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舞蹈師走馬路「慘變現行犯」施暴完送地檢署9hrs!警嗆:不爽嗎已刪文

看板Gossiping作者 (ASIAGODGEE)時間3年前 (2021/04/25 15:41),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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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在行政制度上 本來就是堪比中南美洲政府的爛 為什麼 因為民主的扭曲 現在大多數的台灣人 心中一定都會有 台灣很自由啊 台灣很包容啊 台灣很安全啊 這個叫「倖存者偏差」 因為大部分到台灣人 早就變成政府的形狀 大部分的人都是 從是最簡單基礎的餐飲/服務/文書 買不起房買不起好車 一生的興趣就是滑滑平板手機 偶爾吃個好吃的「平民美食」 你說我們言論自由? 台灣教育很喜歡洗腦說 「自由是有限度、不侵犯他人的自由」 抱歉那個對岸也是說一樣的話 人家在國外遇到智障警察盤查 有條有理說出法條與人民權利義務 不做可疑行為 打臉警察 再送他一句「幹你娘腦殘低能兒」 警察也不能怎樣 尤其是你打開直播後 你在台灣敢這樣? 台灣警察會說 「你不可以錄影拍攝」 「你妨礙公務」 然後就被非法執勤 事後社會大眾再批鬥警察 日復一日 然而你只要跟這個社會有比較不同的的地方 你就會知道台灣是非常不友善的環境 你跟大家的思想相同 你會看到台灣人的人情味 你跟大家不太一樣 你會被批鬥的一無是處 就像是重機 那就是一種交通工具 憑什麼開放上路 卻還要限制國道路權? 甚至一般機車 在平面道路就被限制了 一定會有邏輯死亡的民眾 說重機愛飆啊 機車左轉危險啊 這些都是長期被政府洗腦的低能兒 不願意面對「權利」是什麼 因為有人愛飆車(這種人給他跑車就不飆?) 所以通通禁上高速公路 因為有人不配合攔查(真正的嫌疑犯) 所以所有人都要配合攔查 權利就是不管別人怎麼樣 我的權益不受影響 那些動不動就想一竿子打翻整艘船的人 跟警察文下面 說乖乖配合就好的人87%像 你們比較適合去專制國家生活 現在警察執法過當 還不是人民沒有基本權利義務常識 如果大家概念都很好 沒有開放槍支的台灣 會落得跟美國一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6.73.12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19336510.A.6D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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