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政院修刑法 肇逃無過失致人死傷可易科罰

看板Gossiping作者 (微妙)時間3年前 (2021/04/08 18:41), 3年前編輯推噓-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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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zxcelephant》之銘言: 刪一些 : 法務部強調,修法草案是經行政院縝密審查後,於今天院會通過。將來立法通過後,肇事逃 : 逸行為最重仍處7年有期徒刑,因此,再次呼籲民眾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發生交通事故,如有 : 致人死傷情形,無論自認有無過失,均應留在現場,採取必要救護措施,以降低傷亡。 最後這個才是重點吧? 不過阿肥我想問個問題 以下假設情境題 如果我開車有保持行車距離,結果前面出意外我緊急剎車 後面駕駛沒保持安全距離而自摔或自撞到其他地方, 但完全沒碰到我(我也不知道,是對方報警後我才知道) 我就這樣開走了,這樣算肇逃嗎? 如果真的算肇逃,根據修法前的法條,我真的會被抓去關? 承上題,如果修法後我還是要被罰錢嗎? 如果這樣都算肇逃,是不是亂告人就無敵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2.77.18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17878475.A.548.html

04/08 18:43, 3年前 , 1F
對,先告先贏
04/08 18:43, 1F

04/08 18:43, 3年前 , 2F
你發現有肇事就是了 如果完全都不知道沒看到當然不是
04/08 18:43, 2F

04/08 18:44, 3年前 , 3F
所以接下來行車記錄器又要大賣了
04/08 18:44, 3F

04/08 18:44, 3年前 , 4F
還是要有主觀認知有人摔車,沒認知到就沒事
04/08 18:44, 4F

04/08 18:55, 3年前 , 5F
要怎麼認知有摔車?檢察官知道有認知?
04/08 18:55, 5F

04/08 18:57, 3年前 , 6F
04/08 18:57, 6F
感謝解答

04/08 19:40, 3年前 , 7F
@freeclouds 你這樣違停致人死傷怎麼解釋?
04/08 19:40, 7F
※ 編輯: P00832129 (61.64.27.61 臺灣), 04/09/2021 21:0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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