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舞蹈師走馬路「慘變現行犯」施暴完送地檢署9hrs!警嗆:不爽嗎
※ 引述《gi1234g (bacon)》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ETtoday新聞雲
: 2.記者署名:
: 記者劉維榛/綜合報導
: 3.完整新聞標題:
: 舞蹈師走馬路「慘變現行犯」施暴完送地檢署9hrs!警嗆:不爽嗎
: 4.完整新聞內文:
: 「失去自由的9個小時。」一名女舞蹈老師在臉書痛批,日前好端端走在路上,竟遭到
員
: 警質問「從哪裡來?你要幹嘛?」原PO不願意回應,當場被搶手機、壓地上銬,甚至還
被
: 押去桃園地檢署拘留數小時。原PO身心懼怕表示,自己被限制自由9小時,員警反嗆「
你
: 最好是沒有犯罪啦,不爽嗎?去陳情啊!」
: 女舞蹈老師餘悸猶存表示,22日一早從台中搭車到中壢,要去排練教室上課,怎料就快
抵
: 達教室時,路上突冒出一名員警,當眾盤問「我沒看過你,你是誰?你從哪裡來?你要
幹
: 嘛?有沒有帶證件?你叫什麼名字?」
: 儘管男子穿著員警制服,但仍讓原PO豎起警戒心,回拒所有問題,只淡淡回應對方「如
果
: 你要知道我去哪裡,你可以跟我去,就在不遠處,我要去上課,你可以跟我來,再走兩
分
: 鐘就會到了。」
: 然而員警拒絕前往,還開始限制原PO行動自由,原PO發現事態嚴重後,趕緊拿起手機錄
影
: 自保,不料,員警直接奪取手機,「對我的身體施加暴力推打、拉扯、強迫我戴上手銬
。
: 」嬌小的原PO還被推倒在馬路中央,任由員警掐脖子,儘管嘶吼尖叫,卻沒有路人敢上
前
: 關心。
: 事情越演越烈,原PO以現行犯的身分被送往中壢區某派出所,而身上還被手銬腳銬。正
因
: 為自己被列為「妨害公務現行犯」,她驚恐表示,一進派出所後,裡面的員警各個語氣
不
: 屑、態度惡劣、口吻輕蔑、怒目相視、暴躁不耐、言語滿是羞辱與鄙視,「似乎我就是
畜
: 生、人渣、垃圾。」
: 回憶當時,原PO崩潰直呼,自己根本毫無尊嚴可言,想喝口水,也被懷疑瓶內裝可疑物
;
: 打電話朋友求援,也會被懷疑偷錄音,最後手機再度又被3位員警搶去。到了中午12時
,
: 原PO被送往中壢分局,「我做了指紋紀錄,拍了犯人照片,在冰冷的拘留室地板躺了大
約
: 2.5小時,吃了幾口菜、喝了三杯水。」
: 下午3時許,原PO又被帶到桃園地檢署,原PO害怕表示,「進入拘留室的走廊上,站了
一
: 排六、七位高大的員警,我與其他女性現行犯,關在拘留室內大約3個半小時,直到6點
鐘
: 開庭審理。」
: 好不容易熬到偵訊完,原PO在6時15分準備離開,不料想要拿回自己私人用品時,再度
被
: 員警羞辱一句「你最好是沒有犯罪啦,不爽嗎?去陳情啊!」這荒謬的9小時,讓原PO
身
: 心俱疲,至於為何被員警盤查、遭到手銬腳銬,原PO列出4個最有可能的理由,「我沒
有
: 見過你、神色看起來很緊張、我本來就可以盤查你、因為你走在大馬路上。」
: 沒想到只是去排練舞蹈,原PO卻被「非人道」對待,這一口氣讓她實在嚥不下,因此決
定
: 揭發並捍衛自己權力,「我能怎麼辦呢?晚上6點的地檢署檢察官詢問的結果是,他們
要
: 回去查證,我必須等待查證結果。」
: 底下網友心疼表示,「現在是威權時代嗎?如妳沒有犯罪的事實就將事情鬧大,請律師
去
: 了解一下」、「這些警察是流氓嗎」、「怎麼這樣...太誇張了」、「密錄器公布出來
,
: 這樣就知道誰對誰錯」、「太離譜了,
: 對此,留言串中,中壢分局回應,「本案詹女行經中壢區新興路一帶,為本分局治安要
點
: 路段,警方依據警察職權行使法第6條第1項第6款規定,對其查證身份,並依據第7條相
關
: 規定,為查證人民身份,得採取相關必要措施,本分局員警在指定路段依法發動盤查並
告
: 知攔查事由,過程中詹女不但拒絕提供人別資料供身分查證,更以言詞辱罵執勤員警,
經
: 多次警告無效後,依妨害公務罪嫌逮捕,並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中。」
: ▼女老師1800多字淚訴!(圖/翻攝當事人臉書)
: https://cdn2.ettoday.net/images/5583/5583506.jpg
借標題問卦
如果我是警察想看民眾的屁屁
我可不可以在路上把人攔下來
然後用調戲的態度盤查對方
等對方戒心抗拒
壓上去蹭兩下再上銬
帶回去局裡關起來
然後等民眾尿尿再看屁屁
阿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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