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癲癇男連三次車禍奪兩命 律師:發病肇事可免罪或減刑

看板Gossiping作者 (浩)時間5年前 (2020/09/08 17:31), 5年前編輯推噓2(204)
留言6則, 4人參與, 5年前最新討論串8/9 (看更多)
※ 引述《qazqazqa (垃圾桶)》之銘言: : 好啦來討論一下這件事有多狗幹 : 癲癇拿身障的條件其實也挺嚴苛的 : 頑固型阿 : 或者是非頑固型 : 但是一個月內要精神影響忘記幾天以上才能拿輕度 : ok問題來了 : 所以其他非頑固型的 : 沒有補助,沒有交通方式,也不住在台北的 : 是建議直接往生嗎? : 這次交通部說是放寬啦 : 他媽的也只是在敷衍 : 前面文章說了總數14萬人左右 : 他們說受益者14萬人 : 我看他們是不懂拿到2年不發作的難度喔 : 還在那連動病例 : 說三小鼓勵就醫 : 他媽的放屁 : 就醫醫院就會把病例拿去給別人看 : 誰想就醫? : 國外的玩法是諮商跟治療同時來 : 也不會強制把你駕照處理掉 : 是以鼓勵跟面對來處理 : 另外針對特殊案件 : 比方前兆很長,發作大可不出門就好的例子 : 也能由醫生舉證考取駕照 : 說個2年,不給特殊且其實更安全的機會 : 不給補助,叫那些沒有太嚴重的吃自己 : 連動病例,讓患者跟醫生不信任 : 屌 : 認真屌 個人覺得要2年不發作的難度真的不是那麼簡單啦 中個發票頭獎可能都還容易點 再者以現在考照健檢,基本上看不出來有沒有相關病史 現在開放,醫生證明也要看醫生個人判斷願不願意開給你 如果之後配套直接對應過往病控管 雖比之前隱瞞自己病史跑去考好 但是個人隱私部份實在有些需要思考的地方 (雖然我覺得新聞講的開放條件真的滿嚴苛的,沒有看起來這麼容易) 另外看了一下新聞,查了一下gogle地圖 以他行經的路線而言 我是不覺得發作後還可以這麼順的開完那路線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4.242.15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99557481.A.F44.html ※ 編輯: jimwumin (42.74.242.155 臺灣), 09/08/2020 17:35:47

09/08 17:35, 5年前 , 1F
現在駕照健檢不會看電子病歷喔?還是跟以前一樣自己填?
09/08 17:35, 1F

09/08 17:43, 5年前 , 2F
兩年沒發作 考完就發作 你覺得這沒問題嗎
09/08 17:43, 2F
所以要考還要醫生診斷書啊……你覺得醫生會在不考慮復發的機率和危險度隨便開給你嗎 ……?

09/08 17:44, 5年前 , 3F
至少不能有發作減刑這種狗屁規定 准你上路是相信你不會
09/08 17:44, 3F
這點我同意,身體有狀況不是讓人拿來當作理由的

09/08 17:45, 5年前 , 4F
發病 發病了還要給你減刑? 當受害者是塑膠做的喔
09/08 17:45, 4F
※ 編輯: jimwumin (42.74.242.155 臺灣), 09/08/2020 17:52:08

09/08 17:57, 5年前 , 5F
時間本身是很無意義的指標
09/08 17:57, 5F

09/08 17:57, 5年前 , 6F
不如做好類型分類
09/08 17:57, 6F
雖然新聞是兩年,但若我是醫生 一定會拖到5年,確認發作機會很低才會開診斷書的(就現行制度而言啦) 做好類型分類說實話是較為治標的做法 畢竟有些很輕微的類型其實對日常影響不大, 但是以類型做分類理論上 會比較耗費前置時間跟相關資源 所以上面的才會選擇較簡單的度量衡做分類吧 ※ 編輯: jimwumin (42.74.242.155 臺灣), 09/08/2020 18:3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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