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政院修刑法 肇逃無過失致人死傷可易科罰金
※ 引述《zxcelephant》之銘言:
刪一些
: 法務部強調,修法草案是經行政院縝密審查後,於今天院會通過。將來立法通過後,肇事逃
: 逸行為最重仍處7年有期徒刑,因此,再次呼籲民眾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發生交通事故,如有
: 致人死傷情形,無論自認有無過失,均應留在現場,採取必要救護措施,以降低傷亡。
最後這個才是重點吧?
不過阿肥我想問個問題
以下假設情境題
如果我開車有保持行車距離,結果前面出意外我緊急剎車
後面駕駛沒保持安全距離而自摔或自撞到其他地方,
但完全沒碰到我(我也不知道,是對方報警後我才知道)
我就這樣開走了,這樣算肇逃嗎?
如果真的算肇逃,根據修法前的法條,我真的會被抓去關?
承上題,如果修法後我還是要被罰錢嗎?
如果這樣都算肇逃,是不是亂告人就無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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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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