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雞排妹遇性騷擾先開記者會?婦團憾:錯誤示範

看板Gossiping作者時間3年前 (2021/02/05 23:51), 3年前編輯推噓-7(41135)
留言50則, 26人參與, 3年前最新討論串3/26 (看更多)
: 范國勇說明,男女性碰到性騷擾事件,心裡一定很難過,尤其大部分性騷擾案件都沒證據 : ,且雙方各說各話,總盼透過政府機關、或性騷擾防治委員會協助伸張正義。他說明,申 : 訴者不論有無證據,應先提出申訴,交代明確人、事、時、地、物等事實,由司法機關介 : 入調查,警察機關可行文至相關單位調閱資料,要取得事證沒想像中困難。 這段說找他們的話取得事證不困難 : 不過鄭家純連日發臉書、開記者會,赴翁立友聲明會,要他提出事發當天影片,過程就是 : 沒提申訴,范國勇認為:「她沒提申訴,無從啟動程序,不能只在記者會、臉書發文而不 : 去報案」。至於她要翁提出影片,范國勇說:「這程序不對,妳申訴別人對妳性騷擾,是 : 妳要提事實或證據,不是叫對方提出,完全不合正當程序」。他補充:「即便對方有影片 : ,他不提出也沒違法」。 這段說翁有影片不提出來也可以 那到底是找你們有用還是沒用 找你們就保證可以拿到事證嗎 沒用幹嘛找你們 上面都有律師說了雙方互告都可能不成立 還是相信律師見解吧 這種案件通常舉證困難很難成立 補各掛:這個現代婦女基金會創始人是國民黨的潘維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7.75.20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12540292.A.01F.html

02/05 23:52, 3年前 , 1F
你的閱讀能力真差 范是說你沒提告對方就可以不拿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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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難 所以大動作弄人 然後說我不告 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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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有影片本來就不用提出來,法律就是不自證己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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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5 23:53, 3年前 , 4F
但是檢警可以很輕易跟主辦方拿到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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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易在哪 洗掉或弄丟或說沒有有違法嗎??

02/05 23:54, 3年前 , 5F
意思就是前提要先申訴 才會有後續調查證據的程序 也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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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警可以動用公權力調閱相關影片 如果有申訴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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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拿到翁的影片 新聞是中文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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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找都不找就說沒用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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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好像是就是學法的 但不知道有沒有當過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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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qm21 (118.167.75.202 臺灣), 02/05/2021 23:5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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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看下來,女權直接說你有罪 去鬧場更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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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5 23:57, 3年前 , 11F
翁立友寧可燃燒人格也不願給雞排妹ㄧ記回擊,對他人慈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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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對自己殘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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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5 23:57, 3年前 , 13F
檢警動用公權力 比你自己去找對方要容易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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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你雞排妹什麼咖 人家幹嘛要給你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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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方說都說有影片,檢警還怕他用弄丟當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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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又說沒有有違法嗎 弄丟有違法嗎 那是他們的私人物品 沒有違法好嗎 ※ 編輯: qm21 (118.167.75.202 臺灣), 02/05/2021 23:59:55 ※ 編輯: qm21 (118.167.75.202 臺灣), 02/06/2021 00: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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扯政黨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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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想法要先查黨證?不錯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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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翁也不是藍的啊 他的聽眾說不定綠的較多 社會問題不需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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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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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6 00:28, 3年前 , 20F
我這樣講好了潘維剛那掛的會聽台語歌嗎 非常簡單的政治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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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6 00:28, 3年前 , 21F
但綠營一堆政客瞎挺雞 干他們屁事啊 要挺也要看證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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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6 00:29, 3年前 , 22F
其實就走法律程序 弄的跟八點檔一樣 就覺得在蹭聲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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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6 00:34, 3年前 , 23F
連顏色都扯進來 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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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6 00:41, 3年前 , 24F
沒錯!應該發動g妹粉絲義和團把翁抓起來私刑,走三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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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6 00:42, 3年前 , 25F
律程序,自己的女權自己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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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6 01:08, 3年前 , 26F
你是不是不會閱讀啊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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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6 01:13, 3年前 , 27F
藍的婦女部說話了,民進黨婦女部該出來表態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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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6 01:15, 3年前 , 28F
范雲再裝睡啊!賴品妤不是挺雞排妹嗎?幫打only you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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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6 01:19, 3年前 , 29F
放今天雞排妹自己衝車,平時人家怎麼挺你們的,才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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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6 01:19, 3年前 , 30F
吳崢酸翁,你門們那些有頭有臉的立委、議員呢?柯失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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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自己以前都要大家不要對陳為廷獵巫了,她現在有臉打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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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6 01:19, 3年前 , 32F
都狂打了,被害者都出面指控了,你們人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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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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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句話有這麼難懂?沒進入法律程序 對方給不給東西都是對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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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6 01:20, 3年前 , 35F
自由 進入法律程序可以強制調閱相關證據 難道你覺得比較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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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6 01:20, 3年前 , 36F
沒進入正規法律程序 就是誰想講什麼做什麼都是他的自由 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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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6 01:21, 3年前 , 37F
把問題複雜化跟模糊焦點 這用膝蓋想都知道的邏輯有啥好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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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6 01:21, 3年前 , 38F
還是only you幫賴站台過啦!過河拆橋難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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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6 01:23, 3年前 , 39F
賴立委是不是看翁面子,性騷擾就吞下去了,雙標不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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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6 01:23, 3年前 , 4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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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6 01:56, 3年前 , 41F
網軍起手式:先抹紅或者KM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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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6 01:57, 3年前 , 42F
你閱讀有障礙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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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6 02:05, 3年前 , 43F
看吧 網軍來攻擊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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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6 02:51, 3年前 , 44F
那個律師是林智群欸,你真的要信他?他說過的蠢話超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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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6 07:00, 3年前 , 45F
又一個不動腦的...警察可以行文到辦尾牙的公司甚至公關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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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6 07:00, 3年前 , 46F
場地公司要求提供,一個尾牙都沒人拍照錄影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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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6 09:21, 3年前 , 47F
可悲學店覺青
02/06 09:21, 47F

02/06 10:34, 3年前 , 48F
你是不是看不懂中文,那是說未提告沒拿影片沒犯法啦
02/06 10:34, 48F

02/06 22:55, 3年前 , 49F
被洗掉再來說啊,你連提都不提要誰幫你蒐集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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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6 22:56, 3年前 , 50F
挺雞排的那些人說過的蠢話我看三天三夜都說不完
02/06 22:56, 5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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