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舞蹈師走馬路「慘變現行犯」施暴完送地檢署9hrs!警嗆:不爽嗎已刪文

看板Gossiping作者 (鶯飛草長)時間3年前 (2021/04/25 14:11),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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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事不是第一次發生,即便被議員質詢,警政首長的態度也是讓人搖頭。 我在網上看到臺北市議會公報 第 79 卷 第 21 期,裡頭就有好幾件荒唐的的事...... 1.平安符海鹽事件 警方臨檢時,身上的平安符掉了出來,裡頭的海鹽被懷疑是安非他命。 結果在外驗三次沒驗出來,帶回花了兩個多小時派出所再驗三次,才放人走。 警方回應:關於海塩事件,完全是依照法定程序。 2.麻將事件 在家打麻將,警察沒查到賭資,但把民眾家中的桌子打爛,並說以後不能再打麻將。 3.被懷疑酒駕,警方跟蹤到家(議員假設事件) 在回家的路上並沒有被攔檢,員警是尾隨民眾回到家才攔下民眾說要 進行酒測,這種情況到底可不可以進行酒測?民眾明明已經回到家,而且車子也停 好了,所以員警有時候的確是執勤過當。 議員詢問這是否是執法過當? 回應:我們一定會做檢討,但是還是為了公共安全的目的。 莊議員瑞雄: 你實在很笨!怎麼會是公共安全?民眾都已經回到家了,怎麼還會有公共安全 ?(這個應該又要被抓起來了) 這是在台北市議會,回應都可以是這樣了,你說現實生活能更好嗎? 這是桃園去年的口罩機事件質詢 按照社會秩序維護法第 31 條規定,違反本法行為逾 2 個月者警察機關不得訊問、處罰 ,並不得移送法院對吧? 5 月13 日台北市議員侯漢廷親自到信義分局去做筆錄,指控桃園市不分區的王姓議員涉及毀謗台北市政府,所以要求以 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 結果:超過法定期限四天被駁回。 議員:偌大的一個機關竟然可以讓民眾提告案的公文躺在中壢分局 25 天,3 個多禮拜將近 1 個月耶!你們的公文管控到哪裡去了? 回答:一年裡面有這麼多案件,也不可能大大小小的案件都向我報告。 也有相關新聞報導:https://udn.com/news/story/7321/4834849 這裡有桃園議會相關質詢紀錄 https://www.tycc.gov.tw/content/public/public_main.aspx?wtp=1&wnd=217 打電話也好,發信也好,臉書留言也可以。 https://reurl.cc/raqE91 請大家要求議員們重視這件事。 中壢區 邱奕勝 議長 03-4220831 tycca002@tycc.gov.tw 中壢區 徐景文 議員 03-4277277 中壢區 彭俊豪 議員 03-4668789 tycca130@tycc.gov.tw 中壢區 劉安祺 議員 03-4683922 imangel5568@gmail.com 中壢區 吳嘉和 議員 03-4573699 gaho4573699@gmail.com 03-4566966 中壢區 謝美英 議員 03-4336698 my4336698@gmail.com 中壢區 梁為超 議員 03-4280606 super4280606@yahoo.com.tw 中壢區 劉曾玉春 議員 03-4616678 tycca112@tycc.gov.tw 中壢區 葉明月 議員 03-4626286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34.76.62.7 (德國)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19331119.A.CA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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