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雞排妹遇性騷擾先開記者會?婦團憾:錯誤示範
說真的我會懷疑這是操作
而這個對雙方都有利
不然有唱片公司在後面的翁立友怎麼可能 公關處理這麼弱
而機排妹本身感覺就像是 賣產品的
兩者都需要曝光度
所以他們都沒有戳破, 而讓話題繼續延續
否則翁立友只要開記者會 道歉說自己無意中可能有觸碰到對方如果有他願意道歉但不是
有意識的行為
這樣就夠了反正也有錄下影片
感覺雙方都想要 藉這個話題繼續下去
※ 引述《ntlutw (Louis888)》之銘言
: 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 1.媒體來源:
: ※ 例如蘋果日報、自由時報(請參考版規下方的核准媒體名單)
: 中時
: 2.記者署名:
: ※ 若新聞沒有記者名字或編輯名字,請勿張貼,否則會被水桶14天
: ※ 外電至少要有來源或編輯 如:法新社
: 許政榆
: 3.完整新聞標題:
: ※ 標題沒有完整寫出來 ---> 依照板規刪除文章
: 雞排妹遇性騷擾先開記者會?婦團憾:錯誤示範
: 4.完整新聞內文:
: ※ 社論特稿都不能貼!違者刪除(政治類水桶3個月),貼廣告也會被刪除喔!可詳看
版規
: 鄭家純(雞排妹)日前在臉書自曝主持尾牙場被老闆、歌手性騷擾,隔數日點名就是
翁立
: 友,接著召開記者會淚訴被性騷,5日直闖翁立友舉辦的聲明會,要翁證明她所言不假
。
: 長期協助性騷擾案件處理的現代婦女基金會執行長范國勇接受本報訪問,說明若碰性
騷擾
: 案件,第一步應向檢警單位提申訴,並非先開記者會、或跑去鬧場,他遺憾地說「這
是很
: 不好的示範」。
: 范國勇說明,男女性碰到性騷擾事件,心裡一定很難過,尤其大部分性騷擾案件都沒
證據
: ,且雙方各說各話,總盼透過政府機關、或性騷擾防治委員會協助伸張正義。他說明
,申
: 訴者不論有無證據,應先提出申訴,交代明確人、事、時、地、物等事實,由司法機
關介
: 入調查,警察機關可行文至相關單位調閱資料,要取得事證沒想像中困難。
: 不過鄭家純連日發臉書、開記者會,赴翁立友聲明會,要他提出事發當天影片,過程
就是
: 沒提申訴,范國勇認為:「她沒提申訴,無從啟動程序,不能只在記者會、臉書發文
而不
: 去報案」。至於她要翁提出影片,范國勇說:「這程序不對,妳申訴別人對妳性騷擾
,是
: 妳要提事實或證據,不是叫對方提出,完全不合正當程序」。他補充:「即便對方有
影片
: ,他不提出也沒違法」。
: 他認為,她若屬公眾人物,應該引導政府的正常管道,若去申訴後,沒有得到應有公
平對
: 待,或是認為申訴結果不公平,或許才會開記者會,「但她沒透過官方申訴程序,就
去開
: 記者會,這非常不合理」,不明白她此舉背後目的,是否另有所圖。
: 鄭家純3日在記者會上回應不提告原因,認為「性騷擾案件上法院沒好下場」,還舉曾
有
: 法官判摸奶3秒無罪案例。范國勇表示,早年只有刑法224條強制猥褻罪,必須是以強
暴、
: 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就上述案件,不管摸奶幾秒都不構成要件。
但介
: 於模糊地帶的案件越來越多,因而制定性騷擾防治法,並於民國94年公佈,隔年施行
。像
: 摸胸、摸臀等案件,雖未構成強制猥褻罪,仍可依性騷擾防治法開罰。他說:「可能
她對
: 整個刑法罪名構成要件,或是所謂性騷擾行為還不是很清楚,才張冠李戴認為法官不
公平
: 」。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 當新聞連結過長時,需提供短網址方便網友點擊
: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10205005655-260404
: 6.備註:
: ※ 一個人三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 ※ 備註請勿張貼三日內新聞(包含連結、標題等)
: 連婦團都出來了, 還吵什麼呢 ?
: 不是肥宅們仇女了吧 ?
: 連先去檢警單位申訴都不懂 ? 她請來的律師根本呵呵吧 ?
: 身為公眾人物,應該用正常管道吧 ? 公審是搞什麼呢 ?
: 看看, 連婦團都不明白她此舉背後目的,是否另有所圖?
: 是不是製做精巧的飛機杯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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