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雲林小黑被輾死!好友小白「目睹守原地」不肯走…在地人淚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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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想記錄一下n16482003你的閱讀能力. 這條是指1.犬 2.貓 3.其他人為飼養或管領之脊椎動物....... 你偏要閱讀成1.人為飼養之犬 2.人為飼養之貓 3.其他人為飼養或管領之脊椎動物. 然後說犬貓要有人飼養才是動保法所指動物保護對象. 先生或女士 你的文章下面有判例指出虐待流浪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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刻意過流浪狗小黑後大罵「畜生」駛離,導致小黑當場死亡。當地人表示,小黑與朋友小白常在當地出現,會陪居民散步,是非常可愛的浪浪,「可憐流浪一生還遭此橫禍」。. ^^^^^^^^^^. 這讓我想到綠粉. 只要台北市發生災害還是意外. 一堆綠粉就會在新聞底下留言酸台北市 酸 阿北. 完全沒有考慮到受害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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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這位車主,本身非公衆人物,今天搞不好是因為死角關係沒看到狗,而狗廣義來說也是畜生. 從上面的發文,以法律來看. 而撞死狗不理也最多是民法,除非證明其故意. 那youtube底下,一堆人肉車主,用髒話跟詛咒的方式駡車主的. 車主如果對網路留言罵他的,提告妨害名譽. 算一算罵他的臉書加影片也幾百則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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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問一下,誤解動保法的智障真的很多嗎?. 動保法什麼時候有撞死貓狗不理要法辦的條文?. 動保法第六條是針對蓄意傷害動物,意外撞死不罰。. 而且第六條並沒有特別針對貓狗,如果意外撞死要罰,那在公園裡踩死壁虎也要法辦了。. 唯一對貓狗特別優惠的只有第12條第一款。. 不能為了食用而宰殺、販賣犬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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