購合約,提供上述三個法律條件。 : 若衛福部還是以「中華民國或台灣」的名義介入,原先卡住採購案的國家稱謂爭議依然存 : 在。 : 要規避國家稱謂的爭議,衛福部只能用「中國台灣」的名義,共同簽署永齡的採購合約。 : 這個規避手法有幾個嚴重的陷阱: : 一、台灣落入中國的統戰圈套,在採購合約中接受「中國台灣」的身份。蔡政府不會為這 : 種「喪權辱國」的採購案背書。 : 二、就算蔡政府同意用「中國台灣」的名義簽約,中共也未必會放手,因為BNT疫苗尚未 : 獲得中國批准。如果這個疫苗可在台灣施打,那表示中國的法律不及於台灣,也就是台灣 : 享有獨立於中國的主權。 : 就算中國願意放手讓BNT疫苗在台灣施打,德國藥廠仍要取得訴訟豁免。若這個豁免保護 : 由蔡政府提供,台灣還是主權獨立的國家,而非中國的一省,因為地方政府無權提供德國 : 藥廠訴訟豁免保護。 : 最後一個選擇,就是德國藥廠從中國取得在台灣的訴訟豁免保護。問題是,這個豁免保護 : 無法保護德國藥商在台灣不會被告,因為中國對台灣沒有司法管轄權,所以台灣還是主權 : 獨立的國家。 : 不論郭董如何打擦邊球,只要衛福部共同簽約,就無法迴避國家稱謂的爭議。就算蔡政府 : 不堅持國家稱謂,這個採購案還是要面對台灣主權獨立的事實。中國宣稱擁有台灣主權的 : 謊言,最終都會被戳破。 : 以上是我為郭董上的一堂法律課,而且不收鐘點費。對郭董而言,這堂法律課來得有點晚 : ,但還不到無法收拾的地步。我建議郭董見好就收,不要落到「台、德、中」三面不是人 : 的地步。 : 為避免郭董再犯下類似的錯誤,我要順便毛遂自薦,願意出任郭董的國際商務顧問。郭董 : 若有意願,在帖文下方留言即可。 : 後註:若大家認為本文有助澄清真相,請逕自轉傳,不需獲得我的同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03.204.93.17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22695412.A.C6B.html

06/03 12:43, 2年前 , 1F

06/03 12:46, 2年前 , 2F
典型的 兄弟們上啊
06/03 12:46, 2F

06/03 12:50, 2年前 , 3F
翁達瑞是誰
06/03 12:50, 3F

06/03 12:59, 2年前 , 4F
06/03 12:59, 4F

06/03 12:59, 2年前 , 5F
假名啦,google他的名字會嚇到。他講的
06/03 12:59, 5F

06/03 12:59, 2年前 , 6F
話,可信度打折扣,反正你老百姓也不懂
06/03 12:59, 6F

06/03 12:59, 2年前 , 7F
06/03 12:59, 7F

06/03 13:01, 2年前 , 8F
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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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3 13:13, 2年前 , 9F
..
06/03 13:13, 9F

06/03 16:46, 2年前 , 10F
疫苗有品質問題找誰負責?
06/03 16:46, 10F

06/03 16:46, 2年前 , 11F
疫苗有出現正常不良反應,找誰負責?
06/03 16:46, 11F

06/03 16:47, 2年前 , 12F
找政府?去找政府,政府也是要去找藥廠負責
06/03 16:47, 12F

06/03 16:49, 2年前 , 13F
找藥廠負責,告藥廠,藥廠豈不被告到倒?
06/03 16:49, 13F

06/03 17:08, 2年前 , 14F
有問題應該是政府負責吧 不然廠商會
06/03 17:08, 14F

06/03 17:08, 2年前 , 15F
賠死 所以政府沒批准他們也不敢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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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3 18:36, 2年前 , 16F
翁就綠寫手,沒必要認真對待
06/03 18:36, 16F

06/03 23:23, 2年前 , 17F
我找不到翁是誰耶?有人能說嗎?
06/03 23:23, 1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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