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獨╱政院擬立法 約聘人員任滿三年可擔任有職等職務

看板Gossiping作者 (桃園56魯蛇哥)時間5年前 (2020/07/12 19:05), 5年前編輯推噓15(15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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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大東南亞共榮市傳產業總務部雜工 人事行政總處星期日不放假 就會學鄉民發文 是不是很血汗啊? 資進黨有空搞這些 怎不趕快通過安樂死合法化? 賞給哥這個賤民一個痛快 ※ 引述《c255120 (( ̄▽ ̄#)﹏﹏)》之銘言: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今天(7/12)再發了一篇比較詳細的澄清稿了 : 貼上來給大家比較差異 : https://www.facebook.com/dgpaEY/ : https://www.dgpa.gov.tw/information?uid=82&pid=10228 : [澄清稿]媒體報導「聘約人員人事條例」草案相關議題,特予澄清 : 觀看數:150 | 維護單位: 公關組  | 公告時間:109.07.12 : 政府現有約聘僱人員的相關法制保障不足的議題,一直是立法院、聘僱人員、媒體及社會 : 各界所長期關心焦點。人事行政總處為強化這類人員有更完整的各種工作條件和發展環境 : 保障,規劃「聘約人員人事條例」草案,目前在徵詢各界意見的階段。 : 先要說明的是,聘約人員制度並非政務人員相關制度,不應混為一談。 約聘人員本來就不是政務人員了啊 到底是在講什麼? 如果會搞混 那應該是資進黨用人常常把身分轉來轉去 讓你們自己誤會了 哥就聽過 有約聘人員 先轉薦任機要人員 再轉簡任機要人員 好棒棒 還有先當機要人員 再轉政務人員 然後再轉機要人員 再轉政務人員 反正身分換來換去 都是資進黨為了安插自己人搞出來的毛 : 總處歡迎各界指教草案內容,昨日雖已有新聞稿說明,但部分評論或基於特定觀點,或未 : 詳讀條文內容,仍有不實之處,特別再次說明如下 : 第一,國家考試用人的公務人員制度依舊是政府用人的主軸,是政府人力的最大宗。聘約 : 人員並不會成為公務人員、也不會影響正常公務人員體系升遷權益,更不會破壞當前文官 : 考試制度。 雖然人總說約聘身分不會變成公務員 但是哥只問下面問題 約聘如果擔任了視察的缺 會不會影響科員專員的升遷權益? 約聘如果擔任了專門委員的缺 會不會影響科長視察的升遷權益? 把組織法規定有職等職務的正式職缺 拿給不用國家考試的約聘擔任 這不是酬庸 什麼才是酬庸? 你說這有沒有影響公務員升遷權益? 有沒有破壞國家考試制度? : 第二,現行約聘僱人員制度存在已久,跨越藍綠執政期間,但法制基礎仍有不足,管理措 : 施也需與時俱進,需要有決心徹底定位其權利義務。總處研議多時,「聘約人員人事條例 : 」草案的內容,基於政府和聘約人員是公法契約關係,從公開競爭遴選制度、利益迴避、 : 進用所需資格條件、薪資、工作考核、續約、終止聘約、應遵守的公務服務行為到參加勞 : 保、勞退等等,做了完整的法制規範,踏出建立典章制度的第一步,希望解決多年來政府 : 本身、聘僱人員、立法院等關切課題,更讓未來聘約人員在政府部門扮演應有的角色。 人總不要混淆焦點 所以人總的意思是 要健全約聘人員法制化 就可以趁機讓約聘佔正式職缺? : 第三,未來部分較高等級的聘約人員,因本即具備相當教育背景和專業技術等工作資歷, : 因此草案內容提出更積極構想,即研議是否可讓服務於某些非公權力業務領域的這類聘約 : 人員,例如研究、文化館所、科技專業等,擔任或兼任有職稱的職務,讓他們的內行專業 : 得以協助機關推展業務,也是因應積極延攬和留住這類專業人才在這些特定業務領域的配 : 套做法。但某些媒體或有些評論,將這個想法炒作成將適用在草案沒提及的其他業務領域 : ,如外交或一般行政機關,做了無關討論,如非沒仔細整體性閱讀整部法案內容,就屬刻 : 意誤導。這樣的討論無助於未來針對聘僱人力建立完整的法制,實屬令人感到遺憾。 人總看看你們草案第4條本文規定 得於進用滿三年後,擔任或兼任下列機關(構)組織法規定有職稱職等之職務: 一、研究。 二、實(試)驗、檢驗。 三、文教。 四、醫療。 五、專業科技。 六、限期性任務功能組織。 七、與前六款性質相當之機關(構)。 哥看這條的理解 機關構中符合 研究 實(試)驗、檢驗 文教 醫藥 專業科技的職缺 就可讓約聘佔缺 限期性任務功能組織 裡面全部都可讓約聘佔缺 所以機關只要說我這個職缺是研究的 文教的 專業科技的 就可以給約聘佔缺? 或是機關內乾脆成立限期任務組織 這組織裡面就可以全部用約聘佔缺? 是這樣嗎? 這樣範圍根本很廣 根本不像施能傑說的那麼單純 哥的理解有錯誤嗎? 大約聘時代來臨了嗎? 所以人總的意思是 要健全約聘人員法制化 就可以趁機讓約聘佔正式職缺? : 第四,某些評論將這項務實法制化工作,理解成是行政權要破壞文官制度,或者行政院和 : 考試院爭權等等,都是特定立場的評論,實為誤解。 又來了 人總不要混淆焦點 所以人總的意思是 要健全約聘人員法制化 就可以趁機讓約聘佔正式職缺? : 第五、草案內容將聘約人員列為機關預算員額,當然就會受到政府用人管控,以及立法院 : 預算審查監督,不會有用人浮濫的問題。 所以人總的意思是 約聘列為機關預算員額 多一個約聘 就少一個正式人員 五成用約聘 正式人員就只剩五成 人數都是固定的 約聘越多 正式人員越少 大約聘時代嗎? 所以人總的意思是 要健全約聘人員法制化 就可以趁機讓約聘佔正式職缺? : 第六,草案目前進度仍在政府內部各機關徵詢意見。媒體訪問政府機關或公務人員的意見 : ,都是意見回饋,總處期待關心現有聘僱人員權益,以及政府面對業務需要所需多元用人 : 制度者,都能完整閱讀草案全部條文後,給予意見,讓這套新的典章制度能完善周延。以 : 提供總處繼續更完整修正草案各條文的參考。 又來了 人總不要混淆焦點 所以人總的意思是 要健全約聘人員法制化 就可以趁機讓約聘佔正式職缺? : 發稿單位:組編人力處 : 發稿日期:109年7月12日 : 聯絡人:視察張雅婷 : 電話:(02)23979298轉315 張雅婷視察 星期日要加班很辛苦喔 有沒有加班費和補休? 哥建議啦 約聘這個草案就從人事行政總處開始試辦 人總可以把職缺都歸類為研究 文教 專業科技相關 這樣就可以把預算員額大量撥給約聘 不要用正式人員 接著開始大量進用約聘 然後滿3年開始佔缺 人總就有約聘參事 約聘處長 約聘副處長 約聘專門委員 約聘簡任視察 約聘簡任秘書 這樣張視察你就沒有簡任缺可以升遷了 你說這樣好不好?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566 Family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2.234.24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94551905.A.265.html

