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共有人噩夢!外人不到30萬買走0.86坪土

看板Gossiping作者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時間3年前 (2021/01/20 13:25), 3年前編輯推噓7(8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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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yesyesyesyes (@_@O)》之銘言: : 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 1.媒體來源: : ETT : 2.記者署名: : 記者陳建宇/高雄報導 : 3.完整新聞標題: : 共有人噩夢!外人不到30萬買走0.86坪土地 蠶食鯨吞祖傳地 : 4. 新聞內容 : 自己土地無故要被拍賣?高雄的1位王小姐就是如此,她與家族共有的土地因為其中1位共 : 有人欠債土地遭拍賣,被有心人士趁隙介入,要求分割土地將該地變價分割,等於1人將 : 30位地主全拉進法拍。專家指出這樣的狀況屢見不鮮,民眾對於自己與家族共有的土地應 : 有警覺心,以免有心人士從中牟利。 : https://cdn2.ettoday.net/images/5403/d5403229.jpg
: ▲王小姐家族共有的土地因為有心人士介入,竟將遭到法拍。(圖/記者陳建宇攝) : 過去民眾會遇到所謂的「法拍蟑螂」,指的是強佔法拍屋不願離去,要求補償搬遷費等, : 但現在的法拍蟑螂更進階,直接成為土地的共有人再要求分割土地。高雄一位王小姐就遇 : 到這樣的狀況,她向《ETtoday新聞雲》表示,自己與家族內30人共同持有一塊位於高雄 : 美術館的三角窗土地,面積約220坪,但幾年前,其中一位共有人,因積欠卡債無法償還 : ,因此他名下的0.86坪土地遭到銀行法拍。 : 王小姐表示,當時法院曾幾度發函詢問她是否要承購該地,但因為面積實在太小,因此她 : 沒有購買的意願、也不以為意,也許家族內其他人可能會買下,不料家族成員也都是同樣 : 想法,該地從一拍的55萬元、到4拍28.8萬元,最後被一位外人拍下,卻是惡夢的開始。 四拍拍下 共有人還是有優先權以相同條件(4拍價格) 這根本是連4拍拍定以後 共有人裡面都沒有人要優先承購 或是拍定人本身就有優先承購權而且優先權在其他有意願承購的共有人 之前 : 王小姐指出,這位外人成為合法土地共有人後,便主張自己的權利,要求要分割土地,但 : 0.86坪土地根本不到最小建築面積的標準,因此無法協議分割,便找上法院「裁判分割」 : ,要求變價分割遭拒後,一狀告上法院,王小姐家族這時才發現大事不對,王小姐說:「 : 我們只是平凡的上班族,莫名其妙被告心裡真的很慌,有時晚上也睡不好。」 : https://cdn2.ettoday.net/images/5403/d5403230.jpg
: ▲官司二審敗訴定讞後,法拍已成既成事實。(圖/投訴人提供) : 官司一審敗訴後,王小姐家族決定上訴,但對方完全採取法律允許的手段進行,二審果不 : 其然仍舊敗訴,且定讞後無法再上訴。等於這塊王小姐家族共有的土地,就即將走入法拍 : 。 : 說到這裡王小姐還是難掩激動,直說:「都怪我們不懂法律,才會讓這些有專業知識的人 : 趁隙而入。」 : 王小姐也相當自責表示,身為土地共有人的她,曾幾度考慮是否要優先承購該土地,最後 : 卻引狼入室,但她也質疑對方是有備而來,「一般人看到這塊地面積這麼小怎麼會要買? : 」結果對方拖到4拍,價格幾乎打對折之後才出手,也讓王小姐感覺對方是早有預謀。 廢話人家就是看便宜才要買 要不然一個小持分還要花大錢買下又不是傻了 要說真的有預謀 在一拍就買下才是真的以小換大 因為一拍價格高 現在拍賣鑑價已經都接近市價甚至高於市價(持分太小價值減損) 買下以後其他優先權人會因為價格高而不行使優先權 相對的四拍已經相當於五折左右了 這時共有人可以以一半的價格買入相當優惠了 如果還不買怪誰呢? : https://cdn2.ettoday.net/images/5403/d5403231.jpg
: ▲該地為高美館特區角地,正對台鐵內惟站。(圖/記者陳建宇攝) : 縮要蓋大樓機會不大,應以透天產品為主,正對台鐵復設的內惟站可作為企業總部或店面 : 使用,市價粗估每坪價70~80萬元,總價則約在1.6億元上下。 : 寬頻房訊發言人徐華辰表示,這樣的案例其實並不罕見,一些有心人士會特別鎖定購買這 : 些畸零地,等取得土地共有資格之後再申請分割,由於共有土地往往無法簡單分割或利用 : ,最終只好向法院申請拍賣共有物或變價分割,這種有心人士就可以從中牟利。 : 徐華辰指出,目前王小姐一方可以採取的方式,包括與家族人士共同協議出資將土地拍下 : ,但總價上億元能不能湊到錢很難說,否則就只能靜待法拍結果出爐後,希望可以拍得好 : 價錢,讓他們能拿回一些金錢。 : 徐華辰也提醒,這種懂法律、玩法律的大有人在,民眾應該要對自己或家族共有的資產有 : 一定程度了解,遇到像這樣的狀況也應該在最初法院通知時協議其他共有人買下,才不會 : 讓外人有可乘之機。 : 不過這塊地讓王小姐頭痛不止是地要被賣,而是該地目前仍承租給佃農使用,而佃農雖然 : 沒有明顯的耕作行為,每年仍提存租金到帳戶,得知土地要賣,更要求要分市價3分之1的 : 高額補償金。但實際上,地主必須補償佃農的金額為「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減除土地增 : 值稅後餘額3分之1」。就算如此,王小姐家族土地法拍之後還是得要付出1筆補償金給佃 : 農,能分回的金額也就更少。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s://house.ettoday.net/news/1901201?redirect=1 : 6.備註: : 很常看到這一類的新聞 聽過有投資客專買這種共同持分的物件 : 問其他持有人是否要高價收購 如果不從 就上法院走分割 : 慘的就是其他持有人 : 法律是保護懂法的人 : 內文來看, 如果一開始30個共同繼承人中, : 有人願意買下0.86坪的畸零地就不會有後續的問題 : 但是這30人都在彼此觀望,沒人想要付出 : 這塊土地就被拍定了 慘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7.178.8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11120343.A.E2A.html

