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共有人噩夢!外人不到30萬買走0.86坪土
※ 引述《yesyesyesyes (@_@O)》之銘言:
: 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 1.媒體來源:
: ETT
: 2.記者署名:
: 記者陳建宇/高雄報導
: 3.完整新聞標題:
: 共有人噩夢!外人不到30萬買走0.86坪土地 蠶食鯨吞祖傳地
: 4. 新聞內容
: 自己土地無故要被拍賣?高雄的1位王小姐就是如此,她與家族共有的土地因為其中1位共
: 有人欠債土地遭拍賣,被有心人士趁隙介入,要求分割土地將該地變價分割,等於1人將
: 30位地主全拉進法拍。專家指出這樣的狀況屢見不鮮,民眾對於自己與家族共有的土地應
: 有警覺心,以免有心人士從中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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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小姐家族共有的土地因為有心人士介入,竟將遭到法拍。(圖/記者陳建宇攝)
: 過去民眾會遇到所謂的「法拍蟑螂」,指的是強佔法拍屋不願離去,要求補償搬遷費等,
: 但現在的法拍蟑螂更進階,直接成為土地的共有人再要求分割土地。高雄一位王小姐就遇
: 到這樣的狀況,她向《ETtoday新聞雲》表示,自己與家族內30人共同持有一塊位於高雄
: 美術館的三角窗土地,面積約220坪,但幾年前,其中一位共有人,因積欠卡債無法償還
: ,因此他名下的0.86坪土地遭到銀行法拍。
: 王小姐表示,當時法院曾幾度發函詢問她是否要承購該地,但因為面積實在太小,因此她
: 沒有購買的意願、也不以為意,也許家族內其他人可能會買下,不料家族成員也都是同樣
: 想法,該地從一拍的55萬元、到4拍28.8萬元,最後被一位外人拍下,卻是惡夢的開始。
: 王小姐指出,這位外人成為合法土地共有人後,便主張自己的權利,要求要分割土地,但
: 0.86坪土地根本不到最小建築面積的標準,因此無法協議分割,便找上法院「裁判分割」
: ,要求變價分割遭拒後,一狀告上法院,王小姐家族這時才發現大事不對,王小姐說:「
: 我們只是平凡的上班族,莫名其妙被告心裡真的很慌,有時晚上也睡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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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司二審敗訴定讞後,法拍已成既成事實。(圖/投訴人提供)
: 官司一審敗訴後,王小姐家族決定上訴,但對方完全採取法律允許的手段進行,二審果不
: 其然仍舊敗訴,且定讞後無法再上訴。等於這塊王小姐家族共有的土地,就即將走入法拍
: 。
: 說到這裡王小姐還是難掩激動,直說:「都怪我們不懂法律,才會讓這些有專業知識的人
: 趁隙而入。」
: 王小姐也相當自責表示,身為土地共有人的她,曾幾度考慮是否要優先承購該土地,最後
: 卻引狼入室,但她也質疑對方是有備而來,「一般人看到這塊地面積這麼小怎麼會要買?
: 」結果對方拖到4拍,價格幾乎打對折之後才出手,也讓王小姐感覺對方是早有預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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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該地為高美館特區角地,正對台鐵內惟站。(圖/記者陳建宇攝)
: 縮要蓋大樓機會不大,應以透天產品為主,正對台鐵復設的內惟站可作為企業總部或店面
: 使用,市價粗估每坪價70~80萬元,總價則約在1.6億元上下。
: 寬頻房訊發言人徐華辰表示,這樣的案例其實並不罕見,一些有心人士會特別鎖定購買這
: 些畸零地,等取得土地共有資格之後再申請分割,由於共有土地往往無法簡單分割或利用
: ,最終只好向法院申請拍賣共有物或變價分割,這種有心人士就可以從中牟利。
: 徐華辰指出,目前王小姐一方可以採取的方式,包括與家族人士共同協議出資將土地拍下
: ,但總價上億元能不能湊到錢很難說,否則就只能靜待法拍結果出爐後,希望可以拍得好
: 價錢,讓他們能拿回一些金錢。
: 徐華辰也提醒,這種懂法律、玩法律的大有人在,民眾應該要對自己或家族共有的資產有
: 一定程度了解,遇到像這樣的狀況也應該在最初法院通知時協議其他共有人買下,才不會
: 讓外人有可乘之機。
: 不過這塊地讓王小姐頭痛不止是地要被賣,而是該地目前仍承租給佃農使用,而佃農雖然
: 沒有明顯的耕作行為,每年仍提存租金到帳戶,得知土地要賣,更要求要分市價3分之1的
: 高額補償金。但實際上,地主必須補償佃農的金額為「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減除土地增
: 值稅後餘額3分之1」。就算如此,王小姐家族土地法拍之後還是得要付出1筆補償金給佃
: 農,能分回的金額也就更少。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s://house.ettoday.net/news/1901201?redirect=1
: 6.備註:
: 很常看到這一類的新聞 聽過有投資客專買這種共同持分的物件
: 問其他持有人是否要高價收購 如果不從 就上法院走分割
: 慘的就是其他持有人
: 法律是保護懂法的人
: 內文來看, 如果一開始30個共同繼承人中,
: 有人願意買下0.86坪的畸零地就不會有後續的問題
: 但是這30人都在彼此觀望,沒人想要付出
: 這塊土地就被拍定了 慘
這土地以前是農地啦,所以才有三七五租約在上面.