07/12 19:07, 5年前 , 1F
很吵,先入黨一切好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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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2 19:07, 5年前 , 2F
綠共不是隨便得到的稱號,文官體制也不是爛一天兩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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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2 19:09, 5年前 , 3F
你一定沒台灣價值 中共同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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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2 19:09, 5年前 , 4F
當了三年DPP執政下的約聘人員,台灣價值屌打黨國餘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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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2 19:09, 5年前 , 5F
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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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2 19:12, 5年前 , 6F
看看那些"專業”人才可以一直在各機關於轉來轉去 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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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2 19:12, 5年前 , 7F
不只是專業而已還樣樣精通 所以才能在各機關來去自如 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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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2 19:12, 5年前 , 8F
麼專業的人才你跟我說他們考不上國考?國考不是最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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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2 19:12, 5年前 , 9F
錄取標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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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2 19:14, 5年前 , 10F
需要我點個名某某立委前助理或是某某民代親朋好友來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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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2 19:14, 5年前 , 11F
視他們的專業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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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2 19:15, 5年前 , 12F
真的專業會考不上國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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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2 19:16, 5年前 , 13F
一起考試最公平 去你的政黨還想開後門 管你哪個政黨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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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2 19:16, 5年前 , 14F
是開幹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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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2 19:18, 5年前 , 15F
樓上怎麼會有專業=會考試的錯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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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2 19:19, 5年前 , 16F
確定國考跟專業真的有關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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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2 19:20, 5年前 , 17F
國家考試的問題就是用不到能用的人 應該改的是國家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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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2 19:20, 5年前 , 18F
內容 我們政府居然想動約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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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2 19:22, 5年前 , 19F
我不知道你的專業考了什麼 至少電機類的還可以 連電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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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2 19:22, 5年前 , 20F
學都不會要來當我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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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2 19:24, 5年前 , 21F
大部分的技術類科考的專業不是專業是什麼概念?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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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2 19:24, 5年前 , 22F
價值才算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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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2 19:38, 5年前 , 23F
人總先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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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2 19:54, 5年前 , 24F
這篇沒有台灣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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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2 20:25, 5年前 , 25F
讚啦,公務員不投我當黨,現在終於要被消滅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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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2 20:33, 5年前 , 26F
也有人專業很強考試很廢怎辦?那種靠關係靠後台的約聘雇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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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2 20:33, 5年前 , 27F
是這樣啊 國家考試應該廢掉才對 別浪費了民進黨執政的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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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2 20:33, 5年前 , 28F
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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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2 20:37, 5年前 , 29F
沒有台灣價值
07/12 20:37, 29F
※ 編輯: Taoyuan5566 (42.72.234.240 臺灣), 07/12/2020 20:41:30

07/12 20:55, 5年前 , 3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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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2 21:42, 5年前 , 31F
反對的一定是中共同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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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2 21:43, 5年前 , 32F
奴隸都安樂死,誰要做奴隸?
07/12 21:43, 32F

07/12 21:46, 5年前 , 3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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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2 22:28, 5年前 , 34F
贊成!推推
07/12 22:28, 34F

07/13 07:59, 5年前 , 35F
不應有立法黨團過半,小黨可把問題紀錄起來,雖然到時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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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3 07:59, 5年前 , 36F
些法都通過了,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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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3 16:05, 5年前 , 37F
中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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