01/20 13:29, 3年前 , 1F
正常人都會買這種阿
01/20 13:29, 1F

01/20 13:31, 3年前 , 2F
房產蟑螂鑽漏洞還能怪人不買共同持有地
01/20 13:31, 2F
四拍價格買下 買下以後法院會發函給共有人 詢問優先承購 這個過程大概可以搞個大半年 共有人多還是出國不能送達的會拖更久 而更不用說光從事先詢問共有人 然後公告拍賣 一拍到四拍 整個程序要跑幾個月 ※ 編輯: kaky (36.237.178.86 臺灣), 01/20/2021 13:41:06

01/20 13:38, 3年前 , 3F
地盡其利的概念
01/20 13:38, 3F

01/20 13:42, 3年前 , 4F
地盡其利 地利共享 這些人還是賺阿一塊地賣個1億多照分
01/20 13:42, 4F

01/20 13:44, 3年前 , 5F
dpp
01/20 13:44, 5F

01/20 13:44, 3年前 , 6F
沒人願個人出錢買下這奇零地去保障30人權益是合理行為.
01/20 13:44, 6F

01/20 13:44, 3年前 , 7F
但外人製造機會便宜買下全部.你不去把握.乖誰
01/20 13:44, 7F

01/20 13:46, 3年前 , 8F
很簡單 土地持有成本太低才會在那邊吵
01/20 13:46, 8F

01/20 13:47, 3年前 , 9F
今天土地不利用要繳一堆稅的話就哭著說我要法拍了
01/20 13:47, 9F

01/20 13:48, 3年前 , 10F
正常人是不會買的好嘛,已經30多個所有權人了,一直擺下去
01/20 13:48, 10F

01/20 13:48, 3年前 , 11F
就是變幾百個,就算你要處理,也會被嗆你輩份算老幾等等的
01/20 13:48, 11F
只要想投資土地的 地夠便宜有利益就會去標

01/20 13:49, 3年前 , 12F
法拍是法拍。優先購買權是優先購買權.不能扯在一起
01/20 13:49, 12F
法拍完 拍定人要等法院確認優先權人沒有人願意行使優先權 才會發給權利證書 否則會由願意以相同條件改買的優先權人優先取得...

01/20 14:00, 3年前 , 13F
事實上 土地法拍是皆大歡喜的結果
01/20 14:00, 13F

01/20 14:02, 3年前 , 14F
真的, 土地上有30個87,不如將所有權歸一人所有
01/20 14:02, 14F

01/20 14:02, 3年前 , 15F
30個人持份下去如果沒有共識 下一代繼續繼承下去
01/20 14:02, 15F

01/20 14:03, 3年前 , 16F
到最後那塊土地只會越來越動彈不得
01/20 14:03, 16F

01/20 14:10, 3年前 , 17F
這情形就是原共有人不懂又不理 得標人用合法程序
01/20 14:10, 17F

01/20 14:10, 3年前 , 18F
逼分割就訴諸媒體哭哭
01/20 14:10, 18F

01/20 14:14, 3年前 , 19F
活該吧 死好
01/20 14:14, 19F

01/20 14:27, 3年前 , 20F
我家共有的地 很神奇的被拿去貸款 而且還超貸數倍 貸的
01/20 14:27, 20F

01/20 14:28, 3年前 , 21F
的人我根本不認識 好像也是共有人之一 搞不懂他怎麼用的
01/20 14:28, 21F
他有持分可以抵押他"持分"的部分 有什麼好神奇..... ※ 編輯: kaky (36.237.178.86 臺灣), 01/20/2021 15: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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