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雲林小黑被輾死!好友小白「目睹守原地」不肯走…在地人淚崩

看板Gossiping作者 (葵の極み)時間3年前 (2021/02/14 16:27), 3年前編輯推噓25(28350)
留言81則, 24人參與, 3年前最新討論串7/13 (看更多)
※ 引述《Mimmature (Musicians Immature)》之銘言: : ※ 引述 《angelgirl13》 之銘言: : 八卦一堆推毒狗的 不意外啦 : 不過如果是故意輾過 可能是有虐待動物的刑責要承擔 : https://bit.ly/3dahh6X 三色第一段就說『可能』中動保法25跟30 那為什麼用可能呢? 因為動保法第25/30引述的第5條最前面寫的是這樣: 第 5 條 動物之飼主為自然人者,以成年人為限。未成年人飼養動物者,以其法定 代理人或監護人為飼主。 飼主對於其管領之動物,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下面有11款我就不列出來惹) 至於毛寶最愛引述的第6條『任何人不得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 要回去推第3條的定義 『動物:指犬、貓及其他人為飼養或管領之脊椎動物,  包括經濟動物、實驗動物、寵物及其他動物。』 也就是說你今天要是撞上有主寵物(晶片登錄有案) 那當然會吃到動保法25或30條 但別忘記飼主同樣也犯動保法第25條或30條 因為第5條第2項是這麼寫的: 『二、提供安全、乾淨、通風、排水、適當及適量之遮蔽、照明與溫度之生 活環境。』 扔在馬路讓自家寵物亂跑顯然不是安全環境, 先不談撞到的人是否故意或是該不該援引刑法的正當防衛或緊急避難, 就算真的故意/過失,肇事者跟飼主都要各打50大板呢~ 好~但今天是無主物的流浪狗 不適用動保5/6,那也就吃不到25/30 現在您看懂三色開頭那個『可能』是什麼意思了嗎? 而因為撞流浪狗造成的罰則案例有沒有? 有喔~ 但那個案例是當事人沒有援引正確的法條替自己辯護才被裁罰行政罰呢 https://reurl.cc/Q7WKXo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第1項: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 處新臺幣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鍰; 逃逸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個月至三個月。」 抱歉喔毛寶,這真的跟動保法一點點關係都沒有呢(笑) : → sigma0307: 靠北喔 那邊是市場誒 最好是車速快到閃不掉啦 馬的 一 02/14 10:24 : → sigma0307: 群鄉民他媽的腦殘喔 02/14 10:24 : 沒有錯 : 昨天有人貼影片 事發路段是市場 : 車速不該超過30 甚至平均在20以下 : 輾過沒有停車查看 很明顯就是故意的 : 一堆人說餵狗造成髒亂 : 事實上很多時候狗狗都會到認識的攤販或店家附近討食 : 再怎樣也髒不到你家 : 也有越來越多人餵食的時候會拿容器 : 等他們吃飽後再回收清洗 : 仇狗人士整天只會說什麼造成髒亂 : 乾脆一點說你仇狗比較灑脫 : 東扯西扯一大堆 : 卻看不見有很多人即使有餵食 也很努力維持環境整潔 : 也很努力的在找有能力收編的人或民間收容中心 : 說到底會有流浪動物還不就有"人"棄養 : 然後身為人也不怪始作俑者 : 只會怪被遺棄的動物 還有試圖幫助這些動物的人 : 想想也正常 : 這種事情對某些人來說的確是太艱深 : 要說髒亂 人造成的髒亂比餵食動物造成的髒亂還嚴重 : 邊走邊吃就把雞骨頭往路旁一吐 : 不小心打翻的飲料也裝作沒看到 : 吃著一堆醬汁的小吃滴整路卻只在乎有沒有用到衣服 : 就拿過年來說 有人放完鞭炮會清乾淨的嗎? : 有人放沖天炮會把殘骸撿回家嗎? : 一堆人光是活著就造成一堆髒亂 : 但不會因為這樣撞死他們就不用負責任 人類製造垃圾不清可以援引廢清法檢舉喔 前提是有人去檢舉 法條?網路這麼方便不用人家再貼了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2.178.5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13291257.A.164.html

