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在住家吃東西遭開未戴罩舉發單 原來是這原因
大家看起來很氣憤,
不過很多遊戲規則, 本來就在執行中慢慢修正
交通違規就是一個典型, 在一堆判決中慢慢建立起大家可以接受的標準
比如說連續舉發要間隔2小時
這件事要探討, 其實很有趣
a. 店家拉下鎖上氣門, 沒有營業的意圖, 開門是配合你臨檢,
總不能變成開單的理由 (釣魚辦案是違法的)
b. 衛生局: 你門又沒有掛 closed, 外觀上看不出來, 你沒有營業的事實
簡言而之, 店家從主觀上申辯沒有營業; 衛生局從客觀上(外觀)說你有營業
誰對? 法院去判阿
ps: 至於有推文說, 那你警察中午在辦公室吃便當要不要罰?
我覺得應該是不用,
指揮中心的見解: 辦公室十人以上都不算群聚,
這個邏輯是: 群聚的判准兩條準則
a. 先看地點 b. 在看人數
如果酸民一定要讓警察中午吃便當受罰, 那要先推翻指揮中心的見解
但鑒於指揮中心的層級太高, 可能要大法官統一解釋法令:
為什麼辦公室十人不是群聚; 會議室五人是群聚
結論: 一, 鑰匙店去撤銷罰款, 贏的機率很高
二, 至於指揮中心的見解, 如果有酸民真的想挑戰大法官釋憲
, 我覺得贏的機率也很高
只是誰有那個時間呢? 從一審一直打到大法官釋憲? 疫情都結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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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bota (219.85.189.151 臺灣), 05/22/2021 07:56:02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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