雖然因為都市計畫,變成了高價建地,但是承租人也不是傻子
375 租約要合法解掉,要付出 1/3 的土地 $$(不然割 1/3 也行)
1.大家都不想為土地多出一塊錢,也不想花錢買別人的持分.
2.這塊土地,大家基本上都是 0 成本取得(這麼多人,都馬繼承幾次才會這麼多)
3.挺好笑的,阿土地自己也沒在用,自己也不能用,也沒住在上面,
今天拍賣掉換現金,大家分一分剛剛好,不是嗎??
4.都總價上億了,假設拍一億好了,大家照持份分而已,
一人 1/30 都還有 三百萬可以拿,
三百萬耶~~~~
原本要每年繳地價稅繳的不要不要的,現在不用再繳地價稅,
還憑空一人分三百萬,還有啥好難過不能睡覺??
是因為心疼人家用 29萬不到的價格,透過變價分割,拿走幾百萬嗎??
阿妳們自己也可以啊,自己當初優先 29萬買下,買下的共有人,持分增加 1/30
自己發動變價分割,錢一樣落到自己口袋.
而且重點是土地還可以有效利用.
不會讓這塊地繼續當豪宅區農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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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0.234.178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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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太多...
1.誰要出頭來跟建商喬??
2.誰要花大錢,找齊三十個持份人的印鑑證明跟委託書??
有的搞不好都移民不知去哪了.
3.出頭的,不怕被其他持份人認為是不是勾結外人賤賣??
4.就算建商願意來跑這些流程,但是價格一定會壓,畢竟跑這些都是風險跟成本
所以,走變價分割法拍最快.
直接法院大家建商論價格投標,那些找人蓋印鑑的成本,都不用額外出.
1/1 持分的拍賣,建商很有興趣啦...
(當初低價標下的傢伙,搞不好就是黃(ㄐㄧㄢ\)易(ㄕㄤ)派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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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何要被收走???? 你要看對方有沒有存款啊,稅務局扣銀行款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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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煩排後面,謝謝..
※ 編輯: maniaque (1.200.234.178 臺灣), 01/20/2021 19:5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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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說 有啊,隨便種些東西也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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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 "假設每人持分相同,30人各持分 1/30"
不然很難試算,好嗎??? 3Q ~
※ 編輯: maniaque (1.200.234.178 臺灣), 01/20/2021 20: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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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嘛建商抽一手?? ^_^
"任何持分人,都可以自己發動變價分割"
※ 編輯: maniaque (1.200.234.178 臺灣), 01/20/2021 20: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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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請樓上大大不要誤導散播錯誤資訊,謝謝
是終止租約時的 "公告現值" 減去 "土地增值稅"後的餘額 1/3
(法條:三七五條例第 17條2項三款)
不是公告地價,也不是市價.
但,也不一定要用錢解決,用土地分割方式補償給佃農,一樣可以,
反正只要租佃雙方合意,該寫的協議書都有寫,該辦的都有辦
內政部都有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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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嘛....網內互打不用錢
※ 編輯: maniaque (1.200.234.178 臺灣), 01/20/2021 20: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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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類情況,主要是因為
"很多持分人,明明不欠這一些錢,卻又很雞八毛不願意賣,不然就是出天價,逼你打退堂鼓"
土地就這樣放給它爛
鄉下地方很多啊
你看到那種感覺以前應該很興旺,現在破敗的很的老舊房子或土地
基本上都是類似行況.
※ 編輯: maniaque (1.200.234.178 臺灣), 01/20/2021 22: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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