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UBEREATS外送員報警告我侵占放飲料的海綿

看板Gossiping作者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時間3年前 (2020/12/05 08:23), 3年前編輯推噓2(4211)
留言17則, 10人參與, 3年前最新討論串17/39 (看更多)
要算成本提告就最蠢的啊 100台幣的生財工具沒了 要花更多的時間(成本)去把100要回來 光作檢/警筆錄的時間就超過了100 不過啦也可能外送員時間成本低賺不到100.... 那就去提告 這種要算成本不如說是爭一口氣才有划算... 算成本怎麼樣都"不合算" ※ 引述《soweina1 (XXX)》之銘言: : ※ 引述《knip (阿海)》之銘言: : : 外送員在樓下等了10分鐘後,詢問大樓保全, : : 保全表示不知道是哪位住戶,「無能為力」(筆錄內兩次提到「無能為力」) : : 外送員此時決定報警叫警察來。 : : 警察到現場後,有試圖跟保全溝通、調監視器, : : 保全仍然表示「我新來的」、「我只是代班」、 : : 「我不知道哪個住戶」、「我沒有權限調監視器」 : : (警察私下表示他認為保全態度很不配合) : 外送員東西交給你後,為了趕快接到新的單,所以沒等你歸還就按了完成訂單 : 等不到你還,警察來了,但保全表示無能為力,所以警察也無能為力 : 這時候保全、警察就是擺爛,什麼都不能做,等著外送員自己放棄大家忘了這件事 : 如果外送員就這樣吞了,就是損失100塊的生財器具 : 然後可能幾天內在買到新的海綿杯架之前不能接飲料的單,因為沒辦法固定 : 那這樣保全和警察都等著外送員自己吞了 : 如果你是外送員,當然你可以自認倒楣,但你也可以不讓自己這麼委屈啊 : 這時候外送員唯一可以讓保全、警察正視這件事情的方式,就是提告 : 儘管警察可能會暗示,外送員自己可能也有底,這件事一定告不成 : 但是外送員不提告,就是損失100塊的生財器具,和這期間的不能接飲料單的損失 : 就算請ubereat幫忙,不還他杯架的客人原本也是根本不會看到ubereat寄來的信件啊 : 客人也是因為被告才想到去找找看垃圾信才發現的 : 我覺得外送員在當時會提告,儘管知道無用但還是要垂死掙扎,是走投無力不想自認倒楣 : 不還杯架的客人覺得自己被告委屈,但外送員不告你的話,他不是更委屈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7.182.2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07127829.A.F8B.html

12/05 08:26, 3年前 , 1F
有那個腦子就不會去當外送仔了
12/05 08:26, 1F

12/05 08:26, 3年前 , 2F
他賺到爽度還有跑個法律流程學經驗,無形資產無法計
12/05 08:26, 2F

12/05 08:26, 3年前 , 3F
算吧?
12/05 08:26, 3F

12/05 08:26, 3年前 , 4F
外送仔不能賺到年終獎金嗎
12/05 08:26, 4F

12/05 08:28, 3年前 , 5F
很多人玩遊戲花大錢換個爽度,他花點時間贏一場官司
12/05 08:28, 5F

12/05 08:28, 3年前 , 6F
,爽的勒
12/05 08:28, 6F
這個要起訴都難 起訴要有罪也很難 要回來東西倒是可能 但是要是原PO堅持已經當垃圾丟掉了 那到時候外送員還可能要跑一次民事訴訟程序喔 ※ 編輯: kaky (36.237.182.23 臺灣), 12/05/2020 08:32:00

12/05 08:30, 3年前 , 7F
怎麼可能贏
12/05 08:30, 7F

12/05 08:31, 3年前 , 8F
這會贏才有鬼
12/05 08:31, 8F

12/05 08:32, 3年前 , 9F
外送員時間很自由
12/05 08:32, 9F

12/05 08:32, 3年前 , 10F
好吧 不會贏 至少輸不了吧 沒成本的東西 爭口氣 值了
12/05 08:32, 10F

12/05 08:38, 3年前 , 11F
要是侵佔罪嫌不起訴, 而東西是被丟棄毀損, 如果我是客戶
12/05 08:38, 11F

12/05 08:39, 3年前 , 12F
我就是不爽賠償價金, 那外送員就去提告民事好了, 民事開
12/05 08:39, 12F
民事應該是所有物返還/不當得利 不過也有可能會敗因為已經丟了

12/05 08:40, 3年前 , 13F
庭外送員得先繳八千元裁判費
12/05 08:40, 13F
小額程序 預繳 1000 ※ 編輯: kaky (36.237.182.23 臺灣), 12/05/2020 08:46:42

12/05 08:49, 3年前 , 14F
心情成本划算啦,誰在跟你算成本
12/05 08:49, 14F
把自己搞到上警局上地方法院跑個幾次 然後還可能拿不回來 你可能會爽 要我來說是自找麻煩啦 外送員自己如果看重生財工具 一開始就不要給了 讓客戶自己想辦法...要借也是特別聲明 現在搞這樣心情會划算? XDDDD ※ 編輯: kaky (36.237.182.23 臺灣), 12/05/2020 09:07:26

12/05 09:11, 3年前 , 15F
你都這樣想了 你覺得為啥外送員要提告?
12/05 09:11, 15F

12/05 09:12, 3年前 , 16F
這麼相信人家給你的劇情不覺得奇怪嗎
12/05 09:12, 16F
你不知道是提告的人要提證據嗎? 你不知道還沒證明有罪之前人都是無罪的嗎? 還是你要先認為你自己是待罪之身 然後要先自清無罪? 又全文哪裡告訴你"一定有罪"或"一定無罪"? ※ 編輯: kaky (36.237.182.23 臺灣), 12/05/2020 09:16:42

12/05 10:18, 3年前 , 17F
吞下去森氣氣很久 告下去至少洩憤 花幾萬當紓壓值得阿
12/05 10:18, 1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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