02/14 16:30, 3年前 , 1F
把流浪狗當自己狗養卻不帶回家的更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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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6:30, 3年前 , 2F
問題來了 撞到無主的狗是否構成肇事? 你路邊撞到一袋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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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死流浪動物,確認死亡,就是清潔隊依照廢棄垃圾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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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肇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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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過年真刺激 除了女生戰醫生 還有動保法律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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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動保法可以凌駕民法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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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6:31, 3年前 , 8F
但是,不代表8+9可以大言不慚,、毫無悔意的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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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6:31, 3年前 , 9F
那也不代表路人有權利要求車主停車處理 如果我是車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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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一下回覆上面幾樓 有明確主觀意識自己撞到, 先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第1項處理, 之後就是判斷有主物或無主物(本篇回文第一段) 來看是否成立動保法25/30 但如果是動物突然衝出路面反應不及就不會吃到這條, 最近那個撞死牛的就是有找到飼主, 所以後續的脈絡就跟這個案子不一樣。 另外用路人要是被流浪貓狗害到翻車受傷或致死, 依照動保法的特性也無從索賠, 因為第5條就是明確寫飼主才有責任, 而對於餵食流浪貓狗是否成立飼主責任? 抱歉現在還是爽餵免責喔^^ 『沒事我餵餵,有事牠浪浪』 ※ 編輯: n16482003 (114.42.178.56 臺灣), 02/14/2021 16:38:56

02/14 16:32, 3年前 , 10F
那我是不是該告路人強制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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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6:33, 3年前 , 11F
現在大家又支持8+9了,真的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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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6:33, 3年前 , 12F
人類這麼高等哪是畜生能比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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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6:33, 3年前 , 13F
這就是個大家都衰的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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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怪自己不是金湯匙出生,當然也可以怪你出生不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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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6:34, 3年前 , 15F
打錯字 是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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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6:35, 3年前 , 16F
不然撞到野狗還能怎麼辦,養牠一輩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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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6:39, 3年前 , 17F
你TM是個人的話,至少下車看一下,表達哀悼之意
02/14 16:39, 17F
啊...上面的編輯回應您應該還沒看到吧 個人並沒有認同那個肇事者的態度喔, 法律效果是中性的, 跟肇事者是不是惹人厭一點關係都沒有~ 講白點今天要是這個人別嗆, 立刻停車捧著狗去醫院急診, 我想就算開個『拯救雲林小黑急需輸血+湊開刀費』的限時動態應該也有人投錢吧? 死了大家哀戚一下,救活了繼續扔給街上 安全嗎?我覺得不欸 ※ 編輯: n16482003 (114.42.178.56 臺灣), 02/14/2021 16:43:41

02/14 16:41, 3年前 , 18F
這比網紅更值得討論,畢竟只要上路就可能會遇到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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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6:41, 3年前 , 19F
看是誰的錯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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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6:43, 3年前 , 20F
站著說話腰不疼 真的快笑死 還表達哀悼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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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6:43, 3年前 , 21F
反正事不關己就可以完全偏向理想化的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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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6:44, 3年前 , 22F
實務完全0分 (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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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條 說 飼養或管領 你說的晶片是管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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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6:48, 3年前 , 24F
如果他媽的是個人,就不該像個渣男一樣,對流浪狗只餵不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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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6:48, 3年前 , 25F
餵流浪狗沒晶片 就不符合第三條?你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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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6:48, 3年前 , 2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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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6:48, 3年前 , 27F
晶片是針對有主犬貓的嚴格定義,自願承認是飼主也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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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6:49, 3年前 , 28F
也就是說你今天餵食一批流浪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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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6:49, 3年前 , 29F
之後跳出來承認自己是負責管領的飼主也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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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6:49, 3年前 , 30F
甘地說得沒錯 一個國家的道德水準看它對動物的態度便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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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6:49, 3年前 , 31F
知道 不愧是鬼島 跟支那比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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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好啦 去讀懂法條再來很難嗎?

02/14 16:50, 3年前 , 32F
但是第5條該負的責任一條都跑不掉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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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n16482003 (114.42.178.56 臺灣), 02/14/2021 16:50:40

02/14 16:50, 3年前 , 33F
重點是有沒有故意 有故意 是不是動物? 你說不是動物 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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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6:50, 3年前 , 34F
說是啊 有沒有人餵養 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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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論述是成立動保法罰則之前就要先成立第3條所定義的動物 以及第5條規定的飼主責任 不成立第3條定義就是直接送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第1項處理 嗯?我覺得這幾條算好懂的欸(歪頭) ※ 編輯: n16482003 (114.42.178.56 臺灣), 02/14/2021 16:53:25
還有 15 則推文
還有 7 段內文
02/14 17:10, 3年前 , 50F
喜歡又不好好照顧人家,死了再來哭天喊地氣噗噗,好像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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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7:10, 3年前 , 51F
深情ㄧ樣,演韓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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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7:11, 3年前 , 52F
動保法立法宗旨如果規定的成你說的這樣 那也可以廢了 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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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7:11, 3年前 , 53F
這些都只是你的解讀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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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7:16, 3年前 , 54F
提個問題 要是輾過去車上有人受傷那餵養人有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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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前面有回了 只要沒人出來承認自己是法定飼主, 那因無主犬貓交通事故致傷甚至死, 依照目前規範目前餵養者無責。

