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殺警無罪 成大重新鑑定「兇嫌非喪失能力」
有沒有人覺得這整套法律跟機制都有問題
重點是他馬的為什麼可以找幾個人
來這裡鑑定他有沒有行為能力
就變成無罪
這種東西我覺得
你可以說相對 可以比較 有模糊地帶
但怎麼可以當成有罪無罪依據
我在包廂 看對面妹很正
覺得很癢
這種時候我行為能力
可能比較弱
對我可能一下子忘記有老婆
一下子又清醒了
但是受於社會規範跟基本的倫理道德
我會回家乖乖打手槍
但這種模糊 可以畫成一條線
變成我強奸她是不是無罪的理由
是不是
所以這些法匠腦子是不是有洞阿
訂法律到底是為了保護不被違法的人
還是給你們這些法匠拿來賣弄優越感的
我就覺得 神病他嗎不吃藥
不但不能減輕刑度
根本應該還要加重好不好
這要才能督促有病的人要吃藥
維持正常的社會運行
保護一般人
每次都拿老虎獅子來比喻無行為能力
所以老虎獅子在路上亂跑都沒事就是了
那我建議把這些廢死法匠覺青
就跟老虎獅子關在一起試試看
不要優越感算自己的 死都死別人
操
※ 引述《super830827 (一起賺大錢)》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TVBS
: 2.記者署名:
: 宋佳娟
: 3.完整新聞標題:
: 殺警無罪 成大重新鑑定「兇嫌非喪失能力」
: 4.完整新聞內文:
: 鐵路警察李承翰遭刺死,嫌犯有思覺失調症,一審判無罪,不過台南高分院今天(11/23
)
: 開庭,請成大醫院對兇嫌做精神鑑定,結果逆轉,認為兇嫌智商不低,犯案時並未心神
喪
: 失,李爸爸因為過於憂傷,胃出血身亡,留下李媽媽獨自一人,希望能替兒子討公道。
: 鐵路警察李承翰,去年7月,遭到鄭姓男子殺害,當時一審嘉義地院,以被告罹患思覺
失
: 調症,判決無罪,引起軒然大波,二審要求重新鑑定,台南高分院委託成大醫院,鑑定
結
: 果出爐,出現大逆轉。
: 台南高分院檢察官林志峯:「之前就認為說他已經在行為時,精神都已經喪失了,沒有
責
: 任能力了,沒有辨識能力,也沒有控制能力了,現在只是認為說他的辨識能力和控制能
力
: ,只是減速減低而已,還不到達整個喪失。」
: 成大醫院鑑定結果,認為鄭姓被告長期未服藥,行兇時辨識能力明顯降低,有必要接受
戒
: 護治療,只能減輕刑期,不能判無罪,也認為他不具有反社會人格。
: 律師林國明(109.06.16):「被告智商76,遠高於輕度心智障礙的程度,毫無辨識能力
的
: ,顯然是不一致的地方。」
: 兩次的精神鑑定,結果大不同,當初就是因為認為「有精神障礙,不能辨識行為」才判
決
: 無罪,李承翰的爸爸也因為無法接受,長期鬱悶,導致胃出血猝逝,沒辦法替兒子討回
公
: 道就離開,23日下午4點,二審出現翻盤,會不會逆轉結果?
: 台南高分院檢察官林志峯:「之前第一份鑑定報告有差異,他甚至也希望再次傳喚沈醫
師
: 再到庭,這部份我們還是尊重法院的決定。」
: 鄭姓兇嫌的羈押日期到12月4日,合議庭會再開會做決議,預計12月30日開審理庭,李
媽
: 媽一年內失去兩位至親,悲痛難忍,希望司法機關能替兒子討回公道。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s://news.tvbs.com.tw/local/1421536
: 6.備註:
: 成大醫院是不是法盲???
: 為什麼社會沒辦法包容應思聰
: 法渣們該拍與惡2來好好教育你們這些法盲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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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匠來了
好你說老二癢不算喪失部分識別能力
那酒駕算不算喪失識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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