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 雞排妹遇性騷擾先開記者會?婦團憾:錯誤示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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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騷擾的標準已經很低了. 只要稍微拿出點證據. 最薄弱的現場人證就好. 法律和社會輿論都會站在受害者這邊. 儘管可能對男方不公平. 不是故意碰到的被說成故意. 但碰到就是碰到. 大部份的男方在證據和輿論面前. 都會吞下去然後認錯. 現在完全支持雞排妹的人. 要是突然蹦出個錄影證據. 證明only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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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 誰說性騷擾一定要找警察. 找警察有用的話. p板上就不會那麼多腦麻整天刷社會議題諧音梗了. 是不是. 簡單來說. 警察的辦事效率很差. 台灣人民只好自己追求自己的正義. 雞排妹與翁立友都是公眾人物. 在這個情況下. 開記者會就是最快最有效的方法. 婦團裡很多人都只是平凡的一般人. 只是no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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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事件剛開始就有律師建議提告了. https://udn.com/news/story/7266/5225943. 2號的新聞 截錄. 雞排妹揭露在主持尾牙時遭性騷擾一事,律師翁嘉君受訪表示,若主辦方老闆真的提到「親一下」、「親了可以加碼」等,其實符合性騷擾防治法第2條第1項,可成立性騷擾,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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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兩句就漏陷了啦. 有影片可以說是預謀陷害. 沒影片又再吵為了紅抹黑翁. 這不就標準的被害妄想. 一個正常的員工,有影片就有影片,沒影片就沒影片。. 哪會管翁粉怎麼想??. 這兩句就標準雞粉在護雞,所以帶風向在說:不管有沒影片都會罵雞. 事實上很多人批評雞,也是因為雞拿不出證據,然後在那公審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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