02/14 17:16, 3年前 , 55F
https://reurl.cc/8y5xbM 所以你的沒人認領理論呢?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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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7:16, 3年前 , 56F
開罰算不算打你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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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真的立案開罰再說吧^^ 文內舉的那個撞死跑走的是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第1項 當時也有人說要用動保法罰啊 然後?

02/14 17:17, 3年前 , 57F
碾過去車上有人受傷?你騎勁戰牌汽車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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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n16482003 (114.42.178.56 臺灣), 02/14/2021 17:24:38

02/14 17:25, 3年前 , 58F
嘻嘻,雲林防疫所都說能開罰了
02/14 17:25, 58F
罰啊 快點援引成案例 我好期待判決文到底怎麼寫^^ ※ 編輯: n16482003 (114.42.178.56 臺灣), 02/14/2021 17:25:56

02/14 17:25, 3年前 , 59F
或許你就覺得那人碾死狗是緊急避難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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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安 我文內都沒說喔請不要幫忙腦補^^

02/14 17:25, 3年前 , 60F
為何不能有人受傷?就想看餵養人責任到哪的假設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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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n16482003 (114.42.178.56 臺灣), 02/14/2021 17:26:51

02/14 17:29, 3年前 , 61F
碾了就快開走,拎北不想以後一堆動保在高速公路緊急剎車
02/14 17:29, 61F

02/14 17:30, 3年前 , 62F
所以你也是假設而已嘛 使我對學法的人的可信度又下降了
02/14 17:30, 62F
好喔~ 既然三色那篇[可能論]是假設 那認為這篇的論點是假設也可以喔^^ 不好意思喔讓你低到不行的可信度又下降了對不起啦^^ ※ 編輯: n16482003 (114.42.178.56 臺灣), 02/14/2021 17:33:31

02/14 17:33, 3年前 , 63F
我就不是學法才問的 澄清一下以免學法的人風評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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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我上面有回應問題啦 不過有人很積極蓋樓就是惹 ※ 編輯: n16482003 (114.42.178.56 臺灣), 02/14/2021 17:34:51

02/14 17:36, 3年前 , 64F
另外感謝n大回答
02/14 17:36, 64F

02/14 18:44, 3年前 , 65F
02/14 18:44, 65F

02/14 18:45, 3年前 , 66F
判決書直接打臉你的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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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9:01, 3年前 , 67F
木糖醇、咖啡因、 百合、洋蔥、 酒精解決問題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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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9:17, 3年前 , 68F
看毛保被打臉崩潰好爽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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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9:49, 3年前 , 69F
解決問題還要花錢花時間?能不能動動嘴叫別人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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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21:19, 3年前 , 70F
幫補血
02/14 21:19, 70F

02/14 21:21, 3年前 , 71F
跟天龍國承德一中垃圾煮任菜鬃荃比算什麼 牠為了升官發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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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21:22, 3年前 , 72F
把到校園裡母狗生的小狗全部送去12夜 連畜牲都不如 好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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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21:22, 3年前 , 73F
人不當寧願當趙雅玲的狗 真是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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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 00:30, 3年前 , 74F
謝謝原po讓我知道遇到路上的畜生該怎麼辦
02/15 00:30, 74F

02/15 00:55, 3年前 , 75F
真的不會罰啦,郵寄大麻收件都無罪了
02/15 00:55, 75F

02/15 12:38, 3年前 , 76F
這篇助人無數
02/15 12:38, 76F

02/15 20:37, 3年前 , 77F
笑死,動法保就說貓.狗了
02/15 20:37, 77F

02/15 20:38, 3年前 , 78F
還在那鬼扯幻想犬.貓得是有主人的
02/15 20:38, 78F

02/15 20:38, 3年前 , 79F
當然啦,若有87%要信這鬼扯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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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 20:39, 3年前 , 80F
哪天違法,記得去跟動保處凹
02/15 20:39, 80F

02/16 08:25, 3年前 , 81F
撞死一條狗可以變全國新聞…真是夠了。
02/16 08:25, 81F
文章代碼(AID): #1WADxv5a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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